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回應黃曉明未被列爲此案違法嫌疑當事人,這樣能證明黃曉明的清白嗎?對此你如何看?

讀劇慧眼


證監會回應黃曉明是否涉及高勇案,稱黃未被列為此案違法嫌疑當事人。

證監會也學會用外交辭令了!

我們中國的行政執法主體都開始用外交辭令了!


不涉案就是不涉案,涉案就是涉案!

未被列為違法嫌疑當事人,是不是等同於就是不涉案?


未被列為違法嫌疑當事人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是什麼?

你在例行發佈會上這樣說,是在刻意迴避什麼?


你應該解釋黃有否“出借賬戶”及如果“出借賬戶”那麼其與本起證券操縱案件的法律關係及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你應該解釋黃有否“委託管理賬戶”及如果“委託管理賬戶”那麼其與本起證券操縱案件的法律關係及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你應該解釋黃的賬戶賺了那麼多錢是不是與證券操縱案件有否法律上的關聯,有否違背出借證券賬戶的法律規定。

你都沒有說,是為了留有餘地吧。

給誰?


郭廣吉律師




西門觀點:黃曉明只是暫時未被列為此案違法嫌疑當事人,是否真正參與此案,要等此案終結,才能水落石出。

事件大略:


一、首先了解一下股市如何賺錢?

很多網友並不明白股市如何賺錢,如果用專業術語講,很複雜,不好理解,我也不是‘’專家‘’,只舉個簡單例子說明。

比如大街上一個‘’某記餅子鋪‘’,估價10000元,然後為擴大發展,入市融資。餅子鋪股票10000股,每股1元。這就叫原始股。有兩個合夥人持股,甲、乙各持5000股。

這是個品牌餅子鋪,持股者甲以每股1.5元出售3000股。有股民認為發展前景很好,想買這支股票,於是,買進3000股。那麼,餅子鋪10000股就全部上漲為1.5元。那麼,現在,甲淨賺(虛賺)1500元,乙手中的股票價值7500元。

其他股民看到這支股票上漲,而且看好它的前景,都來買,於是,股票價格繼續上漲到每股2元。甲又買進5000股,價值升到10000元。如果,全部拋售,淨賺5000元。如果,繼續買進賣出,賠賺不一定。如果繼續漲,就是‘’牛市‘’,如果一直跌,就是‘’熊市‘’,就開始賠,持股越多,賠得越多。

這支股票原始股1元,如果這支股票上漲到10元,就等於餅子鋪融資9萬元,如果餅子鋪發展很好,不倒閉,股民可能賺到錢,如果倒閉,股價下跌,股民就賠錢,賠光,甚至舉債。



二、什麼叫‘’操縱股市‘’?

什麼事都有遊戲規則,不按遊戲規則辦事就違法。之所以叫‘’炒股‘’,就是股票價格不是實際價格,是被炒高的。炒股有兩種方法,一是會炒的自己親自操盤,二是不會炒的委託他人操盤。

被委託人只賺佣金,賠賺委託人自己負責。股市規定,炒股可以委託他人,但不可以出借自己的賬戶。‘’出借自己賬戶‘’違法。你把自己的賬戶借給他人,他人就可以拿你的賬戶‘’操縱股市‘’,炕害其他股民。

如何操縱?張三從別人手中借了一個或多個賬戶,他用借來的賬戶買進賣出。比如,他買進某每股3元的股票10萬股,然後憑藉虛假宣傳讓這支股票一定會上漲,又用另一個借來的帳號一次買進5萬股,不知情的股民被矇騙,都來搶購,於是,股票上漲到5元,於是,他又大量拋售,然後,如法炮製,最後,等這支股票漲到10元時,他全部拋售,淨賺70萬,而其他股民全部被套牢,血本無歸。這就叫操縱股市。



三、黃曉明及母親和此案關係。

黃曉明捲入高勇股市操縱案的原因,就是,高勇手上有他的賬戶。是否參與犯罪,就看他的賬戶是‘’委託‘’還是‘’出借‘’?

從目前情況看,證監會發布公告說,黃曉明未被列入此案嫌疑當事人,只是說黃曉明把賬戶交給他母親管理,如何管理,他不知情。也就是說,從目前情況看,他不涉嫌違法。但並不能證明他的賬戶是委託還是出借給高勇。

如果是委託,並且有委託書,就不存在違法,如果是出借,肯定違法。現在,黃曉明賬戶多出十幾個億,真的讓人很疑惑。但即便是委託,這十幾億錢他是得不了了,應該已經被凍結。如果是出借,不但錢得不了,還要和高勇一起坐牢。但至於說黃曉明和他母親誰坐牢,那就看最終調查結果了,但至少有一人會坐牢。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題主的問法很有意思,而有關單位的回應則更有意思。首先可以肯定,這根本證明不了黃曉明是否清白。

任何判別性的事情都需要實實在在的證據,法律講究以事實為基準、以證據為依據。此次回應“黃曉明未被列為違法嫌疑當事人”,根本說明不了什麼問題。

因為有些單位只起監管的作用,沒有執法、查證的權利。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何來的結論!

