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你怎么看?

远景楼三农


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也就是归全体国民和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

但是,城市居民和企业要想使用国有土地,必须得花钱购买,而且购买的也只是50年、70年的使用权。如今,城里人购买的商品房,土地费用占房价总额的40%你上。也就是说,城里人买房子,一半的花费是买地了。


而农民的宅基地——是无偿分配的。可能很多人会说:我家的宅基地是花钱买的。国家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建设住宅使用。有的家庭花钱”买宅基地”,一是买的是宅基地优先使用权;有的是通过购买房子获得的宅基地。

国家要保证农民有饭吃,所以把土地免费承包给农民;要保证农民有房住,所有把宅基地无偿分配给农民使用。免费承包土地、使用宅基地,是只有农民才可以享受的福利。这就是目前城市居民与农民户口的区别。


既然是福利和只是为了居住,那么“一户一宅”很正常啊。可能你会说:“一户一宅”,家里人口多,房子不够住。政策规定,家庭人口达到分户条件,可以分户,申请新的宅基地啊!

——城里人,每户可以有多套住房,因为城里的房子和土地都是城里人花钱买的,而且买地的钱占了一半;

——农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因为宅基地不花钱。准确地说,是一户可以免费′分到一处宅基地。


二胡说三农


对于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一户一宅制的政策,现在已经正式开始执行了,对于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呢?

今天我就来说说我们农村里面针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户一宅制。

说起一户一宅制,那么如果说每个户口才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和一个房子,那这不是在削减农村里面的住房问题吗?

因为有的户口呢,人口比较多的。都在一个户口里面,这种情况那该怎么办?也是一户一宅制的标准条件要求吗?

当然现在一户一宅制相关的规定呢是按照人口的比例大小和分配所得的宅基地面积大小。

这种情况下,一户一宅制一个户口下面一处宅基地,可以盖两个房子,三个房子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遗留历史的问题很难解决。

我们觉得一户一宅就是这个撞车并没有什么毛病。但是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就很难解决了。

比如说祖上的宅基地有好几间,但是经过风吹雨打,时间过了好几十年自然倒塌了。这种情况之下要收回这个基地,似乎又有点不太合理。

毕竟以后自己家的后面的人还需要盖房子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应该怎么样处理比较好一点呢?

你会一直在我们看来,似乎现在还不是最合适出现的时候。因为现在的羊有很多人家庭有几个兄弟的。但是分户口的问题,一直都没能够办妥下来。

针对于农村里面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去处理,怎么样才能够以最合法的方式去处理?

现实当中出现矛盾。

在我们这边有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可能大家都遇到过。因为这个问题是比较矛盾的,所以我们觉得这个一户一宅制的情况,有可能会引发新的冲突或者矛盾。

比如说现在已经开始实行一户一宅制,那么一个户口里面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那么有的同一个户口是两兄弟的。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成家立业,必须得分开户口。

这种情况之下呢,我们去吩咐的时候,他们又要求我们拿出另一个宅基地证。但是宅基地证申请的时候,只有一户才能够申请一个宅基地。

所以这个时候原本同在一户的情况下,没能够拿到第二组的宅基地,所以就不能够分户,分户的要求是必须有第二处宅基地。

所以这个问题就搞得很多人进入这个死循环当中。所以我们也是觉得比较奇怪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申请宅基地也越来越困难。

针对于现在申请宅基地,我们从各地的网友反应来看,这个申请也是非常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甚至有的地方申请提交上去半年或者一年都没有进的回应。这种情况针对于一户一宅制这个问题大家是怎么看的呢?我觉得他更像是再迁至农村里面,人们建造新家园的一个步伐。


当然我们也希望一户一宅制能够真正的使得我们农村里面农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和日子。


农人莫小道


在农村宅基地是“最值钱”的东西了,可是在获得程序上又是免费的,这就造成了村民获得宅基地的无序状况。农村宅基地的"一户一宅"政策早就有之,但并没有完全实现,这跟农村的具体情况有很大的关系。

“一户一宅”政策是为了村民获得宅基地的公平机制,不仅明确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也不能超过地方的规定。但现实中,还存在“一户多宅”、“多户一宅”的不合理状况,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人地矛盾”。

以前的时候我们鲁西南地区每个村子都有专门的“打谷场”,后来随着人口的增加,种地人口的减少,“打谷场”成了闲地,最后化成了宅基地供村民使用。再后来人口再增加,就没有空闲的土地作为宅基地了,有的村民只能将家门口的水坑填埋后建房子。

人多地少造成了“多户一宅”的现象,擅自填埋建房造成了“一户多宅”的现象。甚至还出现了,谁家种的树,下面的地就成谁家的了,这也造成了许多纠纷。监管不严、退出机制不健全,使很多人钻了空子。

“一户一宅”从整体上来看是一种公平的政策,但需要基层严格执行,对“一户多宅”的要启动“有偿退出机制”,“多户一宅”的实行经济补偿政策,以实现村民公正、公平的拥有宅基地权益。

【大乡】,专注科普三农领域的“冷知识”、“趣知识”,快来关注、点赞吧!

