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引诱他人到出租屋“按摩” 同伙趁机盗取钱财

文/羊城派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罗苑丛

由“美女”出面,引诱他人到出租屋按摩,客人走后会发现自己少了些东西,这就进了他们的套了!梅州兴宁法院今天(5月9日)通报了一宗“另类”的盗窃案,称近日该院以盗窃罪判处以此手段作案的被告人王某军、彭某玉等8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到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各处罚金3000元。

女子引诱他人到出租屋“按摩” 同伙趁机盗取钱财

图/视觉中国

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军、彭某玉、郭某、周某华、黄某平、陈某红、邓某青、王某玉先后共谋以按摩为由,引诱他人到事先租好的房间内伺机盗窃他人财物,以此方法分别于4月24日上午在兴宁市大坪镇盗走被害人罗某人民币2900元以及于5月19日上午在梅江区盗走被害人黄某人民币2700元。2018年5月22日,兴宁市公安局民警在梅州城北高速出口路段抓获被告人王某军、彭某玉、黄某平、陈某红、邓某青、王某玉,在兴宁市黄陂镇抓获被告人周某华、郭某,8人盗窃团伙全部到案后,其中竟有两对夫妻。

梅州兴宁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鉴于他们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于是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8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梅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郑宗敏 实习生 | 周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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