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市全面啟動“實現矛盾不上交”行動計劃

河北共產黨員網訊(記者丁景東 通訊員葉啟韜)日前,秦皇島市司法局印發《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動計劃》,強化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常態機制,推進矛盾糾紛源頭治理、銜接聯動,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和管理保障等十項措施,分年度分階段細化目標,全面啟動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

三年行動計劃貫徹司法部和省司法廳關於開展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動的工作部署,把加強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和基層社會治理,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作為第一要務,提出了十方面任務措施。一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常態機制。村(社區)每週、鄉鎮(街道)每月、縣(區)每季度開展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做到鄉(鎮)不漏村、村(社區)不漏戶,發現一起、登記一起、調解一起。對一般矛盾糾紛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就地化解;對疑難複雜矛盾糾紛,堅持一案一策,整合各方力量,合力攻堅化解。紮實做好“旅遊旺季”、“兩節兩會”等重點時期糾紛排調工作,及時將不穩定因素吸附在當地、消滅在基層。二是積極參與化解基層信訪矛盾。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和司法所紮根基層、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及時排查發現和就地化解初信初訪案件。積極參與重大疑難複雜、群體性信訪案件和信訪積案的化解。三是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充分發揮村(社區)、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主力軍作用。在調整充實鄉村兩級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個人品牌人民調解工作室建設,充分發揮調解能手的引領示範作用,積極主動培育“社會知名度高、調解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廣大群眾認可”的個人調解室。四是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從化解矛盾糾紛的實際需要出發,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調解醫療、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動爭議、教育、物業、消費、旅遊、徵地拆遷、環境保護等相關領域的矛盾糾紛。積極推進在流動人口聚居區、行政接邊地區、大型集貿市場、商會等場所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組織。五是加強派駐有關部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積極推動在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人民調解工作室,並將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納入公安派出所民調組織,有效防控流動人口滋事生亂和“民轉刑”案件發生。六是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努力實現每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配備3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每個鄉鎮(街道)配備2名以上專職人民調解員,努力爭取每個村(社區)都有專職人民調解員,不斷提升專職人民調解員的比重。七是創新優化人民調解隊伍結構。把發展人民調解員隊伍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積極整合系統內外人力資源,吸納全社會各行各業熱心人士加入人民調解員、信息員和志願者隊伍。八是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抓好人民調解員的分級、分類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能力和水平。九是創新人民調解方式方法。積極運用在線調解、視頻調解、微信調解、心理疏導等新手段新方法新媒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調解服務。十是強化人民調解工作保障和宣傳工作。要積極爭取基層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將人民調解工作和“三年行動計劃”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落實經費保障責任;積極宣傳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實現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動,提高人民群眾知曉度、認同度和參與度,為調解工作開展營造良好氛圍。

計劃對三年行動目標進行了安排部署。第一年,全市基層民調組織統一啟用矛盾糾紛“隨手調”手冊,統一填報矛盾糾紛調處情況報表;要將信訪矛盾作為人民調解工作重點,加大對糾紛類信訪案件的調解力度,民間糾紛就地化解率達到90%以上;全市鄉村兩級全部建立人民調解微信群,人民調解信息員、志願者全部選聘到位,鄉鎮(街道)和有條件的村(社區)配備專職人民調解員。第二年,全市村級調委會統一填報《民間糾紛入戶排查卡》和《個案調處情況登記單》,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長效機制;人民調解全面參與信訪糾紛化解工作,完成與其它糾紛解決方式全部銜接,民間糾紛就地化解率達到95%以上;司法所政法專項編空缺全部配齊,個人品牌人民調解工作室建設全面推開,重點領域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基本建成並完成專職調解員配備,訴調、警調人民調解組織建成率達到50%以上;人民調解工作引入心理健康服務,“民調通”使用率達到80%以上。第三年,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管理制度體系健全完善,訴調、警調人民調解組織體系基本建成並規範;人民調解與其它解決方式銜接聯動實現制度化、規範化,“民調通”使用率達到100%,民間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基本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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