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死后,欠了银行贷款几十万,没有遗产留给子女,他子女有义务帮他还银行贷款吗?

寂寞都是单身惹的祸


在我国,有一句古话说的好: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不过古话始终是故话,在当今社会,目前法律上没有父债子偿这么一说。那么法律上对于父辈的债务是如何约定的呢?

继承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举个简单的例子对该条款进行解释:小张的父亲因为意外过世,留下了50万元的遗产,此时小张的父亲对外存在30万元(60万元)的债务,那么小张如果要继承父亲这50万元的异常,就要承担起相应的债务。如果其父亲的债务是30万元,那么小张可以留下20万元,如果其父亲的债务是60万元,那么小张最多偿还50万元,多余的十万还与不还均可以,由小张自己决定。如果小张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他就不用负责他父亲的债务,遗产由银行进行处置。

回到题目中来,如果这个男人死后,欠了银行贷款几十万,没有遗产留给子女,那么子女也就没有所谓的继承了,没有继承,按照法律的规定就无需承担这几十万元的债务。当然有一种情况时例外的。

共同债务

其实不算共同债务,但是类同于共同债务,就像夫妻双方,如果一方的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开销的(比如装修,家电),那么这个债务就是双方的,即使一方因意外身亡,另外一方也要承担起债务,具体的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因此,如果银行有相关的证据证明,题目中男子所借的债务是用于子女身上,子女是最终的受益者,那银行是可以要求子女代为偿还,因为这个男子实际是挂名贷款,贷款的最终使用者实际为子女,按照最终受益权,银行有权要求子女代偿。

总结

其实你本题在现实中基本不会发生,目前个人在银行借款,一般都要有抵押物,再差也要有保证人,要想纯信用贷款几十万元,除非这个人的资质条件极其优秀,否则根本不可能,但对于一个极其优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任何遗产的。而对于前两种,一种可以通过拍卖抵押物处置回收贷款,另一种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回收贷款,所以你所举的案例现实里基本不会存在。


鲤行者


我在做客户经理期间遇到过此类情况:

我当时的客户50岁,孩子28岁,已经成家。客户在我这里有30万,一年期的贷款,主要用于其烟酒店的经营。没想到贷款发放的第三个月,我的客户意外出车祸去世。孩子刚参加工作没几年,手里也没有太多钱,烟酒店经营情况也并不好。当我找到客户的孩子希望他偿还贷款时,客户的孩子以及儿媳一致向我表达了不愿意替父亲偿债的想法。

当时作为客户经理,年轻气盛,心想父债子偿在古代不是经常出现吗?这个孩子怎么这么不通情理呢?于是我就找到了我们银行的法务人员,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可以,我想起诉客户的孩子。

法务老师听了我的描述说:

现在的法律没有父债子偿这么一说,只有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用继承财产偿债的说法。也就是说,如果父亲死后,孩子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则没有义务一定要替父亲还债。如果孩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遗产应当优先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如果遗产不够偿还债务,孩子也没有义务替父亲偿还剩余债务。

最后听从了法务老师的建议,我去向客户的孩子交涉,给他提供了两种方案:

  1. 你接管父亲的烟酒店,把钱还了。

  2. 你不用还钱,我们把烟酒店盘出去。多了,与你无关,少了,也不用你补钱。

像题注的这种情况,如果这个男人的子女真的确定他没有遗产可以继承,那就放弃继承,债务自然不用偿还。

我是银行研究僧,你学习,我也跟着学习。


银行研究僧


看到这个题目让我想起了身边的一件事:

我的一个邻居是做生意的,在2005年的时候倒腾海鲜,结果在路上遇到了重大车祸,人没了一车海鲜也废除了,直接损失6万多元,当时这个钱是问朋友借的,包括买车和海鲜自己拿出了部分,还在外边借款了10万元,借的这个钱不是银行的,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结果出了这个事情,那个借钱的朋友不愿意了,等这个邻居安葬后,天天跑到这个邻居家要求还钱,而邻居的妻子死活不认账,觉得这个钱是丈夫借的,现在人没了,他没有义务还钱。

