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清远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5月13日,《清远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清远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到2020年,清远将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管理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围绕该发展目标,《方案》确立了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加强住房租赁监管等6个方面的任务,并且明确了每个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

A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未来将更多

《方案》提出,清远将首先保障培育更多市场供应主体。

●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清远将引导鼓励一批国有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房屋租赁业务,或注册住房租赁企业。同时,引导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国有企业探索引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混合所有制经营。

市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引导鼓励1家以上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或成立住房租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房屋租赁业务,通过统筹政策性住房和收购库存商品房等方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出租给有需求人群。

清远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支持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细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加快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行为

市直、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别引导鼓励1家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建成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或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

同时,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及规范城中村住房租赁。清远将建立清远市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纳入政府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住房租赁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并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统一纳入平台监管。鼓励村集体成立专业化房屋租赁企业,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享受住房租赁企业相关政策优惠,并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村服务。

B市场上的租赁住房未来将更多

《方案》要求支持租赁住房建设。一方面,鼓励新建租赁住房,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时应纳入新建租赁住房,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

另一方面,有条件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一类是在建、建成、库存的商业用房,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用地性质,国土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租赁用房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另一类是企业或个人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防水功能、排污功能完好有效。

C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将享政策福利

《方案》提出,落实税收优惠、提供金融支持、完善供地方式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租赁供给,并通过更多配套优惠政策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结束后出售住房的,按照新建商品房办理销售、不动产登记手续,按有关税法规定缴纳相关交易税费。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盘活城区“三旧”等存量土地,采取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

清远将结合保障性住房、人才引进、大学生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租赁货币化补贴方式和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并印发出台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文件。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按照有关政策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完善公共租赁住房。

主要是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改革,逐步提高货币化保障比重,以政府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支持住房保障对象在市场租赁住房居住,拓宽公租房房源渠道,打通公租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

清远将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D逐步完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

《方案》要求从健全条文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行业管理上强化住房租赁监管。

主要包括实施房屋租赁网格化管理,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下放至街道、乡镇;建立清远市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鼓励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建立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体系等。

【记者】黄剑琴

【作者】 黄剑琴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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