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天津人變身“電子眼”!這些行為舉報最多!

配合《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公安交管部門同步實施《天津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交通管理,

現已有4萬餘人在舉報平臺進行了實名註冊。

公安交管部門表示,根據近幾日對市民舉報圖片、視頻資料初步篩選情況,被舉報較多的主要為以下三種交通違法行為:

  • 機動車跨壓實線、導流線的
  •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 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等候車輛的

審核合格率不高,主要原因在於“圖片或視頻中標註的違法地點不準確、邊駕車邊拍照、圖片或視頻中的號牌不清晰、違法行為認定不準確”等5方面。公安交管部門再次就違法舉報相關注意事項進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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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措施獲市民熱情參與

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公安交管部門同步啟動了交通違法有獎舉報措施,鼓勵市民通過4種途徑舉報8種交通違法行為。一週來,市民參與熱情高漲,現已有近4.2萬人完成了實名制註冊。市民李女士表示,“這個措施剛一發布,我就完成了註冊,當流動‘電子眼’,能發揮社會公眾監督力量,促進城市文明交通”。經常駕車出行的黃先生甚至特意安裝了符合接入技術要求的行車記錄儀,他說“以往開車,也被人加過塞,現在舉報這些違法有獎勵,還能助力交通管理,感覺挺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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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類違法被舉報最多

據公安交管部門介紹,從市民上傳舉報情況來看,被舉報的交通違法數量最多的依次是“機動車跨壓實線、導流線的”(簡稱“壓線”)、“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以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等候車輛的”(簡稱“加塞”)。而“壓線”、“加塞兒”這兩種交通違法行為,均在《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中規定的“違規變道”範圍內,可見市民和社會各界普遍對此類行為持反對和譴責態度。

據公安交管部門介紹,針對群眾舉報的交通違法行為,本著對舉報人和被舉報車輛、駕駛人負責的原則,將對被舉報的違法行為進行嚴格審核和查證。需等同期電子警察抓拍的照片審核後,民警開始對同時段的舉報信息審核,如遇舉報信息已被電子警察抓拍的,將不予採納。公安交管部門對是否採納及不予採納的原因會反饋給舉報人。

日前,公安交管部門已確認了首起舉報行為真實有效。一名市民通過平臺舉報一輛出租車發生“使用偽造號牌”違法行為。所上傳的圖片全面、清晰的反映出涉嫌違法車輛的號牌、違法地點、時間等信息。紅橋支隊舉報平臺接到後,即時傳遞給所屬丁字沽大隊,大隊民警及時布控查處。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天津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群眾予以100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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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瞭解舉報注意事項

公安交管部門介紹,從目前的初步篩選情況來看,市民上傳的舉報信息通過率不高,原因主要集中在五方面。

  • 一是舉報的違法行為不準確,如舉報範圍是“逆向行駛”,但舉報的圖片顯示為“城市道路停車”;舉報範圍是“遮擋號牌”,但舉報的圖片顯示為“車輛未掛號牌”。
  • 二是舉報的違法地點不準確,如舉報“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行駛”,但違法地點沒有選擇具體的高速公路名稱,而是定位在所屬的某村鎮等行政區域。
  • 三是號牌不清楚,舉報圖片中號牌號碼模糊、缺失不全。
  • 四是舉報人是在駕車或有其他妨礙交通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拍照,如駕駛人不顧安全邊開車邊使用手機拍攝並上傳違法。
  • 五是圖片無法反映違法事實,如舉報“加塞”,但舉報的圖片中只能反映出有車輛在其前方行駛,不能反映出“加塞兒”違法過程,或舉報“壓線”但”圖片中沒有反映出“車輛壓白實線”,導致無法認定被舉報車輛駕駛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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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市民參與交通違法有獎舉報時,應提前進行實名制註冊,並應通過頁面右側的“使用幫助”中詳細瞭解舉報說明、已對接的行車記錄儀品牌、違法舉報示例等重要信息。舉報違法時,需進入“天津市交通違法舉報平臺”,當場點擊舉報違法並上傳圖片,通過手機相冊選取或者翻拍手機、行車記錄儀畫面信息均無法採用,同時確保不能駕車時使用手機拍照並上傳舉報照片,以免妨礙安全行駛。此外,還應選擇準確的違法地點、所拍攝的照片應包含車輛車身、號牌及現場的交通標誌標線等能反映出違法情節的要素,並保持畫面清晰便於識別。

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市民舉報主要是通過手機拍攝圖片的形式,往往受到正在駕車或拍攝方式技巧等情況限制導致不被採納。建議市民參與舉報儘量使用能與平臺數據對接的行車記錄儀,通過語音呼叫等方法,直接截取保存影像資料並自動傳輸至交管部門完成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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