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和議是趙構無悔的選擇

 紹興十二年趙構王朝與金國之間的宋金和談,作出的紹興和議在歷史上飽受爭議,但筆者認為,在當時環境下,簽署這個合議是非常合理的,是趙構經過深思熟慮的理性選擇。

紹興和議是趙構無悔的選擇

一,趙構政權軍事上明顯的劣勢。

金國作為新起的強國,靖康年間不到二年時間,滅了將近上百萬軍隊的宋朝軍隊,俘虜了二帝,可見其軍事實力強大。建炎年間(1127年--1130年)趙構建國後,金國要捉拿趙構,且不承認其政權,河南、山東一帶幾乎傳檄而定,基本沒遇上大的抵抗,趙構在建炎三年四、五、六、七、八、潤八等月都在建康(南京)作防守安排,且把僅有的十萬大軍佈置在長江以南,利用水勢作防守,並安排宰相杜充新版掛帥,結果建炎三年十一月,金軍攻擊長江防線採石,被杜充派遣郭偉守住,後來金軍攻擊馬家度,岳飛等將守衛,僅千人的金軍渡江,岳飛等將望風而逃,導致長江防線無人守衛,金軍進入長江如入無人之境。後來金軍一路南下,追趕趙構直到東海。

紹興和議是趙構無悔的選擇

建炎四年初,金軍另一支部隊圍攻守衛楚州的趙立,圍了近九月,宋軍無人敢救,導致楚州失守,趙立殉國。當時指揮的劉光世大罵部下岳飛,說他不敢救趙立。

楚州失守,岳飛守衛的泰州竟然不放一槍而自動放棄。

紹興十年,宋金之間戰爭又爆發,金國反悔要收回送給趙構的河南、陝西,趙構派岳飛、劉錡等守衛,雖然取得了順昌之戰的防守勝仗,但最後還是三個月不到就把河南丟了。

紹興十年之前,幾乎是沒有一個城市在金軍進攻之時能完全守得住過,河南丟了,順昌丟了,郾城丟了,明州丟了,楚州丟了,泰州丟了。這些城市雖然有些地方確實有英雄不懼死亡積極防守,其根本原因還是軍事上實力有差距。

紹興和議是趙構無悔的選擇

紹興十一年,金軍提出要滅亡趙構政權,柘皋成了宋金之戰的焦點,柘皋之地被張俊軍隊守住了,且與金軍戰鬥中金軍損失嚴重,被迫撤退,這是宋金開戰以來,金國大軍第一次被戰敗而撤退。柘皋之戰也就成了宋金和談之前關鍵一戰,從此,金國才正式坐下來與趙構提出談判。

對趙構而言,雖在柘皋戰勝了金軍,守住了淮西,但如再面對金軍第二輪、第三輪進攻,他的軍隊是否能守得住,還真不好說。據我判斷,淮西此地與金軍開戰,守住的可能不大,岳飛建議放棄兩淮有一點點道理,只不過他沒考慮士氣方面會產生影響。

二,武將佔地佔財嚴重

紹興和議是趙構無悔的選擇

趙構後南遷以後,為了鼓勵武將的積極性,把大部分稅收與土地獎勵武將,武將張俊、韓世忠、岳飛等,個個成了暴發戶。就拿劉光世一部將酈瓊來說,酈瓊降金後,朝廷沒收了他的田產,竟然有一百多頃,酈瓊一個低級將領,與岳飛部下王貴、張憲差不多一個級別,竟然有如此多的財產,象張俊、韓世忠、岳飛等不要說了,財產肯定很多。

另外,武將冒充軍餉問題也十分突出,韓世忠朝廷發現他的部隊時只三萬人,其報給需要的軍餉估計不是三萬人,否則朝廷如何不知道他的部隊人數?岳飛被抓後,竟然清理出私自做生意有二千多萬貫的財產,當時朝廷稅收的只是六百多萬貫。

相反,文官有時還發不出工資,趙構的宮殿才到紹興九年興建,趙構一再縮小宮殿,從三個變成二個。

南宋趙構政權建國才十來年,面對如此嚴重的財政經濟問題,需要停戰來進行調整。

紹興和議是趙構無悔的選擇

三,為了對軍權的控制:趙構建國之初,為了抗金需要,不得不下放軍權,武將有了較多的自主權。後來,這些軍官,成了富翁,正式打仗,衝鋒陷陣確實不多,取得一點點勝仗向趙構這時討功邀賞,有些甚至對金軍入侵進行坐觀勝負,根本輕視朝廷,面對武將集團,收回軍權也是朝廷迫在眉睫的需要,否則這些軍隊有可能控制不住了。

南宋而言,從軍事實力比較、財政、穩定、民生方面,和談都是比較切合實際的。

另外,從南宋趙構政權來說,宋金和談並不是一味順從,而是提出了許多的條件。建炎初,趙構就派代表來金國和談,金國根本沒理睬,而是要把他當作犯人來抓。紹興初年後,金國抓趙構沒抓到,才提出和談,當時條件估計是有條件的投降,雙方談了八年,到紹興八年才談攏,當時金國承認趙構政權,稱為江南,歲幣五十萬兩銀等,並向金稱臣,金國還河南、陝西二地。紹興九年,金國政變,紹興十年,金國當政派後悔,討要河南、陝西被拒,發兵攻河南等地,朝廷派岳飛守河南,岳飛守河南三月不到就丟了。紹興十一年,宋金重啟和談,歲幣降為二十五萬兩等(比紹興八年之和談減一半),和談成功。

紹興和議是趙構無悔的選擇

從南宋趙構而言,金國對他的態度有了較大的轉變,從欽拿的囚犯到允許投降,從只承認他為江南政權到承認但為宋朝政權,從歲幣五十萬兩銀到降為二十五萬銀。從這點看,趙構政權是積極 把自己王朝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一味的承認對方的要價。

天降神將把金國給端了,其實南宋人的幻想改變不了現實。

建炎二年到紹興十二年,總共十五年時間,南宋一直推行談判政策,而秦檜是紹興九年後才擔任宰相,所以宋金和談不是秦檜一個宰相在和談,而是南宋幾乎大部分大臣參與了和談。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