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一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因違規使用公車上下班,並在週末或部分工作日往返老家看望家人費用在局報銷受處分

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曲勇強公車私用問題。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間,曲勇強違規使用公務用車上下班,並在週末或部分工作日往返玉林至貴港看望家人,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23585.71元在玉林公路管理局報銷。立案審查前,曲勇強主動退還違紀所得。2019年3月,曲勇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