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枣庄经济建设的历程、成效及经验(五)

改革开放以来枣庄经济建设的历程、成效及经验(五)

3.在企业改革上,全面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步伐。一是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针对一些国有企业改制不彻底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的实际,2003年枣庄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推进市属企业破产改制,先后抽调20多名县级干部、40多名科级干部组成几十个企业改制工作组抓企业改制工作。截至2011年6月,77家市属工业企业中有65家进行了新一轮改制,其中42家实施破产,23家实施兼并重组、债转股、股份制改造、民营、转让、租赁等改制形式,涉及职工4.8万人。像鲁南化肥厂与兖矿集团重组后新建国泰公司,成为鲁南煤化工基地的龙头企业;薛城焦化厂破产重组后发展迅猛,至2010年底企业总资产达到18亿元,是改制前的7.5倍,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分别是改制前的5.5倍和8.8倍;26家破产企业第一顺序清偿率达到100%,部分企业职工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些退休职工医保问题得到解决。但由于改制企业集中、市级财力有限、政策不统一等原因,这次改制还存在职工权益清偿率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不到位、失业下岗人员增多、职工危房改造难、破产企业土地变现难等问题。2011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市南工业区改造建设工程,推进工业转型振兴,以彻底解决市属破产企业职工权益清偿、身份置换、棚户区改造等问题。二是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自2004年6月1日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开始启动,2005年实施攻坚,2006年基本完成,2007年完善提升。截至2006年9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财务挂账34906.27万元全部剥离到企业隶属的区(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采取全员置换、留去自愿的原则妥善处理了职工的分流安置问题。从2010年11月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始推进服务业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至2011年底累计分离企业174家,新增营业收入46795万元,新增地税收入5213万元。三是其他配套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从2009年起在市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各区(市)也逐步推行,保证了国有资本收益,推动了国有经济稳步发展。金融改革,2004年开始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化解包袱,增资扩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立山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枣庄办事处;市城市信用社通过剥离不良贷款、清收不良资产和增资扩股,组建枣庄市商业银行,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金融的发展;2007年后,枣庄金融改革的重点转移到创新信贷产品、加强融资平台和担保公司建设、支持城乡消费和企业发展上,创新了农地使用产权抵押贷款、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活体畜禽抵押贷款等业务,2010年、2011年新增存贷比历史性地超过100%达到169.5%和115.1%,枣庄从资金流出地变成资金流入地。财政改革,2005年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主要是调整财力分配结构、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提高区(市)和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并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2006年在峄城、薛城、山亭三个区实施“乡财乡用县管”改革;从2007年起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4.在农村改革上,创造了激发“三农”潜力的“枣庄经验”。枣庄市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要求,从2004年起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2006年起取消农业税,全市278万农民无税一身轻;2007年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2008年,枣庄市以徐庄土地合作社为试点,探索开展了发放土地使用产权证、建立土地使用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土地合作社的“三位一体”农村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相分离,赋予农民承包土地担保物权,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本化,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对枣庄的改革经验作出专门批示,周铁农、厉无畏等国家领导专程来枣庄调研。2011年,农业部以农政发〔2011〕4号文将枣庄列为全国1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指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枣庄的探索为这一政策出台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扶贫方面,2005年枣庄抓住中央和山东省加大扶持财政困难县乡力度的机遇,将山亭、峄城、台儿庄、薛城四个区列入财政困难县扶持范围;从2003年起连续实施百个强村竞赛、百个薄弱村帮扶转化和百个文明生态村创建“三百”工程;从2006年起按照国家和山东省要求开展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2008年起连续实施“双十双百”工程(争创科学发展十佳乡镇、支持十个欠发达乡镇实现协调快速发展,争创百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帮扶百个经济薄弱村),有效地增强了贫困落后镇村发展的活力。

5.在放开搞活上,以“有形之手”撬动“无形之手”,掀起经济发展热潮。在对外开放方面,坚持“枣庄以外就是外”的大开放思路,2003年枣庄出台了极其优惠的招商引资政策和激励措施,实行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员招商、一票否决,对贡献突出的人员从经济上、政治上、荣誉上、家属子女工作安排上给予奖励和倾斜,连年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招商活动;2005年提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扩大对外开放”,将招商引资重点确定为“大、高、外、洁”项目,大力推进对外贸易方式转变,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2008年后,市委、市政府改变以往“大呼隆”招商方式,尽量不举办大型招商活动,而是加强对自身优势、招商对象、产业形势等方面的研究,实行“小分队”招商、专业招商、登门招商,使招商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2009年以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枣庄进一步扩大外经贸发展资金规模,调整优化出口结构,加大对出口企业的金融支持,发展服务贸易,扩大进口规模,保持了外经贸工作的良好势头。2003年至2011年,全市累计利用外资11.7亿美元;2011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0.68亿美元、其中出口8.45亿美元,分别是2002年的5.8倍和6倍。在园区建设方面,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过多次调整、逐步扩张、持续建设,基本确定了辖区规模和产业结构,初步构建起管理框架;为加快新城区、高新区、薛城区建设步伐,促进“三区合一”集聚发展,2005年枣庄市对“三区”范围作了进一步界定,明确了各自的建设与管理职责,但没有解决“三区”发展缺乏合力的问题;薛城、峄城、山亭、台儿庄四个经济开发区于2006年3月升格为省级开发区。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1.2%,比2002年提高15.72个百分点。在对内搞活方面,2003年,市委、市政府把民营经济发展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开放活再掀民营经济发展新高潮的意见》,提出民营经济主要指标“三年翻番、五年成为枣庄经济主体”的奋斗目标,以民营园区、企业集团、特色基地“三大载体”建设为重点,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在随后的若干年中,枣庄大力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严查“三乱”为企业减负,打造诚信枣庄,加快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民营创业带头人活动,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离职、辞职、兼职领办、创办、协办民营经济,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使民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2011年,全市民营经济户数达到17.16万户,是2002年的2.7倍;纳税额占全市税收总额的76.4%,比2002年提高20.6个百分点,实现了从枣庄经济“半壁江山”到“四分天下有其三”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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