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一宅佔用耕地怎麼處理?

麥子我愛你1314


筆者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工作,農村宅基地的管理是工作內容之一,為解決該提問中佔用耕地的問題,還需搞清楚以下幾個問題:

1.佔用的是基本農田,還是一般農地?
2.什麼時候佔用的?有多長時間了?
3.佔用的面積是否符合當地的規定?

一、關於佔用的是基本農田,還是一般農地的問題。

農村的土地中除可建設用地外,大多是耕地,而基本農田是耕地中管理最嚴格的一部分。一般農地雖同樣屬於耕地,但在履行一定程序和手續後,可轉為建設用地。

(一)若是一般農地,可按申請農轉用——補辦宅基地手續——房屋確權這樣的順序補辦手續。當然,必須得符合“一戶一宅”的前提下,先到當地國土所申請土地農轉用,預計半年左右能辦理好農轉用手續,涉及的土地開墾費等由當事人承擔。這幾年,筆者也對此類農村宅基地的遺留問題處理過不少,其中一次性就處理了8戶。

(二)若是基本農田,首先得將該地塊調整為建設用地,若能調整為建設用地才能按程序補辦手續和確權。這種情況最惱火的是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就是大家所的土規調整),一般是四年左右才調一次,且在調整時區縣土地主管部門能將該地塊納入調整方案才行,若是農房已建好使用了多年,或是地質災害搬遷戶、D級危房拆遷戶,能納入的概率比較大。筆者在2016年調整土規時就解決了一批,但仍未解決完,主要是無法全部納入土規調整方案。預計2020年又將調整土規,涉及佔用基本農田修房的,應提前到當地國土所、建管辦做好登記,並積極向區縣國土部門申請。只有調整土規後,將基本農田變為一般農地或建設用地,才能按程序補辦手續和確權。

二、關於什麼時候佔用的、有多長時間的問題。

(1)近幾年頂風佔用基本農田修房的,重點整治對象,什麼調規、補辦手續、確權都難以進行。若是佔用基本農田較多,群眾反映大,影響惡劣的,還不得不拆除。筆者這裡,這兩年都拆除了不少,其中就有基本農田較多的,也有修得多高多大的別墅群眾反映大的。

(2)若佔用建房的時間比較長了,有可能作為遺留問題處理。筆者這裡處理的這些大多是2012年之前就佔用了的,一是2012年左右上級主客部門統一解決了一批這樣的農村建房遺留問題;二是近三年又陸續解決了一批,主是2016年進行了土規調整的。

三、關於佔用的面積是否符合當地的規定。

這主要是指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是否符合當地規定。超過當地宅基地使用規定面積的也難以進行整改,特別超佔較多的。比如,張三一家人只能使用宅基地120平方米,但卻使用了近200平方米 ,這種情況就是使用的建設用地也不無法辦證,更別說佔用耕地了。

欲感受“三農微耕機”犁開土地的更多鄉土氣息,敬請關注@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衷心感謝閱讀和點贊。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一戶一宅佔用耕地如何處理?

耕地保護關係到國*家糧食安*全和事關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等問題,因此耕地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控耕地建造私人住宅和在基本農田搞其他非農建設。

但是,基於農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屬於農民的重要資產,關係著農民的切身利益,因此,既要依法保護耕地同時又要保障農民住房和合法財產權益。那麼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於農民佔用耕地建造私人住宅,是怎麼規定和處理呢?


【依法通過審批建造的】凡依法通過審批,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在規定批准面積內建造的,可依法確定權屬。但如果實施村鎮規劃及舊村改造需要或基本農田建設和農村全域整治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權人要服從調整。

【歷史遺留未批先建的】對於歷史遺留未批先建佔用宅基地建房的,如符合“一戶一宅”政策和在規定使用面積內佔用宅基地的,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和在政策處理到位的前提下,可補辦用地審批手續。



【現行佔用農田的建房的】農民到自己的承包地建房,對於不符合相關規劃和規定的,按違規違法佔用農田處理,規定不予確權登記。並且按照耕地保護的相關政策,進行拆除或其他處理。


總之,村民建房必須使用建設用地,村民建造住宅佔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這是《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個人觀點,歡迎補充指正。


三農觀察匯


一戶一宅佔用耕地怎麼處理?

從你的情況和口氣分析,估計有點懸,如果是先斬後奏,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來看有很大風險!

二坤以為,從現在國家這個對待農村土地政策主要是確權、放活。同時對一些“灰色”地帶加以明確和收緊。國家對於農村土地歷來是敏感和審慎的,尤其是現在,一些在農村很正常很正常的建房行為都制止了!


我們村前兩天的一個事,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地基打好了,合子也支起來了,這都花了不少的費用。鄉里檢查愣是讓人家停工,原因是“一戶兩宅”。要是在以前,那一戶兩宅多的是,有幾個兒子就有幾宅的呢!況且是在非農用地上勒令停止呢!

