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迴應“高考移民”: 回原籍地考試或取消高考成績

此前,有群眾反映深圳市富源學校高三部分學生,存在“人籍分離”“高考移民”等問題。深圳有關部門日前證實,富源學校在本次“二模”考試的前100名學生中,確實有10多名是從河北衡水第一中學轉入的。廣東省教育廳回應,若“高考移民”情況屬實,學生將發回原籍。

針對深圳富源學校被質疑存在“高考移民”事件,廣東省教育廳廳長景李虎回應稱,對高考前查出來的“高考移民”,要讓他們妥善回到原籍地去考試;如果在高考結束之後還發現有“高考移民”,就要取消這些考生的高考成績。

所謂高考移民指的是,部分考生為了達到上大學或者上好大學的目的,利用不正當手段和途徑,向錄取分數線比較低、錄取率比較高的省份流動。“高考移民”通過不正當手段會擠佔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學機會,損害廣大考生的利益。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8日發佈關於落實治理“高考移民”工作要求的通知,啟動複查高考考生報名資格工作。要求廣東各地招生辦公室要會同公安機關重點對高中階段將戶籍、學籍從外省遷入廣東或戶籍為外省的高考報名考生的資格複查,認真審核考生報名資料,核查戶籍遷入是否合規、學籍和學習是否存在“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在冊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況,核查報名手續是否規範,跨市借考、往屆生報名是否符合規定。

同時,廣東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要根據公安、教育行政部門對戶籍、學籍核查認定的事實以及報名、借考是否規範等,對複查中發現不符合廣東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要按照程序和規定,一律取消其在本地或廣東高考報名資格,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廣東參加高考。凡出現瞞報、錯報、漏報,或者治理“高考移民”工作不力者,將予以嚴肅追責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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