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欺行霸市收“管理費”通遼五人涉惡獲刑

4月2日,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某某、劉某、張某、孫某、何某等人尋釁滋事案。此前科爾沁區人民法院曾於1月29日、2月2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此次公開宣判,上述5名被告人分別處以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公安機關扣押未隨案移送的贓款,待判決生效後將責令退賠30名被害人。

在傢俱商場附近“等活兒”、用電動三輪車及人背肩扛的方式為顧客運輸、搬運傢俱掙點辛苦錢,原本是體力勞動者養家餬口的生計,然而卻被一些不法分子採取威脅糾纏恐嚇等手段,成為他們斂財的目標。

欺行霸市收“管理費”通遼五人涉惡獲刑

2016年9月,科爾沁區團結路傢俱大世界因內部很多設備陳舊老化,一些配套設施根本沒有而進行外網改造,後對水電供暖進行整體改造後,於2018年1月20日正式開業。

欺行霸市收“管理費”通遼五人涉惡獲刑

被告人劉某某(男,1974年出生,漢族,初中文化,個體經營者,戶籍所在地通遼市科爾沁區)在張某(男,1983年出生,漢族,高中文化,個體經營者,戶籍所在地通遼市科爾沁區)的幫助下為了達到壟斷搬運運輸服務行業的目的,多次糾集、指使被告人孫某(男,1982年出生,蒙古族,初中文化,無職業,戶籍所在地通遼市科爾沁區)、何某(男,1991年出生,蒙古族,初中文化,無職業,戶籍所在地吉林省松原市)使用威脅、恐嚇、滋擾的手段,有組織的向在傢俱大世界個體搬運工非法索要“管理費”,為非作惡、欺壓百姓,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擾亂社會生活秩序,形成以劉某某、劉某(女,1984年出生,蒙古族,中專文化,個體經營者,戶籍所在地通遼市科左中旗)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欺行霸市收“管理費”通遼五人涉惡獲刑

2018年1月中下旬,劉某某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在傢俱大世界內稱其承包了搬運運輸業務,非法要求個體搬運工繳納“管理費”,男搬運工每個月繳納250元,女搬運工每個月繳納200元,每兩個月交一次。劉某某為給個體搬運工造成恐懼、恐慌的心理,組織十餘名社會閒散人員在傢俱大世界巡場。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4月25日,劉某某讓被告人劉某以通遼市鵬暢搬運隊的名義在傢俱大世界內開始收取“管理費”,被告人張某在明知劉某某非法收費的情況下,仍向劉某某提議給繳納“管理費”的搬運工配發胸卡,沒有胸卡的搬運工不準進入傢俱大世界。劉某某、劉某指使被告人孫某、何某採用威脅、恐嚇、滋擾的方式強行向30餘名搬運工人索要“管理費”合計22160 元。

欺行霸市收“管理費”通遼五人涉惡獲刑

據一名傢俱大世界經營業主證實:2018年1月開始,劉某某、劉某、孫某、何某向傢俱大世界的搬運工人收取管理費,劉某某找了很多人到傢俱大世界各個門口堵著拉貨幹活的人,如不交錢,就不讓進商場。

有人回憶:劉某在傢俱大世界內製作一塊牌子,上面寫著“運輸管理隊諮詢處”又借了張桌子放在牌子下就開始“管理”了。

欺行霸市收“管理費”通遼五人涉惡獲刑

那麼,不願交納“管理費”的搬運工遭到如何對待呢?據裁決書顯示:2018年4月14日,被告人劉某某、劉某指使孫某、何某強行向搬運工人王姓女子索要“管理費”,被王姓女子拒絕,劉某某又找到王姓女子強行索要管理費,王姓女子再次拒絕後,劉某某在王姓女子面前恐嚇、威脅其兒子,王姓女子因害怕劉某某的威脅以及劉某、何某、孫某的滋擾,被迫向劉某繳納“管理費”200元。

2018年3月初,被告人劉某某、劉某指使孫某、何某強行向搬運工人王某索要“管理費”,被王某拒絕,劉某某又兩次將王某叫到自已經營的廣源貨站內恐嚇王某,王某因害怕劉某某恐嚇、威脅以及劉某、何某、孫某的滋擾,將拉貨電動三輪車賣掉後,不再從事搬運工作。

欺行霸市收“管理費”通遼五人涉惡獲刑

搬運工包某,因為腿有殘疾也幹不了活就想少交點“管理費”,劉某某便恐嚇說不交錢就把另一條腿給打折了。

為了便於管理,劉某對所管理的搬運工58人通訊方式還進行逐一登記。對於逼迫搬運工交“管理費”,劉某還採用了“線上交費方式”,就是用微信轉賬。與強迫搬運工交“管理費”的霸氣不相符的是,她的微信名字竟是“小鳥依人”。

另據檢方指控:2018年4月16日23時許,被告人孫某夥同趙某(已判決),酒後持磚頭將停放於通遼市科爾沁區平安北區一樓門前的尼桑新奇駿汽車後風擋玻璃砸壞,經通遼市科爾沁區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認定車輛損壞價值人民幣2127元。

那麼本案是否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呢?針對本案,從組織特徵看,被告人劉某某、劉某、張某、何某、孫某五人成員固定;從行為特徵看,以暴力和威脅手段在2018年1月20日至4月25日期間多次以威脅、恐嚇的手段向30餘名搬運工強行收取管理費2萬多元,雖然沒有具體實施毆打等直接暴力行為,但從證人證言能夠證實在2018年1月20日傢俱大世界重新開業後,劉某某組織十餘名男子,在傢俱大世界巡場製造聲勢,並以此製造其有黑社會背景的影響,導致搬運工人內心恐懼不敢不交費。何某、孫某二人尾隨在不交費的搬運工身後,雖然沒有具體的毆打及辱罵行為,但是導致客戶為了不惹事而不敢使用未交費的搬運工,以上情況均屬於軟暴力。從證人證言能夠證實,在個別搬運工其不交費後,被劉某某多次叫至其經營的搬運公司內,以語言威脅的方式強迫其交費,最後導致王某將用於搬運運輸的電動三輪車低價轉讓後改行做保安,不再從事搬運工作。因此劉某某等人的行為符合惡勢力的行為特徵;從危害性特徵看,劉某某等人多次強行收取搬運工的費用,對傢俱大世界的搬運行為形成非法控制,影響惡劣。針對本案,被告人劉某某、劉某、張某、孫某、何某為三人以上,劉某某、劉某是首要分子,重要成員是張某、何某、孫某,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共同實施強拿硬要的尋釁滋事犯罪活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符合惡勢力集團的構成要件。

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某、劉某、張某、孫某、何某犯尋釁滋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四年;判處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四年;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記者 張鐵牛 王海濱攝影報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