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中閃爍光芒 ——記全國模範司法所長、涼州區司法局豐樂司法所所長陳海波

10多年裡,無論是炎炎夏日還是數九寒天,他總是在為一件件民間糾紛奔忙。一條條鄉間小路上,留下了他一個個堅實的腳印;一座座農家院裡,灑下了他一滴滴辛勤的汗水。他把服務群眾作為自己的人生價值取向,孜孜以求,默默奉獻,以一件件感人事蹟踐行著“司法為民”宗旨。2018年,他被甘肅省司法廳評為“全省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2019年1月,榮獲“全國模範司法所長”榮譽稱號。

他就是涼州區司法局豐樂司法所所長陳海波。

調解糾紛解民憂

糾紛調解工作是“跑斷腿、磨破嘴”的苦差事,但陳海波對此卻樂此不疲。他認為這是一項“辛苦我一人,幸福千萬家”的大好事。

2018年7月,豐樂鎮紅林村村民張某在李某承包的涼州區永豐鎮大路村鄉村道路修建過程中不慎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張某家人要求李某支付醫藥費、護理費、喪葬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00萬元,而李某預賠償金為40萬元,雙方當事人互不讓步,遂到豐樂司法所申請調解。

受理糾紛後,陳海波在全力穩定死者家屬情緒的同時,積極瞭解雙方的態度和訴求。他採用“面對面法”“背靠背法”等方式多次進行調解,都沒有取得明顯進展。關鍵時刻,陳海波沒有氣餒,他又從法律、親情、鄉情三個方面進行突破,主動與當事人所在村的村委會幹部、德高望重的長者溝通,同他們一起組織雙方再次進行面對面的調解。在陳海波的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了50萬元的賠償款協議。後經回訪,雙方當事人已履行協議。一起矛盾糾紛成功化解,陳海波也贏得了雙方當事人高度評價。

自參加工作以來,陳海波參與調處各種矛盾糾紛1000多起,調解成功率達98%,提供法律諮詢500人次,代寫法律文書350人次,初審法律援助案件400餘件。

安置幫教暖人心

幫助刑滿釋放人員迴歸社會是陳海波的另一項重點工作,也是讓他時常牽腸掛肚的事。

豐樂鎮豐樂村村民侯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16年12月,侯某因患有間歇性精神病被裁定暫予監外執行。在開展幫教過程中,陳海波得知侯某家中有4個孩子,最大的7歲,最小的才5個月,其丈夫因照顧家庭,無法外出務工,家庭經濟收入微薄,生活上存在較大的困難。針對此情況,陳海波在對侯某及時做好日常監管幫教工作的同時,將侯某的家庭困境積極向鎮黨委政府彙報,與鎮民政辦協調溝通,以臨時救助的方式,連續兩年為其爭取到了每年5000元的救助金。2018年4月,在低保評審時,他又與村委會、鎮黨委協調溝通,為侯某一家落實了低保政策,使侯某順利迴歸了社會。

在安置幫教工作中,陳海波對每一位刑滿釋放人員都做到“無縫銜接”“必接必送”,先後為3名刑滿釋放人員協調落實臨時困難救助。截至目前,全所管理的服刑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沒有一個發生重新違法犯罪行為。

法律援助救危難

豐樂司法所設有法律援助工作站,陳海波既負責法律援助的初審和法律諮詢,還要為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服務。

2018年8月9日,村民郭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在村組道路上行駛時,與相向行駛超車的賀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相撞,致郭某臉部受傷,住院10天。在住院期間,郭某花去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相關費用總計7900多元。出院後,郭某要求賀某承擔以上費用,被賀某拒絕。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郭某向豐樂鎮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請援助。在向涼州區法律援助中心呈報獲批後,陳海波積極協助郭某代寫民事訴訟狀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於在此次交通事故發生後,雙方沒有及時報警,事故沒有交警部門的責任劃分,如何劃分雙方事故責任成為了問題的關鍵。陳海波首先對此案件進行了深入瞭解,對事故發生時在場的知情人員開展走訪調查,以此來還原事故發生時的情形,確定雙方當事人責任大小。在經過一番調查、做到心中有數後,陳海波同法院辦案人員進行溝通,共同確定了以調解的方式解決此糾紛的思路。隨後,陳海波同法院主辦人員通過以案釋法、講解相關法律知識、告知判決與調解的差別等,積極展開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為郭某最大程度爭取到了住院費用和其它費用。拿到法院調解書時,郭某對陳海波感激不盡,再三表示感謝。

在從事基層司法工作以來,陳海波累計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500多人(次),代寫法律文書350多件,參與法律援助案件達400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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