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 就被一頓暴扁

2017年12月,被告人柳某生日,邀請被告人劉某、李某、魏某等十餘人在上栗縣城一火鍋城吃晚飯。席間,被告人劉某得知曾經有過過節的謝某在某網吧,便提議去毆打謝某,其餘被告人均附和。當晚10時許,劉某等十餘人來到了某網吧,在二樓無故毆打一名正在上網的男子,下樓後,被害人榮某、王某與被告人文某對望了一眼,被告人文某、魏某等人便上前毆打二被害人,其中被告人盧某持甩棍毆打榮某,被告人晏某持匕首刺傷王某背部。因在該網吧未尋找到謝某,各被告人又到另一個網吧尋找,當晚11時許,因被害人孫某看了李某一眼,又遭到了被告人盧某、陳某、柳某、晏某等人的群毆。

這是上栗縣法院審理的第一起涉惡案件,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劉某、李某、魏某、文某等十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四年六個月不等,被告人劉某、李某等十一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主審法官表示,該案因嚴重侵犯了社會公共秩序,社會影響非常惡劣,各被告人均未適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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