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統治的利器,淺論宋朝“特奏名”制度的發展歷程與利弊

自古以來,人才就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智力保障。隋唐時期,科舉制就成為帝王籠絡和選拔天下英才的主要渠道。許多天下英才憑藉寒窗苦讀,超拔天賦,憧憬著“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鯉魚躍龍門之變,但是由於科舉取士人數與應試士人人數之間存在巨大的落差,《通典》卷十五雲;“其進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經倍之,得第者十一二”,難免有滄海遺珠之憾。

公元960年,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取代後周建立宋朝。為了杜絕五代時期武人憑藉武力隨意干政的情況,宋太祖趙匡胤制定了“以文馭武”的國策,大力扶持文官集團的壯大發展,進一步改進了科舉制,實行考卷糊名和謄錄制度,並不斷擴展了科舉取士的規模。有唐一代,在290年的時間裡,科舉取士不過6000人,而到了宋太宗時期,他在位22年,錄取將近10000人,平均每年450多人,後來到了宋仁宗時期,科舉取士的規模開始有所限制,改為三年一舉,但即使如此,從天聖元年到嘉祐八年的40年間,科舉取士達4561人,平均每年達110多人,再考慮到宋朝科舉登榜後不必像唐朝時還需通過銓試方可授官,由此造成宋朝冗官問題成為頑疾。

即便如此,宋王朝還是推出了科舉史獨一無二的創舉,在正常科舉取士即所謂的“正奏名”制度之外,設立了科舉制度的附加制度——“特奏名”制度。即參加科舉考試屢試不舉者,另造冊上奏,經許可附試,特賜本科出身(《宋史·選舉志一》:“凡士貢於鄉而屢絀於禮部,或廷試所不錄者,積前後舉數,參其年而差等之,遇親策士則別籍其名以奏,徑許附試,故曰特奏名。”),即刻授予官職,與“正奏名”相區別。

那麼,宋朝統治者是出於怎樣的考量出臺“特奏名”制度?“特奏名”制度的實際作用又是怎樣?帶著這些問題,本文打算探究“特奏名”制度的由來,結合史料分析“特奏名”制度的作用和意義,並簡述“特奏名”制度帶來的弊端。

“特奏名”制度的由來和發展完善歷程

在結束五代亂世之後,宋朝承襲唐制,繼續採取科舉取士的方式選拔人才,並不限制門第出身,使得參加科舉考試的人數大增。開國之初,宋朝每年科舉錄取的進士也相當有限,由於錄取比例較低,宋太祖有感多次落第的舉子境遇令人憐惜,於是,開寶三年(公元970年),宋太祖在批准錄取了禮部奏名進士張拱等八人後,又額外恩賜司馬浦等106名連續十五次科舉未及第之人進士出身。宋太祖也深知此事不太妥當,就聲明下不為例,從這一點可以看出,“特奏名”制度屬於科舉恩科的一種形式。

維護統治的利器,淺論宋朝“特奏名”制度的發展歷程與利弊

宋太祖趙匡胤

《宋史·選舉志一》:“ 開寶三年,詔禮部閲貢士及十五舉嘗終場者,得一百六人,賜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蓋自此始。”

但是,宋太祖此例一開,後世君王便有了前例可循,“特奏名”制度也隨之不斷完善。

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御殿覆試,內出賦題,賦韻平側 相間,依次而用。命李昉、扈蒙第其優劣為三等,得呂蒙正以下一百九人。越二日, 覆試諸科,得二百人。並賜及第。又閱貢藉,得十舉以上至十五舉進士、諸科一百 八十餘人,並賜出身”。

宋真宗時期規定:“禮部貢院,進士六舉、諸科九舉以上,雖不合格,並許奏名 。”宋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三月,經宋真宗批准,有111名參加進士考試五次以上的落第舉子被特奏名,第為三等,賜同進士出身,進入官員隊伍。從宋太宗到宋真宗,“特奏名”制度對參加科舉考試的次數限制不斷減少。

維護統治的利器,淺論宋朝“特奏名”制度的發展歷程與利弊

維護統治的利器,淺論宋朝“特奏名”制度的發展歷程與利弊

到了宋仁宗時期,鑑於落第舉子人數眾多,除了次數(進士科五次不第,其他科六次不第)外,還有了五十歲和六十歲的年齡限制。

《宋史·選舉志一》:“凡年五十,進士五舉、諸科六舉; 嘗經殿試,進士三舉、諸科五舉。”

