高新公安:對纏訪、鬧訪、越級訪等行為堅決說“不”

近日,高新區公安分局查處一起擾亂單位秩序案件,對纏訪、鬧訪的涉案人員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有效震懾了非訪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了正常信訪秩序。

2019年11月11日上午10時,二道江某裝飾公司負責人張某、吳某某因勞資糾紛問題,糾集工人李某等6人到市政府相關部門,採取下跪、喊口號等方式纏擾工作人員,攪鬧辦公場所秩序,一度造成部門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嚴重後果。

李某、張某、吳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擾亂單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分別對三名違法行為人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高新公安:對纏訪、鬧訪、越級訪等行為堅決說“不”

高新公安:對纏訪、鬧訪、越級訪等行為堅決說“不”

公安機關提示:群眾有正當訴求,應當以理性合法方式向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反映,不得纏訪、鬧訪、越級上訪,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堅決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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