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慄:交通肇事拒付對方車輛貶值費,公司賬戶被法院強制劃撥

上慄:交通肇事拒付對方車輛貶值費,公司賬戶被法院強制劃撥

拒付車輛貶值費 強制劃撥促結案

上慄:交通肇事拒付對方車輛貶值費,公司賬戶被法院強制劃撥

近日,江西省上栗縣法院通過劃撥被執行人某物流公司銀行存款9.8萬元,成功執結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李某系某物流公司聘請的貨車司機,2017年10月,因雨天駕駛車輛未確保安全行駛,且會車時佔道,導致與甘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傷,經鑑定車輛貶值費為9.8萬元。因車輛貶值費協商未果,甘某將物流公司及李某訴至法院,法院審理查明後判決某物流公司於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賠償甘某各項損失費共計9.8萬元。

案件執行中,執行法官查詢到某物流公司名下銀行存款足以履行該案,隨即採取凍結劃撥措施,案款到位後及時通知甘某領取了標的款9.8萬元,案件成功執結。

上慄:交通肇事拒付對方車輛貶值費,公司賬戶被法院強制劃撥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