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丨郑州中院新任职人员新进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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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激励和教育新任职人员、新进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5月1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和郑州市《依法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具体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法官助理经过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等程序增选为员额法官,分配到我院工作的军转干部以及被市人大任命为审判员的41名同志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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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后,郑州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延安宣读了任职决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为2名新任审判员颁发了任命书。奏唱国歌之后,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在院领导的监誓下,41名同志高举右手,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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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职人员、新进人员以庄严的仪式、铿锵的诺言宣告着对宪法的忠诚,对职业的担当和对法律的敬畏,并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时刻牢记今天的誓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牢记党的嘱托,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贯彻到自己的审判工作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审判事业和我院全面建设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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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付加才 刘 伟

审核:丁 岩 张 帆 安士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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