也許,事情並不那麼複雜,一個人的賬戶被別人操縱,還賺了多少個億,當事人竟能全然不知。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個人得愚蠢到什麼程度才可以達到這種地步。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可是娛樂界的名人,不僅不蠢,相反,比一般人要聰明許多,怎麼可能允許這樣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

況且,如今的娛樂界人士,對其他是否感興趣不好說,但對於金錢絕對是不會放過的。錢來的容易,且胃口會越來越大。

對於黃的這件事,雖然吃瓜群眾不是親歷者,但大家都會有個判斷。事情真相是怎樣,每個人心裡都會有個預測。

有些事情,不承認並不代表不存在。是非自有定論,公道自在人心!

大家對此事是什麼看法呢?如果別人用你的賬戶“賺大錢”你會知曉嗎?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8月10日,證監會發布一則市場禁入通知書,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合夥人高勇控制16個賬戶操縱股價,沒一罰一,合計金額達18億元,並對其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這16個賬戶中,多個賬戶曾組團進入長生生物的前十大流通股東當中,這其中就包括黃曉明在內的6個賬戶。

於是黃曉明被曝涉嫌捲入高勇的非法操縱股價一案,並曾組團操作精華製藥和長生生物。但是黃曉明第一時間公開聲明他不認識高勇,更對他非法操縱股價一案概不知情。當然,從證監會公佈的市場禁入通知中可以明確獲悉:高勇利用的賬戶之一就有黃某明委託其母張某霞管理的賬戶。眾所周知,黃曉明的母親就叫張素霞,如果有人說這一切都是巧合,那麼打死我都不會相信。

面對鐵一般的事實黃曉明的謊言不攻自破,於是他開始了第二次危機公關,坦誠自己的賬戶平時都交由母親打理,母親又將其委託給路某管理,後來經路某介紹才委託給高勇管理。但他依然義正辭嚴地表示,他對高勇非法操縱股價一案毫不知情,這一切都歸咎於他理財不慎。

即使黃曉明再怎麼矢口否認,也改變不了他的賬戶通過割散戶韭菜而獲利上億的事實。非法操縱股價的法律責任由高勇承擔,他說他不認識高勇就能全身而退,那被割韭菜的散戶損失又由誰來買單呢?

雖然證監會經過調查發現黃曉明確實沒有捲入非法操縱股價一案,但證監會的調查結論是基於證據得出的。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黃曉明有沒有參與非法操縱股價和有沒有證據證明他是否參與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如果他做事滴水不漏並且注重抹除一切證據,那麼即使他幹了違法的事也很有可能逍遙法外。

因此,證監會的調查結論並不能真正說明問題,他究竟有沒有參與其中他自己清楚。



冰焰


我前面站著市場專業人士的角度結合證監會的一些規定就解析過,黃曉明大概率是背鍋被高勇坑害的。現在證監會的新聞來看基本證實了判斷。下面再重複下分析和邏輯推理過程,供大家參考。

本人站在投資界專業人士的角度解析下黃曉明案的來龍去脈,個人判定罪魁禍首是高勇,黃曉明只是被利用,或者是大意無知。具體解讀如下。

從事情來龍去脈來看,黃曉明賬戶由其母親管理,後其母交由高勇代客理財(很多普通老百姓並不知道證券市場有很多的規則,尤其是大資金,稍微不留意,大資金就會觸碰到這些交易限制。比如同一天不能大資金同時買入再賣出某一隻票。而小散戶此種模式叫做做T,是允許的)而高勇此人,在整個私募圈,人品是非常差圈內出了名的。以前是小散戶,後來搞了一些代客理財做遊資,再後來借陽光私募,弄了牌照,各種財經媒體他都花錢上,買獎包裝自己。操盤時候極為猖狂不講究,經常為利益不擇手段連同行都坑,以前多次操縱市場被證監會抓到,人贓俱獲,而他猖狂的連罰款都不交,還揚言要行政訴訟。

從此人的既往看,為了謀圖代客理財暴利,騙取利用黃曉明賬戶參與操縱是最合理的解釋。這人有一個劣行,喜歡炫耀包裝,而且極為擅長此道。我敢保證,他騙取黃曉明母親信任,偏偏不用其母親賬戶,而是要黃曉明賬戶絕對是有用心的,那就是展示給潛在的理財客戶,用名人效應包裝自己!黃曉明無形中給其操縱行為背鍋了。