这个事情很快扯到了法院,最后的结局是这个邻居的妻子有义务偿还债务,因为在他们夫妻名下有共同财产一套房子,房产证上面写的是两人的名字,所以对这个房子进行评估,如果有一半的价值能够偿还债务的话,邻居的妻子就有义务偿还,如果不偿还,他们之间的房子将被拍卖,所获得的现金一半用于偿还债务,一半给邻居的妻子。

这个事情说起来挺戏剧性的,如果当时房产证上没有写出车祸的丈夫名字,那么这个债务就与妻子无关了。 所以题主所说的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主要看这个男人死后是不是有遗产,这个很关键,而且遗产是不是被继承了,如果没有继承,那么就没义务偿还债务。


春意萌生


一个男人死后,欠了银行贷款几十万,没有遗产留给子女,他子女有义务帮他还银行贷款吗?

子女有没有义务为父母偿还债务,必须权利和义务对等,才能谈这个问题。

很多人认为,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是不对的。因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父亲留下的债务应当由子女来偿还,如果这样,那些喜欢闯祸的父母,岂不要把子女害死。

严格地讲,子女要不要为父母偿债,关键要看子女有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继承了,就必须代行偿债义务。这叫权利与义务平等,叫公平公正。如果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自然,父母留下的债务,子女也没有义务偿还。那么,债权人就可以通过变卖其父母的遗产,来偿还债务。无论多少,债权人都只能接受,而无权要求子女偿还这些债务。

当然,如果所形成的债务也有子女的原因,譬如给子女做生意、给儿子上学等,那就要另外分析了,就不是单纯地与子女没有关系了。


谭浩俊


不要说欠债几十万,欠债几十亿的也有。

富贵鸟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8月26日晚间,一代“鞋王”富贵鸟发布公告称,重整遭法院驳回,被宣告破产。同日,富贵鸟正式退市。

富贵鸟公司,分别在2014年和2016年发行了共计2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和私募债券。再加上其他债务,预计超过30亿。

在巨大的债务压力下,富贵鸟已经从一个日进斗金的品牌变成了烫手的山芋。2017年,富贵鸟的联合创始人林国强在去世后,子女为了避免债务,在法庭上宣布放弃继承父亲所有财产。



继承既包含遗产,也包含债务:

按理说,一个人去世以后,应当对个人债权、债务进行全部清查,如果有多余部分才能继承,没有多余部分就直接清算拉倒。

实际上,清偿跟破产清算一样,需要大量的费用,人们为了简单起见,就会出现先继承、后清偿的情况。

实际上即使继承遗产,也应当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对债务进行清偿。可是你一旦继承遗产,如何证明你继承遗产的价值?就真说不清了。

没有遗产,也应当进行公证或者法院调查。比如,房子、车子、银行账户、有价值的收藏产品等等。

所以,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谨慎一些。对于一些遗产,还是要仔细斟酌一下。


暖心人社


有句话叫做: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又有一句话叫做:人死账消。

如果如题中所言,男子死后,银行欠款几十万,没有遗产留给子女,子女有没有义务帮他偿还贷款呢?

其实,这也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子女未继承父亲的遗产,却承担了该笔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

因为法律规定,欠款人死后,无遗产留给继承人或者其继承人放弃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是不需要有清偿义务的。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向银行申请的这笔贷款,继承人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作为了该笔贷款的担保人,无论继承人是否选择放弃遗产,同样有清偿贷款的义务。

如果继承人既没有对该笔贷款担保,也未选择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自愿偿还,那就有义务替父辈偿清所有债务。

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但是遗产价值小于债务价值

比如父亲欠银行30万元,死后遗产价值仅有20万,遗产价值偿还债务后,仍有10万元缺口,子女可以选择以遗产的实际价值20万为限偿还贷款,剩余10万没有偿还义务。

但是如果遗产价值超过了欠债的总和,那就需要继承人先行偿清债务,才可以进行遗产的分割。

其他情况

如果父亲的借款是用于改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就不能认为这笔几十万的贷款是父亲的个人债务,即使没有留下遗产,同样需要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偿还的;

而如果是因为子女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迫使父亲举债,父亲去时候,子女同样需要偿清父亲的债务。

综合上述分析来看,父债子偿并不是所有情况都能成立的,同样也不会人死账消。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处理方式,因人而异,因事而异。


