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力争3至5年内建成现代化特大型城市

吉林长春:力争3至5年内建成现代化特大型城市

长春市城市风光。 IC 资料图

为实现吉林省全面振兴,其省会城市长春近日公开披露了将在3至5年内争取建设成为现代化特大型城市的目标。

据《长春日报》报道,5月9日,全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省有关会议精神,动员全市上下行动起来,加快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努力开创城市建设管理新局面。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刘忻主持。

会议明确,下一步全市城建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加快建设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和城市转型为统领,以科学、规范、完善、畅通、提升为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快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用3到5年时间,把长春建设成为城区常驻(住)人口规模500万人以上、建成区500平方公里以上的现代化特大型城市,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检索长春市政府官网发现,这也是该市首次正式提出“3至5年内争取建成现代化特大型城市”的目标。

根据国务院2014年11月调整明确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其中特大城市为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

其中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则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长春官方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5年,长春市总面积20593.5平方公里,市区面积4789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06平方公里。至2017年末,长春市户籍总人口为748.9万人,其中市区人口438.3万人,三县(市)人口310.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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