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錯並犯 鄂爾多斯農商行一員工被“停業”三年

中新網內蒙古新聞5月7日電 (奧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我分局擬對你作出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三年的行政處罰。”

6日,中國銀行業監督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通過官網發佈一份處罰意見告知書的送達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中表示,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員工張增強因多錯並犯,被中國銀保監會鄂爾多斯監管分局處以“停業”三年的行政處罰。

《公告》中稱,張增強在鄂爾多斯農村商業銀行工作期間,對違規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清單式”業務、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遲報重大突發事件信息、遲報案件信息、貸款“三查”制度落實不到位、違規發放貸款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公告》同時表示,因採取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向張增強送達告知書,故現依法公告送達《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鄂爾多斯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鄂銀保監罰告字〔2019〕8號)。要求張增強在本公告發出之日起六十日內到中國銀保監會鄂爾多斯監管分局領取,逾期視為送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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