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強收黑車“管理費”,一惡勢力犯罪集團被起訴

【扫黑除恶】强收黑车“管理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起诉

【扫黑除恶】强收黑车“管理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起诉

【扫黑除恶】强收黑车“管理费”,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起诉

黑惡必除 除惡務盡

5月8日,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吳某、肖某等1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敲詐勒索一案提起公訴,案件公開庭審。

全省各市、分檢察院分管檢察長和掃黑辦負責人觀摩庭審,西安市未央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西安市未央區掃黑辦、公安經開分局、街辦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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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民心所向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間,以吳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盤踞在西安鳳城十路地鐵口周圍,對在此經營西安至涇陽路線的黑車司機強行收取數額不等的“管理費”,對不願意繳納費用的司機採取威脅、恐嚇、毆打、扎車輪胎等方式進行驅趕威懾。期間,被告人吳某還吸納黑車司機擔任小組組長,對相關司機進行分組管理,負責收取和上交“管理費”並向吳某報告相關信息。經查,該集團共計敲詐他人15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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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認為,13名被告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謀取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脅手段控制運營線路,實施犯罪活動,並在犯罪活動中形成有組織、有分工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對經濟社會造成嚴重危害,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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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庭審持續近六小時,合議庭在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後,決定擇期宣判。

據悉,在案件辦理過程中

檢察機關追訴漏犯4名

發出偵查建議90餘條

在打擊犯罪分子的同時

發現案件背後涉嫌違法犯罪線索3條

並移交相關部門進行核查

真正做到了“破網打傘”,“打財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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