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庭集销售模式依旧,涉嫌传销


澜庭集销售模式依旧,涉嫌传销

近期接到网友举报“澜庭集(浙江)贸易有限公司”使用传销模式发展下线,导致其家人上当受骗,在微信上面销售该公司蛹虫草玛咖、洁面乳等产品致使身边亲戚朋友皮肤过敏,而该公司却不负任何责任。

澜庭集,全称澜庭集(浙江)贸易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注册成立,董事长韩玉逍。澜庭集(浙江)贸易有限公司的前身香港澜庭集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在香港注册成立,由于主要业务已迁往义乌,公司遂启用“义乌市澜庭集贸易有限公司”名称,2017年1月17日公司正式更名为澜庭集(浙江)贸易有限公司。

举报材料如下:

家人加入澜庭集之后每天无休止的听课,发虚假发货收钱信息,还要求我必须配合,天天说买豪车不再是梦想,现在已经投入了8万多,还要继续投,我怎么说都没用,只要我说这个不好,马上就和我吵架,冷战。每天脑子里全是如何发财,提升自己生活水平等虚幻的东西,完全不顾及家人的感受。

总结如下:

第一:发布虚假的成交广告,来提高自身的销量

第二:加入之后会拉进一个微商群,每天都给你洗脑,而且经常去外地开会培训,加深洗脑印象。

第三:通过交钱做代理的方式加入,以多层次级别代理与奖金分配模式和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的判定基本是一样的。

第四:通过微信买卖产品,所有代理商均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就销售产品,顾客使用该公司产品是否会有隐患,代理商根本就无法分辨。

第五:买家在代理商处购买产品后,产品过期、或者产品不符合使用者体质的,产生过敏或各种后遗症,澜庭集公司均不负责责任。

第六:破坏家庭和睦关系,在家人都反对的情况下,澜庭集官方高层依然在给受害人洗脑称:我做这个东西(澜庭集)我家人也是反对的,后来我自己在外面租房住,与他们分开,现在事业有成了,买豪车住别墅,他们还不是求着我,女人就应该经济独立。

澜庭集代理级别

分为总代、市代、分销、VIP。

总代20万

市代19800

分销 2980

VIP.500

澜庭集销售模式依旧,涉嫌传销

(各级别销售奖励资金分配图)

该模式与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澜庭集的模式与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模式基本符合。

无独有偶、从天眼查上面查询到早在17年9月,澜庭集就因为使用不正当的销售方案被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罚款45000元

澜庭集销售模式依旧,涉嫌传销

而澜庭集17年的营销模式如下:

澜庭集的经营模式共分四个级别:省代、市代、分销、VIP。按照一次性拿货的多少,给予不同的授权和产品价格。卡祖玛咖全国统一零售价228元,如果要获得卡祖玛咖总代两年授权的话,一次必须花39万拿货6000盒(100箱,65元/盒),市代花4.32万拿货480盒(8箱,90元/盒),分销6600元拿60盒(1箱,110元/盒),VIP花1500元拿10盒(150元/盒)。

“VIP招一个总代,一次性奖励5000元,供货商3000元;招一个市代,一次性奖励2000元,供货商1000元;招一个分销,一次性奖励10元/盒,供货商5元/盒;招一个VIP,一次性奖励200元;分销招一个总代,一次性奖励10000元,供货商5000元;招一个市代,一次性奖励10元/盒,供货商5元/盒;招一个分销,首次拿货奖10元/盒,补货5元/盒。市代招一个总代,一次性奖励5元/盒,供货商5元/盒;招一个市代,首次拿货奖10元/盒,补货5元/盒。总代招一个总代,永久奖励10元/盒,供货商5元/盒。”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对比两种销售模式,基本一致、同样分为VIP、分销、市代、省代(总代),代理价格下调。其销售模式内涵没有大的改变,由此可以证明澜庭集依然在走老路,望有关部门早日处理此事,防骗先知将持续关注!

如果你身边有关诈骗的资料,可以把举报材料、证据及线索提供给我们。抵制诈骗,从我做起;打击诈骗、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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