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通知

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通知

為落實就業扶持政策,鼓勵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和多種形式靈活就業,根據省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做好我市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後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及條件

符合《河南省就業促進條例》中第四十三條規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的成員、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連續失業半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困難家庭中的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的被徵地農民、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原專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範、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其他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等,並滿足以下條件:

1.在我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檔案託管並委託代理繳納職工養老保險;

2.持有效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經年審合格),並記載已實現靈活就業;

3.申報的補貼年度本人已滿“4555”人員(女性年滿45週歲以上,男性年滿55週歲以上)。

二、補貼標準

按照申請年度養老保險實際繳納月數進行補貼,補貼標準為200元/月/人。

本次申請補貼年度為20186-12月和20191-6月兩個時期,本人可根據自己就業和繳納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性補貼。

三、補貼申報時間

此次申報時間為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5日。

四、申報補貼流程

1.申請補貼。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申報,就業困難靈活就業人員向常住地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站和鄉鎮辦勞動保障事務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認定,並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正常年審的《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

(3)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及複印件;

(4)勞動合同或協議;

(5)養老保險稅收繳款書原件、複印件、及票據;

(6)務工單位或個體戶營業執照副本及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7)工資表(單);

(8)勞動保障事務代理證明;

(9)由本人簽字的經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站核查公示認定的靈活就業證明材料;

(10)本人的銀行卡(工商銀行)複印件。

注:以上材料所提及複印件需提供3份。

2.初審: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站和鄉鎮辦勞動保障事務所對申報對象進行核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

3.審核:公示無異意後報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進行審核。

五、補貼資金髮放

人社部門審核無誤後報送財政部門,經財政部門審核無誤後將補貼資金撥給公共就業經辦機構,由公共就業服務經辦機構轉入申請者銀行卡中,並將享受就業扶持情況在《就業失業登記證》進行記載。

六、已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停止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1)被用人單位招用,並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的;

(2)未按規定時間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但在國外就業、留學的;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已滿;

(5)弄虛作假、騙取社會保險補貼的;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通知

領導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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