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敲定

2019年山西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敲定

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

计划安排的通知

2019年山西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敲定

晋人社厅函〔201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安排,我厅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职业技能大赛。现将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2019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要继续围绕“中国制造2025”、“扶贫攻坚”、“供给侧结构调整”等发展战略需要和“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工作,着力完善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企业和市级竞赛为主体、全省竞赛与国家竞赛、世赛选拔相衔接的技能竞赛体系,精心规划和组织省级技能竞赛赛事,加强技能竞赛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竞赛质量,有效落实竞赛激励政策,树立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品牌,推动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快速发展。

大赛内容

(一)组织开展省级一类、二类竞赛16项。

(二)企业级竞赛14项。

表彰奖励

(一)获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和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请省政府授予“三晋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获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获第四至第六名的优胜者,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获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可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获第二、三名的,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可申报技师资格考评;获第四至六名的,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省级二类竞赛中,属行业专有职业(工种)的,决赛参赛人数达到一类竞赛标准的,对优胜者的奖励可按省级一类竞赛的待遇确定。

(五)市级一类竞赛按高级工标准要求命题的,获各职业(工种)第一名的,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获第二、三名的,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可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六)企业组织的技能竞赛,凡按照高级工标准命题、竞赛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本企业同工种80%以上职工参与竞赛的优胜者,企业可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申报第一至三名的职业资格。其中,各职业(工种)第一名,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第二、三名,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报技师职业资格考评。

(七)凡经相应市、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竞赛命题的各级各类竞赛,对在决赛中理论、实操两项成绩均及格的选手,均可按规定颁发与竞赛试题同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涉及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的竞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并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相应资格。

实施要求

(一)2019年纳入我省计划并由各部门、行业举办的省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应冠以“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职业技能竞(大)赛”名称,主、承办单位应做好竞赛活动的统筹衔接、规范管理,在发文、宣传和竞赛过程中确保体现“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名称及标识。

(二)各单位要按照竞赛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制订竞赛组织实施方案。竞赛技术文件由负责命制竞赛试题的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主办单位组织制定。竞赛专业人员(考评员、督导员、裁判员),须由竞赛组委会会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省、市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中产生。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会同主办单位组织同行业专家,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的高级工标准命制。

(三)竞赛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坚持勤俭节约原则,避免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务求工作实效,确保竞赛健康、有序发展。

(四)各市、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各院校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省竞赛活动,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院校教学安排,协调竞赛进度。

其他事宜

(一)请各大赛主办部门和单位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晋人社厅发〔2012〕12号)的要求及早制定大赛方案。企业组织的竞赛需在赛前向我厅报送竞赛方案及职业技能竞赛核准(备案)表一式四份。

竞赛方案下发后,主办单位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取消竞赛活动的,应向我厅提出书面说明,并做好善后处理。

(二)竞赛主办单位应在竞赛活动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厅提交竞赛总结和获胜者享受相关待遇的报告。申请享受政策报告时,须同时报送各竞赛职业(工种)前30名或20名选手成绩单,申请享受政策人员花名表格式见附件2。

(三)联系方式

1、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 系 人:郜 军

联系电话:0351-7676080

传真电话:0351-7676046 7676045

通信地址: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824房间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政编码:03000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刘 江

联系电话:0351—4727116

联系地址:太原市并州路91号金港大酒店B座1201室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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