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三部委聯合發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指導意見

大眾網·海報新聞10月24日北京訊(記者劉璐)10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發佈《關於適用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領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两高三部委联合发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表示,通過對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給予程序上從簡或者實體上從寬的處理,是實現有效懲治犯罪,強化人權司法保障,提升訴訟效率,化解社會矛盾,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的目的。

陳國慶介紹,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確保及時懲治犯罪,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的重要路徑;是推動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訴訟效率的重要方式。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價值之一就是程序從簡,提高訴訟效率。

實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利於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犯罪,配合司法機關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併為寬嚴相濟形式政策的落實,提供了更加具體的、可供執行的規範和依據。

目前,試點地區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審查起訴平均縮短至26天,其中速裁程序審查起訴平均5天左右;當庭宣判率達到80%,其中速裁程序當庭宣判率達9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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