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1期>北流:法檢“兩長”同庭辦案,首例惡勢力“保護傘”案開庭審理!

<第651期>北流:法检“两长”同庭办案,首例恶势力“保护伞”案开庭审理!

<第651期>北流:法检“两长”同庭办案,首例恶势力“保护伞”案开庭审理!

2019年5月10日上午,北流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內,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響,一場由北流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馮國亮出庭支持公訴、北流市人民法院院長王偲擔任審判長的惡勢力“保護傘”案正式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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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2019年5月10日上午9時00分,由北流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黎某餘犯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案在北流市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2018 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活動以來,北流市首例涉惡勢力“保護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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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國亮檢察長宣讀起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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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馮國亮檢察長宣讀起訴書,充分地闡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據,對案件事實、證據材料進行了詳盡的說明和論述。隨後,公訴人與被告人、辯護人就多個案件爭議焦點進行了辯論。被告人黎某餘當庭認罪,之後,公訴人向法庭出示、宣讀了一系列的證據,證實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有力地控訴了被告人所犯的罪行,達到了指控犯罪、證明犯罪的雙重效果。此次庭審,檢察長馮國亮親自出庭支持公訴,對我市首例涉惡勢力“保護傘”起到了有效打擊和震懾作用,為之後的涉黑涉惡案件辦理夯實基礎,彰顯了北流市人民檢察院打擊黑惡勢力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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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公安局各科所隊的負責人、北流市直單位各部門、鄉鎮政府、街道委員會、律師代表、人大代表等100多名黨員幹部旁聽了庭審過程,並開展警示教育。通過旁聽庭審活動,利用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懾和教育作用,加強以案促改工作,真正達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有機統一的目的。

簡要案情:

2018年12月4日至12月6日,被告人黎某餘利用其系北流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的協警的身份,盜用民警數字證書登陸廣西警務信息綜合應用平合,偷閱案件材料,並將涉案的訊問筆錄及報告書拍照給曾某堡等人涉嫌惡勢力犯罪一案的涉案人員黨某銘,並透露案件偵查情況、教唆黨某銘等人如何躲避偵查,黨某銘得知相關案件偵查情況後,告知涉案人員曾某海(與黨某銘同案)其被網上追逃及相關案件偵查情況,並讓曾某海及時躲藏、更換手機號碼以躲避抓捕。曾某海知悉上述情況後,便從廣東省東莞市潛逃到廣西南寧市青秀區另一名涉案人戴某(與黨某銘同案)處藏匿,並將相關案件偵查情況告知戴某,共同逃避公安機關打擊。

2018年12月8日、2018年12月9日,北流市公安局辦案民警先後將黨某銘、曾某海、戴某抓獲歸案。黨某銘、曾某海、戴某與曾某堡等人(另案處理)均涉嫌惡勢力犯罪,系同案犯。被告人黎某餘明知上述人員涉嫌惡勢力犯罪,仍然為其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處罰,應當認定其屬於惡勢力犯罪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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