至於普遍使用的股市操縱模式,我的頭條文章裡有詳細說明。我們這種遊資是通過超短線控制小盤股票的價格來盈利的,隔夜拉抬起來製造熱門異動股莊家開始拉昇的假象,配合股評推薦,有大把追強勢股的散戶接盤,實際上和黃曉明的模式操作的差不多。只是體量小很多,時間短,空間也小很多,也不觸碰證監會的違規規定。而高勇利用的黃曉明賬戶做的操縱的票,一來時間長,二來幅度大,三來賬戶少沒有分倉,是明顯違反證監會規定且極為容易被證監會查到的。微博裡有個叫 牛股幫幫主 的文章裡也有對個股操縱流程和操盤原理更加詳細的說明,想要看懂黃曉明案件中高勇手法的,可以學習參考這篇文章。如果大家認真看了介紹個股如何操縱的文章,一定會了解透黃曉明案的來龍去脈,同時也會增加識別能力,避免掉入股市陷阱!

打字不易,望支持的朋友點贊。噴子還是免開尊口,不要影響大家心情。本人人格擔保非黃曉明粉絲,也非什麼水軍洗地,和黃曉明無任何利益關係。純粹站在公理正義角度分析和邏輯推理給大家參考。也歡迎炒股的朋友或者瞭解財經的朋友看看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支持的點贊,讓真理更廣泛的發聲!

同時也解釋下大家普遍的質疑,很多人不相信這麼多錢黃曉明會不知情,有的說賺錢時候不出聲,出事了撇清楚關係,黃曉明肯定知道高勇違法操縱的事實。還有的說黃曉明開那麼多公司,肯定也懂操縱股票的事情,是指使高勇所為。這裡說明下,把賬戶委託給別人炒股(當事人是其母親)和出錢做生意完全是兩回事的。比如你買那些有銀監會批准的銀行理財產品,如果賺了你就賺,如果虧了,你也得認虧。假如銀行行長或基金經理犯法了,和你沒有什麼關係。 我只聽說這個基金經理會賺錢,所以我投資。黃也一樣,他有錢,不是他的罪過,人家機遇也好,運道也好,聰明也好,都是人家能力運氣賺來的。人家忙沒有時間投資,找人幫忙理財很正當。


遊資漲停板敢死隊


首先需要說明,證監會能夠主動出面說明黃某暫時沒有被列為違法嫌疑人,至少說明黃某的影響力,說明這個新聞已經引起高層的廣泛重視,不得不有一個明確的答覆和態度,但是這個表態只是這個官方的暫時的結論,黃某的事情其實未來可能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不當揣測大家輕拍。

也許是目前調查結論是高某獨自管理操控大批的賬戶,很多操作行為也未和投資人透氣,至少黃某是不知情,所以證監會暫時只能先調查高某,其他證據不足的人暫時也不能輕易採取措施,況且其他人多數也不是泛泛之輩,牽一髮動全身,無論採取什麼措施也要考慮帶來的巨大影響力,必然是等證據充分了才會動手。黃某的投資渠道肯定多種多樣,不可能對所有的投資都有時間去參與去過問,即使高某確實有違法行為導致黃某不知情,其實也沒有什麼值得驚訝,畢竟財富太多了也無暇顧及。

考慮這類調查一般需要較長的時間和精力,調查範圍也不是一成不變,隨著調查的深入,後期不排除更多的人進入調查,違法行為也許不僅僅是非法操縱股票交易,資金提供人到底知道多少到底參與多少,如果沒有參與非法股票交易,是否參與其他違法行為,都是需要相關部門花費時間和人力去核實,既然以前趙某都被重罰了,自然不會對黃某手下留情,吃瓜群眾只需要耐心等待,是非黑白遲早有一個結論。






孤獨1749


儘管不很詳知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不盡瞭解證券操盤手與股權人之間的利益關係。但至少知道來歷不明的財產是不可以理所當然地擁有的。哪怕你不是直接的違規操盤手,但非法所得卻落進了你的腰包。依法懲處違規操盤手是必須的,但股權所有人與之相關的所有非法所得應該全部沒收。按照普通炒股人的思維,在我國股票市場這麼多年熊市低迷的狀態下,股權當事人近20個億的收益入賬,難道不納悶嗎?所以,黃的責任不可能是零概率!如果僅僅是處置非法所得還好說,如果非也,那麼,黃則真的把老媽害慘了。


威子


“未被列為違法嫌疑當事人”。這句話好像也不太能證明他是清白的,也許是他違法或違規行為比較輕微不夠列入;也許是三個小時的會面黃曉明先生態度無比誠懇,滿臉的委屈懵圈,或者是他有條件證明正在修行之中,根本無暇顧及股市這樣的紅塵俗事,再說了是人家的媽媽在管理,由此認定他本人確實沒有參與,故而沒有被列入違法嫌疑當事人。

不過也可以這樣理解,他本人沒多大事。只是他的賬戶有沒有事,他那個被用於興風作浪的賬戶是不是清白的,這個吸了不少股民血的賬戶該如何處理。證監會是處罰的很重,這18個億都誰出啊?他人違法得利了,有人被違法受損了這該如何算?有懂法的沒有,能去找違規違法賬戶的持有者要賠償嗎?