财富公元


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没有这个义务去帮他还。新社会新国家个人挣钱个人花。没有封建社会那一套。也早就不是负债子还的年代了。

即使你的父母借钱,哪怕是你用了这个钱,只要借条上没有写你的名字。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你使用这个钱。在法律上你都没有义务去帮他还这个债务。

例如。一对年轻的父母,有一个小孩,他外面欠了十几万。虽然这里面有一部分用于小孩子的教育问题和生活开销。如果这个男的突发意外去世,又没有留下财产。那么这个小孩子是没有必要的去承担还款义务的。

当然有一点。如果说你的父亲留了一些财产给你,那么你继承了这些财产。那你就有必要从他财产里拿一部分出来还债。有剩余,还是你的,如果没有剩余,你也没有必要帮他再继续还款。

同样的道理。如果作为子女只要你已成年,在外面欠下了债务,及时你的父母再怎么有钱,在法律上也没有义务去帮你还债。

同样如果说子女。非常的有本事,在外面很争气,挣下了不少的家产。又没有结婚,而突发意外去世。

那么如果说他的财产留给了父母。那他的父母在拿到这些钱,如果发现他有外债,也应该在他留下的财产里,拿出一部分去还债。如果说他的遗产。不够还他的外债,那么多余的欠款,父母也没有必要帮他还。





异乡超哥


在这个时代,没有父债子还这一说。

欠债人死后,欠债人活着时,欠债自然是由欠债人偿还,他死了,他的继承人完全可以采用放弃继承这一条款,不继承他的遗产,当然也不继承他的欠债。那么他的继承人就无债一身轻。

但话说回来,子女到底应该不应该偿还欠债,不要一概而论,而应该考虑一下欠债人欠债的原因,如果他申请贷款是为了经营公司,或用于其他的投资,那么他的子女可以毫无负担,坦然的不去履行偿还债务的问题。

如果这个男人一方面欠了银行贷款几十万,另一方面则转移财产给儿女,从道义上讲,他的子女应该替他的父亲把欠债还了。毕竟父亲居心不良是为了子女。虽然说银行有针对呆帐坏帐等的相应的外理措施,但总得来说却是损大家肥自家的做法太不上台面了些。另外也有可能是为欠债人担保的朋友亲戚等。 而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也并不罕见。

不过到底还与不还,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家里并不富裕,即使这个男人曾经转移过儿女财产,也应该放弃继承。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个男人真的一面欠债,一面把财产暗中转移给子女,他的子女怕是不会穷吧。


萍风竹雨123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这个男子所欠的几十万银行贷款是什么钱?是他的个人债务,还是跟子女的共同债务?如果只是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子女并不是共同借款人,也不是担保人,那么子女是没有义务替他偿还的。

虽然我们经常说父债子还,但是这只是生活当中的一种片面说法,在法律当中,如果子女不是父母的共同借款人,也不是担保人,那么子女是没有义务替父母还债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去世之后,如果有遗产,而子女也继承了父母的相关遗产,那么由于去世一方如果在生前留有债务,是需要用遗产进行偿还的。那此时如果子女继承了遗产,是需要用遗产来还债务的。但是这个债务仅限于遗产的这个范围。如果债务超出了遗产的数额,超出部分子女是不需要在额外支付的。

如果子女不想偿还,那么就要放弃继承,当然,如果去世一方本身就没有任何的遗产,子女也没有继承,那么子女也没有偿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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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原则没有。

父债子还,这个更多的是停留在道德伦理层面。但在法律上,这个要求并不具有法律依据。父债子还并不符合合同相对性以及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民法理念。

若真要这么要求,唯一能够靠的上边的,也就是《继承法》第33条规定。该条款规定是这样: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应当继承相应的债务,但是继承的债务以遗产的价值为限。这里讲父债子还也并不合适,因为本质是用债务人的财产还债,与债务人本人偿还实际并无差别。

后面继承人自愿承担的那句话是废话,估计没什么人愿意。当然,若是子女愿意偿还,那是他们道德高尚,若是不愿意偿还,道德及法律都不苛责。

本案中,死者没有留下任何遗产,作为子女自然也不应当承担其债务。至于银行,有呆账和坏账的机制,按照程序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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