由此,宋代“特奏名”制度的兩大門檻正式確定,即參加科舉考試次數和年齡限制。宋仁宗之後的“特奏名”制度大體延續這一框架,只有兩大門檻略有變化而已。

維護統治的利器,淺論宋朝“特奏名”制度的發展歷程與利弊

特奏名狀元魏汝賢

“特奏名”制度在宋朝長盛不衰的深厚政治和社會背景分析

從考試難度和錄取難易程度來看,“特奏名”制度不僅考試難度大大低於正常的進士科考試,而且有朝廷恩典的形式,閱卷不嚴,“及嘗預先朝御試,雖試文不合格,毋輒黜,皆以名聞。”殿試不黜落,幾無淘汰。應該說,“特奏名”制度錄取的都是年齡偏大資質有限的文人,對朝廷實際政治人才儲備幫助有限。有宋一代,這一制度長盛不衰,究其原因,表面看來,是由於宋代帝王對屢次落第的文人心生憐憫,起了惻隱之心,如宋真宗曾說:“如聞科場舉人有累舉不第、年齡已高、無家可歸者,深為矜憫。宜令廣示蒐羅,特與奏名。”故而施恩典於這一龐大群體。但是,“特奏名”制度的大行其道卻是有其深厚的政治和社會背景,是為了維護王朝的穩定。

從政治層面看,這一制度的實行,既與宋王朝“重文輕武”的國策密不可分,也與宋王朝面臨的國際政治形勢有關。一方面,宋代統治者有感五代十國時期武將掌握重兵肆意干政的深刻教訓,大力打壓削弱武將的政治地位,扶持文官集團制衡壓制武將集團,由此形成了“重文輕武”的基本國策。為此,宋朝帝王把籠絡文人作為重要的政策長期實行。

另一方面,宋王朝面臨的複雜國際形勢也迫使其不得不採取“特奏名”制度籠絡失意文人,以免他們為敵所用。這是有著深刻歷史教訓,最典型的就是北宋初年,陝西屢次落第的文人張元投奔西夏效力給北宋帶來了災難性損失。

張元是北宋華州(今陝西華縣)人,常以意氣風流自詡,由於恃才傲物,“累舉進士不第”,而又自以為有王佐之才,不甘寂寞,在察覺到西夏李元昊有背叛北宋,自立為帝的異志,便寫詩明志:“好著金籠收拾取,莫教飛去別人家”,表示宋朝庭棄人才而不用,他們將為異國效力。當時,宋朝的邊將認為他們只是狂傲不羈,不予理睬。張元悲憤之餘,決意和好友吳昊一起投奔西夏建功立業。後來張元得到李元昊重用,“國有徵伐,輒參機密”。1038年,李元昊稱帝,並拜張元為中書令(宰相)。

慶曆二年(1041年),張元輔助李元昊在好水川設伏,大敗任福等人率領的宋軍。宋仁宗十分震驚,免去陝西經略安撫使夏竦的職務,韓琦、范仲淹被貶職調用。張元志得意滿,在界上寺牆壁上題詩一首:“夏竦何曾聳,韓琦未足奇。滿川龍虎輦,猶自說兵機。”,譏諷韓琦(因韓琦曾與張元同年參加會試,韓琦為當年榜眼)為無用書生,署名時附有官銜:"(西夏)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張元隨大駕至此。"

正是“自張元以積忿降元昊,為中國患”,人才流失教訓十分沉重,宋王朝不但因此修改了當時科舉進士的殿試實行差額錄取的錄取制度(按舊制,殿試皆有黜落,臨時取旨,或三人取一,或二人取一,或三人取二,故有累經省試取中而擯棄於殿試者,……嘉佑二年,詔進士與殿試者皆不黜落。見《燕翼貽謀錄·卷五》),還長期對與西夏、遼、金接壤的部分地區實行“特奏名”制度的特殊優待政策。1005年(景德二年),即宋遼訂立澶淵之盟的第二年,河北特奏名進士、諸科共達1202人之多,大大突破常年之數。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起直到南宋孝宗隆興元年(公元1163年),特奏名考試規定,“河北、河東、陝西三路舉人遞減一舉”,意思是說其他地方舉人相比,上述三地的文人能更早參加“特奏名”考試。

從社會背景層面看,雖然宋朝以富庶著稱,對工商業持寬容態度,百姓生活水準堪稱歷朝歷代之最,但是由於宋朝官方對土地兼併沒有太多限制,這就使得宋朝時期的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數量之多,造反率之高堪稱歷代之最。南北兩宋享國320年,但有史書記載的起義就發生了434次,一算下來平均一年爆發1.3次。公元993年,王小波、李順就在四川起義,此時距北宋建立才30多年時間。後來比較著名的農民起義有宋徽宗時著名的江南方臘、水泊梁山宋江起義,到了南宋宋高宗時期,又爆發鐘相、楊么起義。

1043年(慶曆三年),淮南發生王倫起義,聲勢浩大。此時“若使其得一曉事之人(士人),教以計策……開官庫之物以振貧民……疲民易悅,豈有不從,若徒漸多而不暴虐,則難以常賊待之,可為國家憂矣”。從這個角度看,讓有一定文化素養的失意文人長期遊離於體制之外,使得他們逐漸因屢試不第積累對社會的不滿,是相當危險的不安定因素。

因此,在吸取了唐末落第舉子黃巢造反的教訓及宋代科舉擴大,落第舉人基數大增等因素,對於落第文人不得不另加籠絡。其目的就在於,籠絡天下英雄盡入彀中,使得人人都有覬覦之心,覬覦一官,老死不止,不再有心思去做犯上作亂之事。正如蔡絛在《鐵圍山叢談》中說的那樣:

國朝科制,恩榜號特奏名本,錄潦倒於場屋,以一命之服而收天下士心爾!

