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單位女的5O歲後不給交保險,但社保規定女的55歲才可退休,你說這咋辦?

木又寸木木923


樓主您好,有些單位女的50歲後不給交保險,但社保規定女的55歲才能夠退休。這個問題確實是存在的,為什麼呢?因為一方面,女性50歲也是一個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自己企業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以後,那麼這個勞動合同關係就會自動解除,所以說你到了50歲的年齡的時候,你的這個勞動合同關係就自動與企業單位解除了,所以說企業單位是沒有義務來給你承擔相應的社保繳納了。

雖然說你這個時候很有可能還不具備退休的條件,但是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後,你自己就沒有辦法享受到企業單位所給你繳納社保的待遇,這個時候你只能夠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繳納自己的社保,當然如果說你50歲已經具備了法定的退休條件,比如說你的累積養老保險的參保年限達到15週年,那麼這個時候是可以直接辦理退休的。

但是如果說你的累積參保年限沒有達到15週年,那麼你就需要將你的個人社保,轉移成為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繼續參保,那麼直到自己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週年,就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了。所以這跟企業單位實際上沒有關係,是根據你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是由於你開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的年齡比較晚,造成了這樣的一個原因。


社保小達人


國家《勞動法》《職工退休條例》《保險法》規定,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後,有企業為在冊職工辦理“職工社保”,按“五險一金”的繳費費率繳納保費,年滿法定退休年齡後,(男60歲、女50歲)申請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


題主所講的是,女性在企業工作中,現已年滿50歲時,由於其它原因,去社保中心辦不了退休。

“職工退休條例”《保險法》規定,女性滿50歲後;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已失去了法律責任。企業不在聘請已到退齡退休的人,簽訂不了《勞動合同》,就不能繼續繳納社保費。

造成這類情況的主要原因:

①:該女性年滿50歲時,沒有滿足社保政策規定的,最低15年社保繳費年限,辦理不了退休手續,需向社保中心申請轉為“靈活就業”社保,繼續續費至年滿55歲時,辦理退休手續。

②:女性開始參加“靈活就業”社保,後又參加企業生產,繳納“職工社保”,但職工社保繳費年限不超過10年以上(含掛靠單位),雖然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以上,但社保政策法規認定為“靈活就業”身份,仍然要繳費到55歲時,辦理退休手續。

③:企業用工,職工年滿法定退休年齡不申報退休手續的,社保中心微機繳費系統,自行封閉企退休人員的繳費賬戶,達不到繳費年限的,向社保申請續費延遲退休手續。

因為企業依法辦事,不違反《勞動合同法》《保險法》,按照“職工退休條例”處置,不違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個人只能去社保中心繼續續費,年滿55歲辦理退休手續。


樹下酒仙


應當繳納社保的


律法圖騰


小編,哪個社保規定企業女員工是55週歲退休?企業女員工退休分二種,生產崗位(也就是所謂的工人),年滿50週歲即可辦理退休手續,管理崗位(也就是所謂的幹部),年滿55週歲即可辦理退休;還有一種就是病退和特殊工種退休,符合條件病退和特殊工種的女員工,年滿45週歲即可辦理退休。需要強調的一點是,上述退休人員,必須滿足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


開心才好103246541


雖然勞動法規定女50歲退休但是養老保險沒有15年就不能享受退修待遇,按理保險應該停止,但實際上沒有退休用人單位還得交。


大聰41


沒有什麼奇怪的,因為她沒有在單位累積交滿10年,不能按照單位50歲退休的方式退休。所以,按照靈活就業或者個人繳納的方式,要到55才可以退休,所以,她必須到當地社保中心去繳納後五年的社保。


放大的簽名


50歲退休是工人崗位,55歲退休是管理崗位,即以前的幹部崗位,你可以依據自己的工作崗位情況,到社保中心查詢及申訴。依據具體情況而定,若認定工人崗,50歲是法定退休年齡,社保中心不會接納繳費。


西關小子44695239


女幹部才55歲。通常幹部是指國家幹部。你說的完全不成立。女的50退休,不用再買社保了


鈺鈴20180710


這個提問者腦子有水。社保分女工和女幹部,女工50歲退休,當然不再接受續保,女幹部55歲退休,50歲正常續保。你把兩類女人混為一體,愚蠢。


嘉樹


到了退休年齡,社保不夠十五年,只有自己接著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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