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打掉一恶势力集团

以向某、苟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长期纠结在一起,实施黄赌毒、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昨(7)日,记者从南充市公安局获悉,顺庆区公安分局目前已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12人, 其中逮捕7人,10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2017年7月12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甲、祝某飞在顺庆区城北汽车站附近与向某、张某乙、苟某等人发生纠纷,被向某、张某乙、苟某、李某等人殴打后离开。张某甲、祝某飞遂邀约张某丙、蒙某、汤某霖等人,由林某涵开车,到城北汽车站将向某、李某、叶某旭、张某乙、王某山等人打跑,后双方分别持砍刀乘车在火车站附近寻找对方的人。当日凌晨4时40分许,张某甲、祝某飞、蒙某、文某杰、蒲某豪等人持砍刀在顺庆区铁欣路向阳宾馆红绿灯处,将一辆出租车玻璃砍碎,对车内叶某旭、 王某山、 王某坤等人用砍刀袭击,导致三人受伤,一辆出租车受损。经鉴定,王某山为轻伤二级。

2018年1月20日凌晨,苟某、龙某涛、雍某、 蒋某文等人在顺庆区一酒吧喝酒时与严某、刘某高等人发生冲突后,苟某伙同张某乙、雍某、蒋某文、周某江、龙某涛、王某(在逃)等人在潆华路顺庆区公安分局对面与严某、严某波、张某铭等人对阵,双方持刀聚众斗殴。凌晨3时20分左右, 张某乙持砍刀将张某铭的左手手腕砍伤,经鉴定,张某铭为轻伤一级。

2018年1月20日0时许, 犯罪嫌疑人付某(在逃)、龙某涛、苟某、雍某、王某(在逃)等人在顺庆区滨江路一酒吧喝酒。龙某涛的“大哥”付某要求先消费后买单被拒后, 将未开的啤酒瓶扔向其他客人的桌子, 保安及服务人员上前制止时,付某、龙某涛等人对服务员、保安等工作人员进行殴打,致乔某等人受伤,付某、龙某涛等人后又打砸酒吧内的桌椅、杯子、电脑等物品,致酒吧财物被损毁,价值约3万元。经鉴定,乔某为轻伤,程某杰为轻微伤。

警方在侦办此案的过程中,还查明自2015年以来, 犯罪嫌疑人苟某伙同李某、王某等人在顺庆区开设“按摩院”,容留多名女子在按摩院内从事卖淫活动。

5月7日上午,顺庆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李松告诉记者, 该案自2017年7月立案侦查以来,现已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12人,其中7人被执行逮捕, 10人被移送审查起诉,1人在逃,2人因未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责令家中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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