黃曉明清白不清白,反正證監會的回應沒有明確的說他是“清白”的。不過這不重要,我只是想知道他的不當收益如何處理,他的賬戶該做何處理?人清白,賬戶到底清白不清白?

不過我還是佩服黃曉明先生,厲害!如此大案竟然有可能毫髮無損全身而退,絕對投資界裡最會演戲的,演員裡最會投資的。這是人家

修行帶來的,難道演過“玄奘”大師,真的就……?

這真是:若非修行得善報,,何以笙簫默!


濤聲依舊23268


說實話,看了這段外交辭令之後,仍然稀裡糊塗。

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公佈有關消息,這是好事,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但是這種含糊其辭的說法,讓人聽了之後,越發“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按照正常理解,黃曉明涉案是涉案的說法,不涉案是不涉案的說法,現在卻來了一句“未被列為此案違法嫌疑人”,那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如果說黃曉明是清白的,但是卻又綴了一句“如果發現還有他人涉嫌參與本案操縱市場的行為,一經查實,嚴懲不貸”,那就說明調查仍在進行之中,黃曉明只是暫時沒被列為違法嫌疑人,也許隨著調查的推進,一切仍然還有其他可能。

看來,“教主”還不能高興的太早,只要此案一天未結案,就隨時可能有變化。

當然,群眾關切的還有另一個問題,那就是黃曉明的母親有沒有涉案,因為黃曉明是把自己的賬戶委託其母親理財的,其母親又委託給他人,……但是目前並沒有答案。


打虎拍蠅


該官方回應消息可證,黃曉明的情況和之前趙薇的情況有所不同,黃曉明未被列入該案違法嫌疑人,至少目前在該案中是清白的。

此前我曾就此事發表過相關言論,認為該以官方信息為準,同時指出黃曉明攤子鋪得太大,應該收緊戰線,避免一招不慎容易盡毀。但許多吃瓜群眾不幹了,認為我是拿錢替黃曉明洗白,在此嚴正聲明,個人獨立觀點,與金錢交易無關,否則天打雷劈。

吃瓜群眾表現出的焦慮與不信,是個普遍問題,今天不信黃曉明,明天不信李曉華,後天不信郭曉紅,誰冒尖點事出來,都要憂心忡忡,憤憤不平。老實說,我也時常有類似的焦慮。

黃曉明這次召來如此多不信認感,首先和黃曉明、楊穎夫妻近年的演藝形象有關。兩人近年接的爛片無數,表演備受詬病,baby 甚至成為“摳像表演”的代表,被吃瓜群眾指責沒演技的圈錢演員,不少人唯恐他們不出點狀況,以便痛打落水狗。

其次,和群眾的仇富心理有關。黃曉明夫妻豪擲兩億打造的婚禮,被稱作世紀婚禮,窮極奢華,“秒拍”直播,各種得瑟,讓許多人覺得他們秀的不是恩愛,而是錢。現如今老百姓的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明星任何炫富行為,都很容易引發詬病。加上近年演員天價片酬居高不下,據禁不止,天價片酬榜上有名的黃曉明夫婦,自然少不了口水。尤其前段崔永元曝光明星客串打個醬油就能輕鬆拿走幾千萬,而且還有陰陽合同逃稅成風,明星的錢太好賺,相比之下普通百姓討生活不易。所謂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不恨你還能恨誰。

再次,股市市場低迷,小股民屢屢被割韭菜。前幾年股市好時,普通百姓還能跟著賺點,沒想到緊隨其後股市連年低迷。以前小股民不懂所以然,可隨著證監會違法違規操作各種案列的曝光,小股民這才發現,自己是被割韭菜了。尤其趙薇夫婦的事件,為吃瓜群眾進一步科普,原來大明星也會參與違規操作,坑你沒商量。而崔永元和華誼的矛盾則暴露出,市場一有事,大老闆們就瘋狂套現,最後苦的依舊是小股民。

此外,黃曉明這次之所以備受質疑,不被信任,和吃瓜群眾的不安全感密不可分。近年除了股市,理財市場違規違法事件頻發,讓海量的投資民眾血本無歸。

加上高勇案涉及18億之多,背後又是無數民眾利益的牽連,加上黃曉明這次和疫苗問題企業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不安全感倍增。

個人還是相信這次黃曉明是被高勇忽悠和牽連了,畢竟資本操作不是黃曉明擅長的,就好比我們在銀行買了基金,基金經理拿著我們的錢去做了違法運作,我們未必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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