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曝光老赖信息违法吗?

张小宝186


作为法律工作者说爆光不是违法犯罪,那么你的法律是白学了。

欠债有钱不还和无钱没有能力还是有区别的。

只是欠债有钱不还的才能在法院判决执行后仍然不还的才能作出爆光,无钱还的不给予机会能有钱还吗?你爆光,找他亲戚又如何,只能让钱更加还不了?只有通过关注让其工作或收入才能让其还款。

爆光是因债务人的境况不同决定,不能一棍子打死,法制法治社会,人性化社会。

我叫涂哥,法学经济双专业,从事法律服务和新闻媒体服务工作;对于历史地理文学法律媒体都有些研究和探讨,创作过经济及论文诗词散文作品等等。


涂哥958


贵编辑同志:您好:感谢贵平台正能量传播,但是,沿用老赖代指恶意欠债失信人,实为不妥。老赖,自古以来就是各民族同胞对赖氏老辈的友好称呼之特有称谓,并非贵编所指的失信人之代号。于2017年3月14日最高院在两会工作报告中已下架老赖代指失信人。任何姓氏前面加个老字或小均是该姓氏子民的特有称谓。我们同为华夏子民,敬请互相尊重!希望贵编作者,严谨规范用词,谢谢。





好人一生平安233209943


对有理。法院不能区分解释,欠债有钱不还的老赖与欠债身无分文可还的失信人,视为同等一刀切来执法执行是法院的不作为。其结果是不同的,老赖是有钱不还,交了就没事了。身无分文可还的失信人就不同了,在没钱,租房,封银行卡,扣养老退休工资,就没生存了,是望绝路上逼。该让身无分文可还的失信人有个生存,找到工作,来还债才是。故法院应有责职区分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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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一样也需要司法救助金,我们一样需要保护,我们都是共和国公民,大部分人背后的本质没看明白,这并不矛盾,不能人家失败了就成了过街老鼠,一票否决,贴上标签,扔进垃圾桶,这不公平,公民权益平等的,虽然失败者,我们也是纳税人,就算是曾经的,现在政策要是就不给予活路,棒打落水狗,这不合理,更不公平,现在失信人达到一千多万而背后影响的人不低于5000万甚至于达到或超过一个亿,在这,千万千万不能失败,要是失败了,对不起 你的家庭没有立足之地,为什么出现这样的问题?看上去挺是公正,充分考虑债权人利益不考虑债务人,法应一个手托两家,他们不是二等公民,只是失败了,尤其政府不能歧视,法定的百分之二十四,世界上最高利率,杀鸡取卵,把债务人整倒闭了,现在大家好多已没得挣了,债权人自己玩吧,钱是慢慢挣的,有些人心太黑了恨不得伸手去抢了,现在的行情很沉重,还是百分之二十四,前几年还能勉勉强强支付这么高利息,现在恐怕不可能的,本已经倒闭了,还要追着打,放贷人不少人本金拿回去几倍了在这像个受害者一样,很多人本质上没看看清楚,制定者这块参考发达国家成熟经验,出发点是好的,但人家发展了上百年,基本社会体系,福利体系已经成熟,去参考征信,套人家的制度,须充分的进行可行性研究,仓促上这样会出问题的,在那个地方,只有破产法没有征信,只有平等,这部法律等过了多少年后回头看看明显不能显示公平,是经不起时间的验证的,正常去做事挣钱是有哈数的,维持家庭开销,老人小孩的生存必要,剩下来所剩无几,老赖未必赖!前几年全民高利贷,全民创业,狗啊猫的都放水,一旦有风险收不了租的情况出现往法院一送了事,放贷是投资行为,不用去报税,高利贷应允许风险共担,而现实中这类人表面上人家代表着正面形象,以正义的形象出现,他们个个都是嫉恶如仇,恶狠狠喊着老赖入刑,在法律上严格来说,入刑的是这帮魔鬼,失信人在倒下的路上希望政府能有一点点善意,倒下了,扶不现实,请不要在变着办法推了,再推真的也许真的可能爬不起来了,像个狗一样,不能让失败的人流血又流泪,不是政府也鼓励创业?我们也是别人的爹娘,也为人子女…既来到这个世界,是责任,我们失信人不能够倒下,不是犯罪分子,哪怕去要饭也要养大小孩送走老人~只是失败了…不要关上门…每年数以万计走上绝路或者想走上绝路的人,他们经历了什么鬼?失败了要面对高利贷,面对自己的老人和小孩!面对魔鬼,面对起码的吃饭,生存问题,像鬼一样,有些人实在坚持不住想走,走了,有些人又走不了,是牵挂!这是怎样的人生,生活不总是精彩的对于我们是煎熬…希望能少一点杨白劳,多一点正义和感动,大家都能体面的劳动和生活,等到社会体系成熟了那一天我们都不要去冒着生命危险去创业了,失信人是纳税人,哪怕曾经,是失败了,现在这样,看似公平公正合理之下掩盖了根本性错误,步步紧逼,是怎样的制定者,套别人政策上征信,把别人接轨的破产法跟上制定同步,不然怎么接轨,法律法规实施需要很漫长的过程,一蹴而就不充分研究会造成重大社会问题,现在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浮现出来了,可能有些人看不到,但是确确实实天天在发生上演,将来法律法规必然的趋势个人破产法会来到,不会缺席,法律不应歧视债务人,歧视语言老赖更不应该有,触及灵魂的执行,唯一房产,这非常非常可怕,甚至于判刑,如果确实恶意这类人是应该打击,但不应成为普遍性行为,这类问题属于人们内部矛盾的范畴!法应回归本位,不当成为坏人的手段,生存权要远大于债务权,良法,好人,治天下


明月141046822


首先请教以下,凡是老赖都没有人权了吗?没人权别说发圈,见了杀死又何访?有人权,法律上是否有侵犯人权一说?在说老赖是不是中国公民?


梦星晨206242951


整个社会都建起曝光老赖群,让老赖无处立脚,人人喊打,人人痛恨老赖,想当老赖的也就立减,当上老赖的人也会痛改前非,还社会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


白云14204806


有可能违法,你没有曝光他人信息的权力,可能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


你射黑了吗


都别着急,低下马上还房贷的也就跟上来了😊也会成为老赖


云多飞


请问律师,法律工作者,下列情况是否合法

被执行人,和债权人微信一直保持联系,法院发的悬赏通告,是否应当写上案件号,执行金额,复印件是否应当有法院印章?是否可以到处张贴?


忘情7307


为了不给赖姓同胞造成伤害与困扰,请不要(诱导)用“老赖”一词代指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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