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收“黑車”15.69萬元“管理費” 1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獲刑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今天上午,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被告人吳某等13人盤踞地鐵口,通過強收“黑車”司機“管理費”敲詐勒索一案。

强收“黑车”15.69万元“管理费” 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刑

強收“黑車”“管理費”,13名被告人分別獲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10月,被告人吳某、肖某、劉某、安某、趙某為謀取非法利益,預謀對西安至涇陽的“黑車”司機收取管理費用,壟斷西安市鳳城十路地鐵口至涇陽的“黑車”運營。同年11月初,為了使“黑車”司機自願交費並起到震懾作用,被告人吳某糾集被告人呂某入夥,並指使被告人肖某、安某、趙某及十餘名社會閒散人員,在鳳城十路地鐵口阻攔“黑車”司機拉客並要求交納“管理費”。2018年3月,被告人吳某吸納“黑車”司機張丙、何某某、陳某某擔任小組組長,對相關司機進行分組管理,負責收取和上交“管理費”並向吳某報告相關信息。

期間,被告人吳某指使劉某、趙某、呂某、張甲、張乙、王甲、王乙等人,採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等手段,迫使西安鳳城十路地鐵口至涇陽的“黑車”運營司機交納“管理費”。對交納“管理費”的司機,允許其進站載客;對不交納“管理費”的司機,採取暴力毆打、攔截車輛、阻撓載客、扎損車胎等方式,強迫其交納“管理費”。

另查明,2018年3月份,被告人吳某先後指使被告人張乙、王甲、呂某、張甲等人,對拒絕交納“管理費”的司機王丙、李某某實施毆打,並指使王乙將拒絕交費的司機穆某某、劉某甲、姚某的汽車輪胎扎破,以達到震懾目的。

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上述13名被告人持續在鳳城十路地鐵口處向“黑車”司機收取管理費用,逐漸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控制和壟斷西安至涇陽客車運營,致使地鐵口違法行為氾濫,嚴重干擾正常運營秩序,嚴重危害社會,共強行收取“管理費”15.69萬元。

未央法院認為,以被告人吳某為首,被告人肖某、安某、劉某、趙某預謀並積極參與,被告人呂某、王甲、張甲、何某某、陳某某、張乙、張丙、王乙積極參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經常糾集在一起,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手段,多次敲詐他人錢財,數額達15.69萬元,13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最終分別判處該13人有期徒刑7年至10個月不等,並處罰金15萬元至1萬元不等。對被告人吳某此前所犯的故意毀壞財物罪和敲詐勒索罪,實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其有期徒刑9年。

文圖 三秦都市報記者 張晴悅

《強收“黑車”“管理費”》後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