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審查逮捕案件實行“訴訟式審查”

廣西檢察機關審查逮捕案件“訴訟式審查”試點工作分析推進會近日在柳州召開,會議總結試點工作情況,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會議強調,要積極探索審查逮捕案件“訴訟式審查”的方式方法,確保改革試點工作收到實效。

  會議提出,一要準確把握“訴訟式審查”的職能定位,探索形成更加符合偵查監督規律特點、更加適應司法體制改革要求、更加體現司法屬性的審查逮捕案件“訴訟式審查”模式。二要明確“訴訟式審查”的適用範圍,緊扣“捕與不捕存在重大爭議”標準,主要將是否構成犯罪、是否具有社會危險性方面爭議較大,媒體高度關注以及其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納入審查範圍。三要合理確定參加人員,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四要不斷改進“訴訟式審查”方法,通過優化辦案組織結構、增強承辦檢察官辦理案件的獨立性等方式,突出辦案過程的司法化和公開化。五要遵循簡潔高效、靈活多樣的原則,進一步優化“訴訟式審查”的程序設置。六要正確處理好“訴訟式審查”與保守偵查秘密原則的關係。

  會議要求,要積極穩妥地推動審查逮捕案件“訴訟式審查”工作深入開展。加強工作指導,特別是各市分院偵查監督部門要在完成辦案任務的同時,加強指導和督導。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配套機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確保辦案質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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