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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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就这个问题我有两个答案供题主参考。

①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如果在这次土地确权之前就过到你名下的就完全可以继承,这种继承是长期的,无暇私的。如果这次土地确权之前宅基地没有过到你的名下,那么只要你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你也完全可以继承。但是你没有长期的产权,只有居住权。而且这次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宅基地是过不了名的。

②父母的承包田你能否继续耕种?那得看你和你父母的户口在不在一起,在一起可以继续耕种,如果户口不在一起的情况下,等父母百年以后国家会毫不留情的收回你父母的土地。如果现在合户已经晚了,土地确权之前可以的。


北大仓君哥


不管是农村的宅基地也好,还是个人承包的土地也好,它们都统称为农村土地,只不过是使用性质不同。宅基地可以用来建房供人居住,承包的土地可以用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比如种庄稼,栽果树等等。

而农村土地,除了有部分是属于国家所有外,其余的都是归村集体所有。对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的权利,个人是不能私自买卖的,也不能做把它作为遗产来继承。

众所周知,农村的宅基地是用来建房住人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的,个人只不是在上面建房用来居住,那么个人建的房属于私有财产,这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继承人的户口没有在本村,或是城市户口。那么继承的房屋将不能翻建,只能维修,只要你能保证维修不使它倒塌,那么你就可以永远继承下去。如果户口在本村,但没有在一个户口本上,自己也已经有宅基地的话,同样可以继承房屋,但还是不能翻建,只能维修。

如果继承人的户口和原户主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是户口没有在同一户口本要,但是同村户口,那么就可以继续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和继承上面的房屋。

对于承包的土地,只要曾经在第二轮土地延包时(1998年左右),家庭承包的土地有你一份,只要你的户口是农业户口,那么你除了可以继续耕种属于自己那份土地外,还可耕种家庭成员的土地;如同你的户口是在城市,你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耕种属于你自己的那份土地,但是家庭成员的土地你不能耕种。


农村一山货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农户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主体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是由土地和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决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林地除外)是不可以继承的。

一、宅基地继承权问题

我国现行法并未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 63 条规定,应当理解为我国不允许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单独继承,只承认继承房屋时对宅地基使用权的一并继承。

当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宅地基使用权仍然是以户为单位,宅基地由该农户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使用,不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

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或迁入社区市生活,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分离性,农户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房屋是个人私人财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其子女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无论子女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是城镇居民,都具有私人房屋的继承权,进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村集体经济成员子女通过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就违背了“一户一宅”的原则,要及时做好宅基地或房屋的处置工作,如及时维护或转让房屋;同样,继承房屋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也突破了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限制,也要做好房屋的修葺与维护工作,当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或者不能居住时,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及耕种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权都采取家庭内部成员人人有份的方式,当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土地承包权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继续耕种,也就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当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或迁入社区市生活,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那么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农地应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分配,不能由该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也就不能继续耕种,但是子女可能获得土地的承包收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法强调的是发包土地不能继承,假如该农户的土地是以其他方式,如拍卖、流转等方式取得,那么子女是可以继承的,也可以继续耕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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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继续耕种吗?


题主的这个问题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宅基地用地问题,一个是承包地的问题,我们也分两个不分做一个回答。



一、农村宅基地能不能能不能继承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建设用地,只有农村身份符合宅基使用条件的村民,才可以使用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权属决定了其和农户其他财产不同,宅基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村民只是依法使用建设自己的房屋,不能和其他私人财产一样随意处置,因为农户没有处置的权利。

宅基地不是农户的私人财产,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按照规定,现宅基地登记使用人去世以后,宅基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使用(依法继续使用,不是继承)。而户口迁出农村的,父母去世以后,依法继承父母的房屋,在房屋没有倒塌之前,可以继续使用农村的宅基地。



二、个人承包的土地子女能不能继续耕种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是家庭联产承包,所有的家庭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承包地份额,而且,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在家里老人去世以后,其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包括子女。当然,这个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属于同一个户口薄。如果子女户口分出,只可以继承老人承包地的收益,无法继续承包耕种老人的承包地。


新农人散耕


农村的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解决农村村民,符合建房需求的农户无偿提供的土地。既然是土地所有权就是集体的。只不过这片土地是让村民修建房屋的。村民在其上修建房屋后,宅基地归村民使用。根据国家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土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私有財产,所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如果你依法继承了私有房屋,其宅基地随着房屋的继承而享有使用权。


个人承包的集体土地子女是不是能继续耕种的问题。这里有几个关键问题要弄清楚。一、子女和父母是不是一个户口本,二、土地承包确权证上父母和子女是不是承包共有人。如果子女和父母没有分户,又是承包土地共有人,只要确权证上有一人存在,在土地承包期限内是可以继续承包耕种的。三、如果子女和父母已分户,各自承包集体的土地进行耕种,也就是说土地确权证是两个独立的证,父母是父母的,子女是子女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父母健在,子女是可以替父母耕种的,如果父母户口消失,这种情况下,子女是不能继续耕种,集体就要依法收土地。


手机用户王竹清


宅基地,承包地,只要你老家父母户口在,不管你户口在哪里,在未来30年承包期内,都属于你,谁也没有权利分你地。现在农村有种错误的思想,很多年轻人在外买房了,户口迁走了,村里就把他的地按人口提走了,这是违反目前最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的。必须要争取。


野马来袭


能,虽然好多年不变,但实际也就是你的,是你的人有啥不可。


259529758


这个如果都不能继续的话,还有什么可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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