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清華”就侵權?塗料公司取名“清華”被判賠10萬

近日,一則清華大學起訴多個清華幼兒園的新聞引發大量關注,登上微博熱搜。對使用“清華”二字是否構成侵權,在網絡上引發爭議。

早在2015年,湖南一家塗料公司也因使用了“清華”二字作為自己商標品牌,被清華大學告上了法庭。

塗料公司認為自己不是同一個行業,不會讓大眾混淆,所以不算侵權。而清華大學認為,塗料公司在包裝上呈現清華字樣,造成不良影響,要求賠償200萬元。

那麼,其他行業(非學校、教育、培訓)註冊了含“清華”字樣的商標算不算侵權呢?

叫“清华”就侵权?涂料公司取名“清华”被判赔10万

因幼兒園名稱中含“清華”二字,清華大學對江西省贛州市石城縣清華幼兒園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並且登報道歉一個月,賠償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50萬元。5月8日上午,清華大學訴江西省贛州清華幼兒園侵害商標糾紛一案開庭審理。

記者搜索發現,早在2015年,長沙就有一家塗料公司因為取名清華,賠了清華大學10萬。而當時,該塗料公司稱,取名“清華”是因與公司所在地寧鄉“菁華鋪”發音近似。

清華大學:擅自使用相同標識,造成極大負面影響

在與石城縣清華幼兒園的官司中,清華大學起訴稱,經國家商標局核准,原告於1998年11月21日取得第1225974號“清華”註冊商標專用權,於2009年1月28日取得第4724561號“清華大學”註冊商標專用權,使用範圍均為第41類“學校(教育)、培訓”等服務。2006年10月16日,國家商標局將“清華大學(清華)”認定為馳名商標。2006年12月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第1481號民事判決書認定“清華”為馳名商標。

記者發現,早在2015年,湖南一家名叫長沙清華塗料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清華塗料)的塗料公司,被清華大學起訴。該公司成立於2004年6月17日,經營範圍丙烯酸樹脂、醇酸樹脂、丙烯酸瓷漆生產。

清華大學在2014年發現被告未經原告許可在網上生產及銷售冠有“清華”二字的油漆類產品。2014年6月,清華大學對其提起訴訟。清華大學認為,被告未經許可,擅自生產、使用、銷售帶有與原告商標完全相同標識的產品,其行為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並且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被控侵權產品在網上銷售,消費群體涉及較大,已對原告聲譽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

清華塗料:經營範圍不同,不存在不正當競爭

而作為被告的清華塗料,以公司所在地名進行了辯論。“因為經營地址是寧鄉縣菁華鋪,當地方言發音‘菁華鋪’與‘清華鋪’相似,取廠名時遂以‘清華’取名。”

清華塗料認為,清華商標註冊於1998年11月,核定使用商品沒有包含油漆,且該商標於2006年10月被認定為在“學校、教育、培訓”上使用的馳名商標,在此之前並不是馳名商標,而長沙清華塗料成立於2004年,營業範圍是油漆類的生產,所銷售的產品和原告商標核定使用的產品完全屬於不同的類別,不存在任何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我們不需要更換企業名稱,有權利使用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字號。”

清華塗料還認為,清華大學是知名教育機構,不會有人將“清華”和油漆產品聯繫在一起。“我們是塗料生產企業,一般消費者不會將企業名稱與原告的教育品牌產生聯繫,不會讓公眾產生混淆,也不存在侵權。”

法院判決 侵犯商標權判賠10萬元

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對原告商標權的侵犯?長沙中院審理認為,被告在其銷售的塗料包裝桶上印製了自己的企業名稱、廠址及聯繫方式等,並認可其生產、銷售了被控侵權的包裝桶,對於被告存在生產、使用被控侵權包裝桶的行為,法院予以認定。

因被控侵權商品系塗料類的油漆產品,與原告商標核定使用的產品種類不同,原告主張跨類保護,故確定本案侵權事實是否成立,首先應確定原告的商標是否系馳名商標。清華大學註冊商標從事實上、法律上均符合馳名商標的司法認定條件,法院認定其為教育領域的中國馳名商標。

本案中,被控侵權標識和原告的註冊商標均為漢字“清華”,且均顯著地印刷在被控侵權包裝桶上,雖字體不同,但文字的字形近似,讀音、含義均一致,一般公眾在與原告商標隔離的情況下,以被控侵權標識識別產品來源,並可能直接誤認為原告的商標,鑑於原告商標的極高知名度,且被控侵權標識的文字含義與原告商標的文字含義完全相同,文字本身含義的一致即可構成相同商標,故被控侵權標識與原告的商標構成商標相同。

當商品上出現上述被控侵權標識時,相關公眾難以避免地會認為該商品與原告註冊商標的商品具有同源性,可能妨害原告註冊商標的識別功能,具有混淆的可能性。因此,被訴侵權的包裝桶為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最終判令長沙清華塗料立即停止銷售侵犯清華大學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立即停止使用包含“清華”文字的企業名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清華大學經濟損失10萬元。

部分馳名商標跨類禁用權情況:

1.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模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模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4.馳名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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