“特奏名”制度帶來的弊端

按照“特奏名”制度的規定,那些被皇帝恩典錄取的文人,可以被授予同進士、同學究出身, 雖然在仕途方面無法與那些正牌進士科出身的官員相比,只是被授予低級官職,甚至只是授予“虛銜”,享受到俸祿和免徭役的特權。但是,在宋代通過“特奏名”制度的文人數量十分龐大,在不少年份甚至超過正常科舉取士的進士錄取數量,成為困擾宋朝的“冗官”問題的重要來源。

此外,“特奏名”制度錄取的官員大都才識淺陋,年齡偏大,在擔任的官職任內,往往難以勝任,甚至出現貪汙腐化,監守自盜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惡化了宋朝吏治,成為大宋官員隊伍中的疾瘤之一。關於這一點,許多宋朝官員都洞若觀火,十分清楚。宋神宗時期監察御史上官均上書指出特奏名的弊病: “大率多年六十以上,學術凋疏,精力弊耗,又無人薦舉,不復有向進意。往往貪冒營私,職事不舉,民受其病”、“其能精明治事、廉潔自守者,十無一二”。元佑三年, 蘇軾也在《論特奏名》指出特奏名的害處: “此曹垂老無他望,布在州縣,惟務黷貨以為歸計。前後恩科命官,幾千人矣,何有一人能自奮厲,有聞於時? 而殘民敗官者,不可勝數。以此知其無益有損。”

“特奏名”制度始終未被廢除的原因分析

宋朝統治者清楚地看到“特奏名”制度的弊端,卻始終沒有廢除這一制度,有全局性的考量。首先困擾宋朝的“冗官”現象成因複雜,既與宋朝統治者一貫崇尚“上下相維,輕重相制” “事為之防,曲為之制”原則,建立了一套嚴密的分權監督機制,由此帶來文官職數大增,卻只為互相監督牽制有關,與宋朝廢除唐朝授予官職前需要通過吏部組織的銓試,進士們可以直接授予官職有關,也與宋朝錄取“正奏名”進士和“特奏名”諸科進士數量大增有關。更與宋朝恩蔭制盛行,通過血緣和姻親關係進入官場的官員子弟數量極其龐大有關。

事實上,在兩宋,單郊祀蔭補一項進入官場的人數就遠遠高出科舉取士中正奏名和特奏名的數量之和,這才是造成宋朝“冗官”現象的主要根源。這一點也引起了有識之士的關注。1041年(慶曆元年),右正言孫沔上奏說:“今臣僚之家,及皇親、母后外族,皆得奏薦,略無定數,多至一二十人,少不下五七人。”他抱怨恩蔭之多之濫,無濟於事。 有鑑於此,在宋仁宗“慶曆新政”中,主推新政改革的宰相范仲淹才把“抑僥倖”的反恩蔭之舉措作為新政的重要內容。“抑僥倖”拿恩蔭制開刀,減少官員恩蔭人數,延長恩蔭時間,縮小恩蔭範圍,並對恩蔭做官者進行嚴格考核,目標直指中高層官僚子弟的既得利益。但是,范仲淹一腔改革熱血,卻無力抗拒利益受損的高級官僚集團的反撲,最終使得“慶曆新政”無果而終。

其次,宋朝統治者向來崇尚祖宗之法。宋太祖趙匡胤在開寶三年首開“特奏名”恩科取士的先河,使得其成為“以文馭武”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也被宋朝後世君王所繼承。儘管王安石在改革中高喊“天變不足懼,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口號,但是,終極宋朝一代,沒有哪位皇帝敢於正面剛懟開國君主留下的做法,“特奏名”制度也因此倖免於難。

最後,權衡利弊之下,“特奏名”制度有利於維護王朝統治。“特奏名”制度誠然帶來了擴大了官員隊伍,也給朝廷財政增加了新的負擔,同時也不利於朝廷的官員隊伍建設,但是,“特奏名”制度也給了那些醉心於仕途的落第文人以希望,使得他們對謀取一官半職抱有想法,可以說宋廷用贖買政策成功地籠絡了廣大文人的心,可謂是利大於弊,還是值得做的划算買賣。

結語

綜上所述,“特奏名”制度是兩宋時期科舉制度獨一無二的補充創新,這一制度植根於兩宋時期特殊的國情土壤之中,有著深厚的政治和社會背景,儘管也帶來了冗官和財政問題,但“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對於宋王朝統治者來說,還是划算的買賣。在元朝之後,“特奏名”制度失去了生存的社會土壤,就此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

參考資料:《通典》、《宋史》、《燕翼貽謀錄·卷五》、《鐵圍山叢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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