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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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房子在,集体肯定不会强制收回房屋,我觉得这中间应该是有什么误会。



非农业户口是指户口迁出了农村,并且落在了城市,而农村房屋继承权并不是因为你户口是非农业户口而跟村里农业户口的村民不一样,主要原因是:你已经不属于本村村民了。

本村村民具有的唯一条件是:拥有本村户口,哪怕是一直住在城市,但你拥有本村户口,这样的话就是属于本村村民了,相反,有的人一直住在村里,但他们没有把户口迁进村里,因此,这样的人住一辈子也不属于这个村的村民。

村民与非村民户口对于房屋继承权的区别是:拥有本村户口的村民,可以继承房屋拥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本村户口的人,可以继承房屋拥有权,但继承不了宅基地使用权。

为什么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不了呢?因为宅基地不属于私人东西,也不属于村集体,我们只能拥有使用权,谁都不能说自己拥有宅基地。控制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通,是为了杜绝非本村村民占据宅基地,从而导致本村村民宅基地不够使用。


既然继承房屋,那么继承者就是房屋主人了,可以维护维修自己的房屋,尽量减少房屋倒塌出现,只有房屋倒塌之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而不是收回房屋。

不是本村户口的人,继承也好,购买也罢,房屋维护很重要,因为这样的房屋是没有资格翻新重盖的,如今农村想要对自家房屋翻新重盖的话,需要申请,只有有关部门批准才可以进行翻新或者重新翻盖。

所以没有本村户口的人想要申请翻新房屋的,必定是不会给予批准,如果想要房屋一直存在,必须平日里看到哪里需要维护,抓紧时间赶紧维护。

题主的房屋还有,那么村集体不可能强制性给您收回去,这不合乎政策,您可以到有关部门咨询一下,或者到村委负责人那里了解一下情况,中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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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刚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进一步确权。作为非农业户口,有继承房屋的权利,但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别说与你不沾边,就是农村户口也同样如此。

应该说,户口制度曾经是我们国家最重要的制度,在供应分配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凭票购买,吃粮票的时代,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是有很大差别的,那个时候,农转非非常不容易。有不少的人世时代代在农村居住,甚至连村都没出去过,只是被丈夫农转非带了出去,就不是本村户口。于是,在生活里就有数不尽的麻烦。

比如,题主所言的继承房屋的事情,就是一件麻烦事。所有权不归你,但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这个也是有相应的物权法来保障的,集体强制收回,是不合理合情和合法的,你完全可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但是,其中有个现实的问题很无奈。如果你的父母不在了,继承的房子连翻新都成了大问题,也就是说,你可以使用房屋,但如果翻新和重建,就需要政府批示,如果父母不在,那翻新重建是不合法的。继承之后不能修不能建,继承的意义大打折扣。

我村就有这样一户,世代农民,就是被丈夫农转非带出去了,户口就落不回来了。村里的待遇不享受不说,房子也成了大问题,年久失修,需要翻新,却不被批示,因为户口问题。可事实明明就是半步都没走出农村,农转非后,国家也不安排工作,现在好,两头落不到好处,找谁评理去。

在婚姻法中,还有既成婚姻的说法,在宅基地里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承认一些既成的现状,就比如刚才那位老人的情况,总不能仅仅户口绕了一圈,房子都丢失了,房子翻新都不能,叫人到哪里安身呢?

亲爱的朋友,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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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户口和宅基地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宅基地就是针对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分配的用于建设的集体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不存在继承的情况;但是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归属于个人的,在《继承法》和《物权法》来说,完全是可以继承的,而且不会和户口发生关系。也就是说,无论您是否是农村户口,都可以合法的继承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您的这个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而且,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您继承房屋的时候,也在名义上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也只是名义上的,不会给您发放《宅基地使用证》。

而对于村集体要强制收回您继承的房屋和宅基地来说,也是不合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的。对地上房屋来说,您继承了所有权之后,对房屋的处置权只能由您决定。村委会无权代替您或者强制您做出处置您的地上房屋,这绝对是违法的。如果可能的话,您可以采取司法诉讼的方式来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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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村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为宅基地根本没有办法继承,它不是私有财产。

其次,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一种私有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物权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不管继承人是非农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只要是合法的财产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政策来执行。

