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比竇娥還冤——比“莫須有”更奇葩的罪名

康熙七年,康熙皇帝派一群少年假作摔跤,撲倒鰲拜;這其中是否借了韋小寶韋爵爺之力,我們不清楚;妙在鰲拜剛倒,朝廷立刻整理出鰲拜三十條大罪來。大到引用奸黨,小到勒令他人遷墳,事無鉅細,都在一起了。前一天還功高權重威風八面的鰲中堂,一眨眼就罪名彌天,夠得上誅滅全族了。這裡便有個問題:當鰲中堂跨進宮門,還沒有被康熙擒住時,他有沒有罪呢?一種合理的解釋是:如果康熙爺沒捉住他,那他就沒罪;如果康熙爺捉住了他,那他就有罪——這叫做薛定諤的貓,鰲拜的罪。

雍正二年,年羹堯平定青海回朝,雍正親迎,升任一等公,榮寵一時無人可比。一年後,年羹堯開始得罪了:先是將成語“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雍正說他仗恃功勞,顯露不敬。咱哪怕高考語文考試寫個錯別字,頂了天扣兩分,擱年羹堯這兒就得革職。年羹堯封完一等公不到一年,雍正朝臣,硬生生給他整理出九十二款大罪。年羹堯也真了得:一年時間啊,平均每四天就能犯一款大罪,這得多勤勞才這麼無惡不作、惡貫滿盈啊!

編罪名是個大學問。

他們比竇娥還冤——比“莫須有”更奇葩的罪名


鰲拜畫像

嘉靖年間,徐階主持之下,終於扳倒了大奸臣嚴嵩與嚴世蕃父子。嚴世蕃雖說是傳說裡一年能跟女人亂來九百次的猛男,還是收藏《清明上河圖》的花花公子,但畢竟是廷議奏對的能手,心計極工,在獄中自然得死中求活。他的套路是,放出風聲去,說:“別的事情咱不怕,但如給我安罪名,說我害死沈煉與楊繼盛二人,我父子啊,那就難逃一死。”三法司正愁沒合適罪名呢,聽了這話,妙哉,自己招了,就定這罪名吧!

可是徐階何等人物?當初為了討好嚴嵩,可是把孫女兒許配給嚴世藩之子的,對親家知根知底。先前嚴嵩還全家人跪拜過徐階,徐階也不心軟。他看了審案卷宗,明白了:

“這道奏章一上去,嚴公子就無罪釋放了。”三法司不明白了,徐階解釋了理由:當初殺沈煉與楊繼盛二人的旨意,是嘉靖皇帝下的特旨。倘若說嚴世藩殺沈楊二人有罪,那便是指責嘉靖皇帝的不是,那自然不成,反過來,這罪名一旦不成,嚴世藩就無罪釋放了!三法司恍然大悟,立刻改了罪名,“私通倭寇”,就把嚴世蕃殺了——本來嘛,私通倭寇,您總不能把皇上拉出來背黑鍋了吧?徐階聽說嚴世藩死了,連帶自己的孫女也作為嚴世藩的兒媳一起殉了,“囅然頷之”,那就是開懷點頭。

給奸臣編罪名的大師,也得聰明狡詐、心狠手辣才是。

哪位說了:有清白無辜、安不了罪名的嗎?恐怕沒有。

岳飛的罪名是莫須有,天下皆知。比他更滑稽的,是漢太尉周亞夫,是韓信。當日周亞夫跟漢景帝吃飯,漢景帝不給他坐席,不給他筷子。周亞夫不過是抬頭看了看天子的桌案,走的時候又看上去有些不開心,漢景帝就覺得此人不安全,需要對付一下子。之後,周亞夫的兒子買了五百具盔甲,打算給周亞夫陪葬。漢景帝把這事兒認了真,派廷尉以謀反罪審這案子。但是發生了經典對話。

廷尉:“您老想要造反麼?”

周亞夫:“咱所買的軍用品,是陪葬用的器具,怎麼說是造反呢?”

廷尉:“喲,陪葬的,這說明您生前不造反,也打算死後在地下造反!”

好了,周亞夫絕食死了,漢景帝滿意了。

韓信的事兒更好笑:天下定了,他封了楚王,楚國舊將、他的朋友鍾離昧逃亡到他那裡,劉邦就用陳平計策,來遊雲夢了。韓信逼鍾離昧自盡,拿了首級,去跟劉邦自證清白,被劉邦當即捉了,綁在自家車上。當時韓信跟劉邦對白如下:

韓信:“是啊!天下已定!我就該被油鍋烹了!”

劉邦:“你別做聲!你造反的事兒很明顯了!”

劉邦這一嗓子,是天下編罪名君王們的寫照。他們怕的就是嚷出來,怕的就是正經對簿公堂。

所以,編罪名就這麼可怕。前腳還是綠窗朱戶,下一秒雨翻風變。但如果跟你說,有人願意給自己背個罪名,你相信麼?

林沖雪夜上梁山,不巧遇到王倫。讀書人做山大王,腸子都比好漢們多些彎。口口聲聲,“不知心腹”。只好請您去隨意取個人頭,納個投名狀來,那時才來拜兄弟,談交情,親密無間,赴湯蹈火。為什麼呢?因為你殺過人了,有罪名了。大家都不乾淨,這才能讓人信賴。

當始皇帝給王翦老頭兒六十萬傾國之軍,出征伐楚時,王翦便聰明地向始皇帝一而再、再而三地索要田產。因為老軍人知道:“大王以傾國之兵授予我,如果我清高自許,只會遭致疑忌。顯得我貪財,陛下才相信我。”同樣的故事,幾十年後又來一次:劉邦遠征在外,連番派人賞賜首守京城的相國蕭何。聰明如召平,就會去向蕭何說:“相國過於高潔,已經讓陛下疑慮。應該給自己找點不光彩的勾當,汙衊下自己的聲名。”岳飛這方面就不夠聰明:當時中興四將,劉光世和張俊貪財好色,宋高宗反而讓他們善終;就岳飛一個人剛正不阿,每天“文官不貪財,武將不怕死”,不近女色,不貪財賄,怎麼不招人恨呢?

所以了,為什麼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希望有一個透明的法治社會,就在於此。在一個人治社會里,罪名是可以隨意安插現編的,我們只能指望青天大老爺的存在。法治會比較僵硬,還容易被人鑽空子,說不定還有許多人行為合法但道德有虧,但至少,我們犯事兒時,能知道自己犯的是什麼罪,而不是憑空而來、虛構所致、一年就多了九十二款大罪的事兒,更不必戰戰兢兢,怕自己太清白了,處不好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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