大乡


一户一宅是极不公平的,集体土地集体所有,这个集体是人组成的,理应按人来算,如果一户人家祖孙三代住在一起共有五人,户口本一个,住房二间一百平方,而另一家庭在这政策之前已分户,祖父母一户,儿子媳妇一户,孙子(一个且成年)一户,且经济条件好,分别在村里不同地方独立建造三处各二间一百平方,那么同村这两个家庭一个只有一百平方,一个有三百平方,这还不是极端的,极端都已离婚,都已分户,暂且有条件已建每人四间二百平方,则合法拥有一千平方,看看同村同人数,一个只有一百平,一个却有一千平方,所以农村为什么出现假离婚,不是他们要离,是砖家的政策不公啊,居然有这么多的人同意一户一宅,脑子进水啦,害人哪


196101201072


西门观点:合理合法。

首先要搞清楚国家为什么规定农村农民“一户一宅”?

一、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使用的。

二、我国地少人多,尤其是农民占大多数,如果不限制宅基地,任由一户多宅,就会严重危及国家土地安全。

三、遏制过去农村宅基地乱象,整顿非法建造房屋现象。

四、规范农村宅基地数量和面积。

总之,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土地资源奇缺,农村人口多,单个宅基地面积大,占用集体土地多,为了保护国家土地安全,所以,一个家庭只允许占有一块宅基地。而且从实际情况看,一个家庭拥有一块宅基地是够用的。

有人说,为什么城里人可以拥有多套房子,而农民一家人只能有一块宅基地?第一、因为城市商品房用地是国家建设用土地,开发商是给国家缴纳过高额土地出让金的,大城市每亩地最高要缴纳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土地出让金的。

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无偿让农民实用的,而且一个家庭要占用一百多至二百多平方的面积,还有的老宅基地高达一亩以上,而城市三十多层商品房一个单元要一百多住户,一个单元土地使用面积也不到一亩地。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是无偿使用,所以,只能按规定使用,而不能买卖,所以,只能一户一宅,而城里商品房属于国家建设用地,卖给个人,属于私有财产,所以,可以买卖,也允许一户多套。但国家会对一户多套缴纳房地产税。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我认为“一户一宅”制度还是比较合理的,土地确权基本完成后,也标志着一户一宅制度开始实行。“一户一宅”规定以户为单位,每户仅能拥有一块宅基地,有效避免了农村地区的一些投机倒把的行为,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对农村的投入力度加大,农村的土地价值处在一个上升期,难免会出现炒宅基地的现象。

当然可能许多人会认为“一户一宅”很不合理,比如一个农村家庭有好几个兄弟姐妹的,共享一处宅基地未免显得太过拥挤,其实,像这种兄弟姐妹特别多的农村家庭,只在我们的上一代才比较普遍,并且他们已经通过分户得到了自己的宅基地。

另外,在个别地区,确实存在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也是可以通过分户来解决的,具体应该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具备享有宅基地的权利,也就是必须是农村户口,并且分户是不受影响的,只要你能够达到分户要求,分户后,便可以申请相应的宅基地。


Power泡儿


一户一宅很不合理

首先这里的户是指什么?如果是户口本,那么信不信很多家庭会瞬间拆分成三户甚至五户,怎么处理?如果一宅有人口面积限制,那么每户分巴掌大的宅基地更不合理!

其次,假如原来的宅基地被国家征用(不是所有都征用),该赔的补偿款都赔给个人了,那么他还有权利分宅基地吗?假如他没有,那他的儿子成年了有没有权利了呢?假如他儿子有,那么他儿子享受继承了征地高额补偿款福利的同时,还能分着宅基地,那对其他村民公平吗?再假如他儿子没有权利,那么他孙子呢?

还有一些村民把宅基地卖了,按规定宅基地不能卖,但在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买卖宅基地很正常,卖了之后还有权利分宅基地吗?他儿孙有没有?

当然还有一家好多儿子的,成年成家后按儿子户口分宅基地?那没有儿子的家庭难道就没有权利分?

所以,一户一宅可以断定根本不可能实施,现在的农村不是二三十年前的农村,那时土地宅基地归集体,没有拆迁征用补偿,更没有买卖!现在呢,各种利益纠纷在那摆着呢,想去多补少根本不可能!