第三,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房屋却可以继承,这听起来像一个悖论,但事实如此。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是,我国的宅基地管理政策中有一条叫做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跟着上面的附着物房屋一起的。非农业户口人员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就等于变相的拥有了宅基地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

第四,非农业户口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有时间限度的。这个时间限度是以房屋自然倒塌或无法居住为前提条件。因为非农户口通过继承所得的房屋,只能居住,但不能进行改建,扩建和重建。

第五,不管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拥有产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的侵占、掠夺或强制收回。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可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应进行协调,或者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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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如果非农业户口享有继承权,是可以依法继承农村的房屋的,但是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



我们知道,房屋是属于个人的合法的私人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是能够当做遗产来继承的,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都对房屋享有继承权,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其享有权利。前提条件是房屋是合法所得,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利。



宅基地是村集体组织分配给本村村民用于建设居住房屋的用地,农户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宅基地不属于私人财产,是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的。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根据地随房走原则,非农业户口在继承了房屋以后,同时就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非农业户口在农村依法继承的房屋,也同样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是没有权利强制收回的。遇到这种情况,在充分协议、调节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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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子,至于说宅基地是不是可以继承,这个跟户口没啥关系,宅基地是国家和集体的,谁都不具备所有权,但是可以有使用权。只是非农业户口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农业户口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有一些区别的。非农业户口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是长期性的,而农业户口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


所谓的长期性,就是只要房子不倒,你就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一旦有一天房子倒塌了,那么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只有修缮和维护房子的权利,没有拆了重新翻盖的资格。而农业户口的永久性使用权,意思就是说,房子旧了破了可以拆了重新翻盖。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可以世世代代的传承下去。这一点就是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根本区别。

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了,还能在农村有个房子,不管宅基地的使用权,是长期性的还是永久性的,那都应该是很值得庆幸的事情。只要农村还有房子,那就证明你在农村还有家,你随时还可以回到家里。不管是逢年过节还是将来老了以后,打算叶落归根的时候,总有个家在迎接你。有很多在外面工作的人,退休以后想回到农村去,却已经没有自己的家,想回也回不去了。所以,只要继承了农村的房屋,不管宅基地是不是永久性的使用权,只要房子不倒塌,宅基地的使用权谁也夺不去。



问题中说,集体要强制收回应该怎么办?好像这个问题根本不存在,宅基地上有村民私人的房子,村集体凭什么收回去?除非是国家征用,否则村集体没有任何权利收回去。如果是国家征用土地修路或者他用,那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不会无理收回你的宅基地。不过活说回来,如果是国家征用土地,你还赖着不搬,那你就是老赖户了。像前些年,我们这里要盖一所学校,有两家养猪户坚决不搬,闲着没事就去上访。到最后,学校还是盖起来了。大势所趋的事情,就不要阻拦了。除了国家统一征收土地,其他的理由都不是理由,集体无权强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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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户口,都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但是这宅基地是没有继承一说的,现在有很多人因为过去是农村户口,后来变成了非农业户口,导致在农房的继承还有宅基地的使用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大家越来越关心,户口性质发生变化以后到底会对自己产生哪些方面的影响。

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非农户口可以正常继承父母前辈留下来的农房,当然了首先前提是前人同意将房子传给你,如果人家宁愿把房子过继给别人也不愿意留给子女的话,那也没有办法,现实当中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不过房子是个人财产,房屋的所有人有权进行支配。因此,即使是非农户口也不需要太担心,照样可以继承。



不过宅基地却不同。宅基地没有继承不继承这一说,只不过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就可以在申请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如果自己没有宅基地,从父母处继承得来的农房可以拆掉重新盖。但是非农户口就不行了,父母的农房该继承继承,但是不能全拆了重建,因为此处需要注意,非农户口对宅基地没有永久使用权,只是长期使用权,当农房不存在了,村里就会把宅基地收回。


有的人问如果自己是非农户口,宅基地被村里强制收回怎么办?一般情况下不太会出现这种情况,毕竟都是一个村的,真闹成这样也太难看了,何况人家又没有占用别人的耕地,只是在自己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处盖房子,大多数比较人性化的村子是不会这样做的。不排除少数地方执行力强,只要房子塌掉了,就要强制收回宅基地,那个时候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尽量做好房屋的维修和保护,不要让房子倒塌。