況且耕地是條紅線,你看著這些年村裡的耕地越來越少,那市裡可都有指標的呢!佔多少墾多少,縣裡經濟發展佔用的土地,可否在不一定是在當地開發著墾的指標呢,可能開墾質量不如原耕地,但總體上18億畝保持不變,據說每個縣的農墾指標都有獎勵,用的都是衛星呢!



如果咱家的有“一書兩證”,也申請了農用地變更用途審批手續,符合當地面積建築標準還好。如果是私自建房,給您當違章拆都有可能。我們這發展旅遊建設旅遊大道,凡是在耕地的住房、廠房、養殖用房一律拆除,而且一點補償都沒有!


全國確權頒證馬上進去尾聲,二坤認為:在建馬上停工,及時止損;如果竣工及時找村委會(就看你的了),不要不當回事,我們這花幾十萬蓋起來的二層,拆了一分不補,還差點鬧出社會事件呢!誰還有高招,歡迎下方評論救急啊!!

以上是農把式二坤一些看法,歡迎關注,三農問題,為您刨根兒問底兒!——圖片來源網絡侵刪!

農把式二坤


一戶一宅是農村宅基政策的基本要求,對於住房建設能否佔用耕地問題,國家的規定是嚴格控制建房佔用耕地,而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內的土地是嚴禁佔用。那麼,對於一戶一宅佔用耕地,應該如何處理,這就要看佔用的是什麼樣的耕地,佔用時是否依法審批。


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村民建房要與舊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復墾相結合,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村周邊的丘陵坡地嚴格控制佔用耕地建造住宅。也就是說,現在的宅基地審批是堵窟窿式審批,一般不擴大村莊規模,現村莊規模以外的土地,是嚴格控制建房,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內是不得建房。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擴建、移建、拆建,都要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涉及佔用農用地的要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也就是說,耕地不是絕對不可以佔用,但佔用時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的報批手續,在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之內,將原來的耕地改為建設性用地。這個規劃由村集體和鄉鎮政府負責,報縣有關部門批准。而農民只需要依法申請,如果得到批准,說明耕地已經轉為建設用地,這就不存在違章問題。

如果農民確實符合一戶一宅申請宅基地的條件,沒有經過批准,擅自佔用了耕地建房,這個屬於程序上的違法,如果村內確實沒有空閒地,可以向村委會申請,由村委會和鄉鎮政府協調,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依法補辦審批手續,使其使用程序合法。當然,這一點在實際工作中也比較難,首先是確實村內無空閒地,二是佔用的耕地必須和村莊相連,並且屬於一般性的耕地而不是基本農田,三是必須有土地佔用的指標。並且,即使最後獲得批准,由於農民存在程序上的違章,即未經審批而佔用,應該進行罰款處理。

如果佔用的是基本農田,那麼肯定無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因為佔用基本農田必須經國務院批准,非重大項目不可能獲得批准。唯一辦法是在下一次基本農田範圍確定時,將該地塊轉出基本農田保護區,列為一般姓農田,再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而這些工作的難度非常之大,恐怕一般的農民沒有這個能力打通這麼多關節。

綜上,如果農民建房已經走了程序,是經地審批地佔用耕地,不存在違章問題。如果未經審批,又確實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那就只得通過運作,把農用地轉成建設用地,交納罰款後依法補辦相結手續。如果無法辦理相關手續,那就只能做為違章建築依法拆除了。不過,只要佔用的耕地不是基本農田,又和村莊相連,通常情況下是可以補辦手續的。


齊東晏子


沒有經過審批是不可以在耕地建房,是違法行為,必須依法拆除復耕。一般宅基地儘量選擇荒地,廢地,無建築物老舊宅基地並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村委會規劃,經過鄉鎮國土所,縣國土資源局審核通過併發施工許可證,才可施工建設。


威風153598865


一戶一宅,合理利用土地


暗夜精靈20


碧桂園和萬達一個老闆一個人就佔有幾百個超大的,幾千平方米的酒店和廣場宅基的。一個人就佔幾百個超大宅基地,請問是不是違法的?請問什麼時候開拆?


大鐘171158918


一戶一宅符合於吃官飯計劃生育單子女是正確性的再說鐵飯領資的更好可是實際情況應調洞一下就知了。至於農村農民一戶一宅合理不實合再說如果有拖拉機打穀機鋤頭糞箕穀倉黎耙等等!這樣能說能通嗎?


用戶1457637482635


別跟農民過不去


蝶戀花24858252


一對夫妻有一兒或者女兒都是不能分戶的,所以就是分開也不成立的,所從如果分了就還是一戶,之能有一院莊子地,多出來的畢竟要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