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清華」商標被侵權,清華大學索賠百萬

因認為匯譯達(北京)國際翻譯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網站“清華北大家教中心”的名稱中使用“清華”字樣構成侵權,清華大學遂將該公司訴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清華大學訴稱,其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取得了“清華”商標註冊證。該商標核定使用在第41類服務上,具體服務項目包括學校(教育)、函授課程、培訓、教育信息等,註冊有限期自1998年11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原告發現,匯譯達公司未經許可,在其所有並運營的網站“清華北大家教中心”的顯著位置使用“清華”字樣,並號稱其由“清華……學生幹部聯合創辦”及為“清華……校內勤工儉學機構”,對其主營的教育培訓業務進行不實宣傳,且違法獲利巨大。因此,原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匯譯達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稱“清華”商標被侵權,清華大學索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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