不管怎么说,非农业户口的人确实在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方面不占据优势,要想宅基地不被收回,就要多研究下当地政策,将农房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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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在农村,由于过去升学、就业等诸多原因,农村的孩子将户口迁往城市以后,使得自己的户口性质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农业户口变为非农业户口。这样的情况,在农村有很多。但是父母一直在农村居住,拥有农村户口,当老人去世以后,作为子女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当然有权利继承农村的房屋。

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自由买卖。宅基地对于村民来说,只有使用权,没有继承权。但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那么既然你继承了农村的房屋,那这宅基地的使用权理所当然归房屋的主人所有。

对于题主所说的“集体要强制收回宅基地”,这种做法是不合乎《物权法》规定,因为你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任何人没有权力处置宅基地上的房屋。除非是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征用土地,你的房屋在征地范围之内。这种情况下,属于合理拆迁,国家会按照补偿标准,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合理的补偿。否则,只有你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处置。

不过,继承了农村的房屋以后,你可需要上心一点,好好管理哦。如果是你继承的房屋因为无人居住而倒塌,那么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另一种情况,村集体也可以收回宅基地,那就是你将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除以后。有的人家,旧房屋没有及时修缮,致使原来的房屋上盖倒塌,有的人家索性将上盖等拆除了,将宅基地平整以后,用来栽种蔬菜瓜果等,这种情况下,村集体也有权利将宅基地收回集体。

所以,综上所述,你如果还想在农村拥有自己的一块立足之地,那么你在继承了农村的房屋以后,就要好好“善待”它。即使你不在村里居住,也要经常“回家看看”,别让继承的房屋有所“闪失”,这样你拥有房屋的继承权以后,就相当于也拥有了该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


建行渐远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随着人们经济条件逐渐变好,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去外面打工,如果在城里面混的比较好的话,很有可能就在外面买房定居了,这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毕竟在城里有比较好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不管是对老人孩子,都有很大的好处,但是大多数人都不会把自己农村的宅基地拆掉,有的人打算等老了以后回到农村养老,现在农村的整体环境也在慢慢的变好,很多城里人都会定期的来农村度假。对了农村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房屋,说到房屋就不得不提宅基地。



现在的宅基地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简单说就是一户家庭只能有一个宅基地,如果超过或者多占有宅基地,那是属于违规行为。对于很多在外生活的农村年轻人来说,他们很有可能会把自己的户口迁到城市里面去,尤其是一些在外读书的大学生,为了在上学的时候能够更加方便了做事情,就会把自己的户口提到城市里面去,那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当自己的父母去世以后自己是否能继承自己家的宅基地。

需要说明的是继承者基地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虽然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但是房屋的居住权却属于自己家,父母去世以后,自己自然有权利继承自己家的房屋,但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房屋可以正常使用。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要定期对自己农村老家的房屋进行修缮,如果房屋破损或者倒塌的话,村委会就有权利收回宅基地。当然了对于普通村民来说,也可以选择在自家的宅基地上面重新修建房屋,但是新修建的房屋的面积要和原有的面积一样大。

非农户口可以有自己家房屋的居住权,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也不存在说村集体强制收回。所以不管你的户口在哪里,都要定期回自己老家看一看,不然等到想回自己农村老家修缮房屋可能都会有阻碍。如果说强制收回的话,也要和当地村委进行相关协商,不要让自己吃亏了。


老农民说事


非农业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吗?集体要强制收回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宅基地是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房屋,这两者在继承问题上是有区别的。

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不是属于个人。宅基地它不适用于继承法,所以宅基地是无法继承!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适用于继承法,所以它是可以继承,这个是否是农业户口没有一丁点关系。

明白了以上两点我们就能对这个问题有一个很清晰的认识。就算你是农业户口并且是集体户口,对于宅基地也是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使用人去世了,宅基地也就回到集体所有,而且现在农村规定的是一户一宅,多余的宅基地必须归还村集体。

但是对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来说,你是什么性质户口都可以继承,因为它所于个人财产。但有一点是对于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不可进行改动,重建等活动,只能对其进行修缮。只要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倒塌、损毁,那么这就不属于你了。


以上是小晓个人观点,有不同观点及补充请留言,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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