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乾貨—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再審程序的3個方式!

今天給大家講講關於再審的情況,再審程序又稱審判監督程序,提起方式有以下三種:

法律乾貨—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再審程序的3個方式!

(1)當事人的申請,當事人認為法院生效的判決與裁定確有錯誤,或者認為生效的行政賠償調解書違反自願調解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在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申請再審。對於此類案件是否再審,由法院決定,但在決定之前不停止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法律乾貨—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再審程序的3個方式!

(2)法院的發現。包括本院的發現與上級法院的發現。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發現其違反法律、法規而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本院的審批委員會決定是否再審;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發現其違法應當再審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法院再審。

法律乾貨—提起行政訴訟案件再審程序的3個方式!

(3)檢察院的抗訴。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對於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法院應當再審。法院開庭審理抗訴案件時,應當通知檢察院派員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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