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 對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5月10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下發的上證公函【2019】0626號《關於對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以下簡稱“《問詢函》”)。現將《問詢函》的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格式準則第2號》)的要求,經對你公司2018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為便於投資者理解,請你公司進一步補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關於關聯交易

1.年報披露,陽光服飾系公司關聯方和主要銷售客戶。報告期內,公司向陽光服飾銷售金額合計7.23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重為29.88%;陽光服飾的應收賬款為3.29億元,佔應收賬款的比重為71.83%。請公司補充披露:(1)近三年對陽光服飾的銷售額、毛利率、銷售佔比以及應收賬款、應收賬款佔比情況;(2)近三年與除陽光服飾以外的其他客戶業務的銷售額、毛利率、銷售佔比情況以及應收賬款、應收賬款佔比情況;(3)近三年陽光服飾和其他客戶的應收賬款賬齡分佈、平均回收期及收回情況,並結合上述情況說明公司對陽光服飾和其他客戶的銷售結算政策是否存在差異。

2.根據公司公告,2012年公司將陽光服飾轉讓;2018年8月,陽光服飾的控股股東變更為陽光集團。陽光服飾的歷史股東包括江蘇德源紡織服飾有限公司、江陰金瑞織染有限公司、奇恩特有限公司、香港東昇有限公司、依時有限公司等。請公司補充披露:(1)近三年公司與上述陽光服飾歷史股東的業務往來及相互擔保等情況;(2)陽光服飾歷史股東與公司及控股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和其他應當說明的關係和利益安排;(3)請自查關聯交易披露的完整性,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關聯方和關聯交易,以及是否履行過必要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二、關於主營業務經營情況

3.年報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4.20億元。其中面料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7.03億元,毛利率20.21%;電汽業務實現營業收入6.04億元,毛利率18.44%;毛紡業務實現營業收入6704萬元,毛利率44.88%。請公司補充披露:(1)分業務披露前20大客戶的名稱、對應營業收入、銷售商品類別,並說明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和其他應當說明的關係和利益安排;(2)分業務披露前20大供應商的具體名稱、採購金額、採購商品類別,並說明與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關係;(3)分業務披露同行業可比公司同類業務的毛利水平,對比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在主要業務的毛利率水平方面是否存在差異,如是,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4)請按行業補充披露分部信息。

4.年報披露,公司內銷營業收入17.44億元,毛利率23.69%;外銷營業收入6.31億元,毛利率11.49%。請公司補充披露:(1)分別列示國內和國外前20大客戶的具體名稱、銷售產品類別、金額、佔比,並說明是否與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關係;(2)結合境內外的客戶及產品銷售的情況,說明內銷業務毛利率遠低於外銷業務的原因及合理性。

5.年報披露,存貨期末餘額11.20億元,同比增加35.22%。其中,原材料期末餘額4.37億元,同比增長80.58%。庫存商品期末餘額4.83億元,同比增長20.75%。請公司補充披露:(1)分業務和產品類型披露存貨的類別、形成時間、期末餘額、存貨週轉率、庫齡等情況,並結合上述情況說明存貨是否存在減值跡象,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充分;(2)分別列示期末原材料、庫存商品的具體構成、同比變動情況及原因;(3)結合近三年原材料價格走勢和產品產銷量等情況,說明報告期內原材料和庫存商品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4)公司外購存貨的具體金額、類型以及交易方,與公司及控股股東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和其他應當說明的關係和利益安排。

6.年報披露,公司在建工程期末餘額5.66億元,較上年增加4.12億元,同比增長267.53%。其中,埃塞爾比亞紡織服裝生產基地期末餘額2.99億元,較上年增加2.84億元;外購機器設備期末餘額1.01億元,較上年增加0.98億元;人才科技研發樓期末餘額1.52億元,較上年增加0.22億元;該項目從2015年開始建設。公司未對在建工程計提減值準備。請公司補充披露:(1)分產品披露已建成生產線的產能、投資總額、建設完成期,並說明在建工程項目中對應生產線的開工時間、計劃產能、總預算等情況;(2)紡織服裝生產基地目前實際投入金額及產能情況;(3)紡織服裝生產基地的主要建造方、收款方的具體情況,並說明是否與上市公司及其股東之間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關係;(4)分品類列示外購機器設備的數量、價格、交易對方及關聯關係;(5)人才科技研發樓未竣工的具體原因;(6)年審會計師就在建工程項目執行的審計程序以及獲取的審計證據。

三、關於財務信息披露及其他

7.年報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4.20億元,同比增長12.53%;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期末餘額為5.20億元,同比增長27.48%。其中,應收賬款期末餘額為4.28億元,壞賬準備期末餘額為2997萬元,計提比例為6.54%。應收票據期末餘額為9269萬元;期末已背書或貼現且在資產負債表日尚未到期的應收票據中,期末終止確認金額為1.36億元。公司未類同應收賬款對應收票據計提壞賬準備。請公司補充披露:(1)分產品披露銷售結算方式、結算週期;(2)分業務披露應收賬款金額、賬齡分佈、應收賬款週轉率、同比變動的情況和原因,以及應收賬款平均回收期,是否存在壞賬風險和資金週轉風險,以及應對措施;(3)應收賬款前20大客戶名稱、金額、應收賬款減值及核銷情況、是否為關聯方;(4)報告期內大額應收票據貼現或背書的具體情況,並結合應收票據的業務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權條款分別說明上述貼現或背書的應收票據是否滿足終止確認條件,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5)未對應收票據計提壞賬準備的原因、合理性及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8.年報披露,公司預付款項期末餘額為1173萬元,同比增長269.98%;其他應收款期末餘額58.88萬元。請公司補充披露:(1)預付款項的形成的原因及具體構成;(2)分別列示期末餘額前10名的預付款項和其他應收款情況,並說明上述欠款對象與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其他關係。

9.2016年以來,公司預付工程及設備款期末餘額分別為1.49億元、9549萬元、7337萬元。請公司補充披露:(1)近三年預付工程款及設備款的具體構成、對象,與公司及控股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和其他應當說明的關係和利益安排;(2)預付大額工程及設備款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業慣例。

10.年報披露,報告期內財務費用為8576萬元,同比下降39.10%。其中,利息支出為9418萬元,同比減少1960萬元。而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合計17.11億元,同比增長38.21%。請公司補充披露:在借款規模增加的同時,利息支出降低的原因及合理性。

1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東陽光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質押率90.28%,累計質押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7.72%。請公司結合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資信情況和質押風險,說明為解決股份質押問題、防範信用危機已採取及擬採取的舉措安排。

12.年報披露,貨幣資金期末餘額4.06億元,同比下降57.48%。請公司核實,是否存在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聯合或共管賬戶的情況,是否存在貨幣資金被他方實際使用的情況。

以上問題請會計師核查並發表意見,並說明前期已執行的審計程序和獲取的審計證據。

針對前述問題,公司依據《格式準則第2號》的規定要求,認為不適用或因特殊原因確實不便披露的,應當說明無法披露的原因。

請你公司於2019年5月11日披露本問詢函,並於2019年5月17日之前,披露對本問詢函的回覆,同時按要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和披露。”

公司將根據《問詢函》的要求做好回覆工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有關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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