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起訴“清華”為哪般?

因幼兒園名稱中含“清華”二字,清華大學起訴多個“清華幼兒園”。原告稱:被告在經營清華幼兒園過程中使用了“清華”字樣,容易使公眾產生混淆,構成商標侵權。目前,案件還在審理過程中,但這一現象頻現值得深思。

幼兒園蹭“清華”折射潛在焦慮

聽名字貌似有關係都叫清華,實則八竿子打不著。在這些清華幼兒園“侵害商標糾紛一案”尚未有定論之前,是否侵權有待法律公正的判定。無獨有偶,眾多網友提到小牛津幼兒園、劍橋幼兒園等學校以及類似於“清華北大家教中心”這樣的機構。教育領域為何熱衷如此起名,值得我們細細品味。

毋庸置疑,清華大學是我們國家高等教育的至高點。但是清華大學好,並不等於清華幼兒園也同樣好,況且二者毫無關係。這樣改用套用名校名字的機構,蹭熱度巧借聲譽,深層地折射了教育機構的“名校焦慮症”。

教育機構的焦慮,來自於過度追求品牌效應,而又忽視品牌塑造的過程,一味地急於求成。教育行業的優質品牌,絕非一蹴而就,好聲譽是用實打實的高質量教學和兢兢業業的教師隊伍日積月累塑造起來的。絕非憑藉“嫁接”名校,蹭知名度,玩偷樑換柱的文字遊戲博出位。

清華幼兒園這樣的“知名幼兒園”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家長的虛榮心,迎合了“唯名校論”心理。清華幼兒園尚有情可原,而雨後春筍般興起的劍橋幼兒園、牛津幼兒園則毫無疑問滿足了家長們的虛榮心。甚至一些學校刻意把自己包裝成貴族式學校,教學質量平平卻高收費,以匹配劍橋大學、牛津大學在大家心中的高位置。

花香自有蝴蝶來,酒香不怕巷子深。無論清華幼兒園是否侵權,名字只是代號,於學校而言,師資力量才是核心硬實力。希望家長朋友們勿以“名校”噱頭為念,要切實從教育教學質量考慮為孩子選擇合適的學校。學校更要堅守教書育人初心,銘記教書育人使命,甘當人梯,甘當鋪路石,以人格魅力引導學生心靈,以學術造詣開啟學生智慧之門。

(原載千龍網,作者李光利,有刪節)

“清華幼兒園”被訴,“劍橋小學”們顫抖了沒

就清華大學訴贛州清華幼兒園案看,是非對錯,還需法律層面的定分止爭。但跳出這起個案看,傍名校名企等現象在現實中已屢見不鮮。

拿這次端出了“硬剛”維權姿態的清華大學來說,早在1997年,清華大學就申請了繁體“清華”字樣的商標,用於教育等領域。中國商標網顯示,以清華大學為申請人的商標名稱達到300多件。這包括毛體“清華”、毛體“清華大學”、“清華園”、“清華大學校徽”、“清華鐘形圖案”、“清華大學二校門圖案”等一系列商標。

但多年來,其商標權面臨在多地被侵權的現實。媒體記者從天眼查搜索發現,全國“清華幼兒園”達上百家,在全國各地,以“清華”為名字的企業和商家就更多了。雖然不全是傍名侵權,但要說傍名現象不存在,恐怕也難讓人信服。

在此語境下,對於市場上出現的疑似侵權行為,清華大學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未必是什麼“學霸”行為,而是對於自身權益的維護,符合法治精神。

對此法律也有明文規定,比如,根據最高法《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於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事實上,這並非清華大學首次就侵權行為提起訴訟,在2014年、2018年幾起訴訟案件中,清華大學也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在獲得經濟補償之外,當地法院也判令相關企業停止使用“清華”字樣。就此看,清華大學起訴傍名幼兒園的維權事件,也不是什麼“小肚雞腸”,而是維護自身權益的需要,是對不法侵權行為的有力回擊。

從現實來看,為打贏校名保衛戰而訴諸法律的事例還有不少。這類事例對商標管理部門和很多經營主體不乏啟示:對有關機構來說,應在註冊登記時嚴格把關,不給侵權以機會;對很多企業而言,要少些傍名侵權不擔責的心理,也要摒棄法不責眾、揣著明白裝糊塗的心態,沒準會自作聰明反被誤——等到名校認真起來,可能就是吃不了還得兜著走。

(原載《新京報》,作者楊玉龍,有刪節)

根治傍名牌亂象 不能僅靠維權

清華起訴“清華”,應該怎麼看?是否侵權,自有法院判決。但其背後的問題,還是值得深思。確如網友所言,當前從城市到鄉村,傍名牌的幼兒園、培訓機構等,比比皆是。有的可以肉眼識破,有的則頗具欺騙性,它們不澄清、不解釋、不置可否,甚至故意混淆視聽、想方設法與名校“沾親帶故”,讓人信以為真。此類亂象,讓公眾眼花繚亂,甚至讓很多人上當受騙、交了不少“學費”。

傍名牌為何存在?無非是圖名圖利而已。其實古往今來,傍名牌、搭便車的現象為數不少。從文藝作品裡的李逵與李鬼,到當前遍佈大街小巷的協和、同濟醫院,傍名牌已堪稱公害,既誤導消費,又有侵權之嫌,對正常的市場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怎麼辦?公眾要擦亮眼睛,用腳投票。名牌本身也要“斤斤計較”,主動收集證據,積極亮劍。尤其應當強調的是,此類維權絕非“小肚雞腸”,更非小題大做,而是大有意義——治理傍名牌亂象,不能“心胸開闊”,就是應該有“眼裡容不得沙子”的態度,以積極維權讓侵權行為有痛感,讓有相似情況的商家有所忌憚。

當然,根治傍名牌亂象,不能僅靠維權。從當前情況來看,傍名牌已堪稱一種“歪風”,似乎被放任、被默許,不少商家也有法不責眾的心理。對此,如何細化規則、強化監管,如何在註冊登記時嚴格把關,值得思考。

(原載《廣州日報》,作者夏凡,有刪節)

《中國教育報》2019年5月13日第02版

清華起訴“清華”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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