举个例子,十五年前,有条高速经过我们村耕地,那时每亩耕地补偿近4万元,那时的钱还是钱呢,我们县城的房价才700块左右,有的家庭土地一下子被十几亩或者占完了,一次性拿了几十万补偿款,有的然后买房买车,还有的吃喝嫖赌,当然还有很大一部分家庭的土地没被占用,当然一毛钱也没拿到,没办法只能怪运气不好,自那以后因为有了很大的利益牵扯,我们村的土地再也没动过,根本就没法再分配,分到钱的有人靠这在城市安了家,还有的坐吃山空被挥霍一空,有的挥霍完的既没有工作又没有土地了,所以有部分分到钱的人开始鼓噪着要分地,说不分地不公平,还说他自己可以不分,但他儿子要分地,娶的媳妇也要分地,呵呵都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谁的土地愿意分给他儿子媳妇孙子?

不在农村待过的可能不知道,土地和宅基地私有化是目前最合理的,谁家没有不要抱怨说不公平,也许是被你父辈爷辈给挥霍了!这不能怪别人,想要就得花钱买!



Smial


〖具体问题〗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你怎么看?

〖政策内涵〗一是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确保所有农村居民(农户)"有房住"。通过"一户一宅"政策,实现"安得广厦千万间,天下农户俱欢颜"局面。农户出租房屋后不得再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不予分户;分户前人均宅基地达到或超过标准(四川30平方米)的,分户后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二是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确保耕地"不浪费",厉行节约。四川省规定农村居民人均宅基地面积为20至3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下按3人计算,不得超过90平方米;4人按4人计算,不得超过12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按5人计算,干得超过150平方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各有不同。
三是农村宅基地又得买卖。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不得买卖,农户拥有使用权。


〖远三观点〗"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农村实际,既满足农户修建房屋需要,又保护了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地生根,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估计该项政策必将较长时间存在。现阶段,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仍是禁止和违法的。


远景楼三农


农村宅基地施行“一户一宅”红线政策不动摇,这是目前无法撼动的。

对于还是农村户口的小编来说,我也希望多块宅基地,自己在城里赚点钱后回老家盖一座漂漂亮亮的房子,想想就高兴。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我们那一带,貌似申请宅基地已经很难很难了……

下面,小编就跟大家唠唠“一户一宅”政策吧。

农村宅基地如何申请

要想在村里申请宅基地,必须要满足两个必要的条件:1、户口在本村2、有享受本村集体经济资产分配权力的成员。这是“户”的定义,在农村,一般情况下1—3口人为小户,4—5人为中户,6人以上则为大户。“一宅”解读

至于每户人家能申请到多少宅基地面积,这个要根据全国各地实际情况来分析,一般来讲小户不得超过75个平方,中户不得超过120个平方,大户不得超过150个平方。

但对于偏远山区的农民兄弟来讲,房子建在半山腰上,你说人家多划个几十平方建房,这种情况一般也没人去过问的。

“一户多宅”如何处理

因为历史原因,农村很多房子当年建设时不是很规范,很多房子都是农民兄弟在房前屋后平块地就盖座房,并没有权属证书,这在以前是很普遍的现象。

但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包括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的推进,这些“无证房”正在被明确“身份”,那些建设时间长、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房子就被“转正”,而那些近些年私自搭建的房子,就要面临被强拆的危险。

在这里面,就有一些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对于此类现象,一般是做如下处理:

1、“一户多宅”如果要合法,包括别人的赠与和继承。那么这种情况是给予宅基地确权的。

2、如果不合乎国家政策,那么就不会予以确权,会拆除违章建筑,即使不拆除,以后在拆迁等问题上,也是没有任何的费用补助。

3、如果家里成员较多,可以申请分户,如果村集体通过之后,可以分户确权,保障农民利益。如果已经确权,以后的手续依然可以补办。

4、可以自愿退出,国家予以经济补偿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关于这个问题惠农圈有这样的解答,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其实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了,多少届的政府也没有改变这个政策,在以前的时候这种政策不得不说充分的保护了老百姓们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政策也出现了很多不合时宜的地方,今天我就结合我们这里的实际情况跟大家谈谈关于一户一宅政策的看法!

我们村里现在大概有3000多人也就是1000多户人家,算是一个特别大的庄子了,近些年来我们村里的可以结婚的青年那是越来越多,这个年轻人结婚以后呢就要进行分户,然后独立出去自己生活。可是根本就分不了户,因为年轻人的名下没有房屋,所以就达不到分户的条件,年轻人长大了以后要分户这可是农村老百姓几千年来留下来的传统,居然都落实不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虽然是好,但是前提是办不出来宅基证就没有房子,所以也搞不了所谓的一户一宅政策。

在这种情况之下呢农村就会出现一户好多套宅子的情况,虽然是没有宅基证但是村里是承认的,没有办法农村男孩结婚总得要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吧,不然的话女孩肯定不愿意嫁过来,这就是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这只是惠农圈一些个人的看法,如果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多多评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