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西藏自治區

西藏,簡稱“藏”。西藏自治區(藏文: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藏語拼音:Poi Ranggyong Jong,威利轉寫:Bod rang skyong ljongs),首府拉薩市,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邊陲,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西藏位於青藏高原西南部,地處北緯26°50′至36°53′,東經78°25′至99°06′之間,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稱。土地面積為120218947.91公頃,約佔全國總面積的1/8,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僅次於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約317.55萬人。

西藏北鄰新疆,東接四川,東北緊靠青海,東南連接雲南;周邊與緬甸、印度、不丹、尼泊爾、克什米爾等國家及地區接壤,陸地國界線4000多公里,是中國西南邊陲的重要門戶。

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元朝始,中央政權始終對西藏行使著有效管轄。藏族人民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員。西藏唐宋時期稱為“吐蕃”,元明時期稱為“烏斯藏”,清代稱為“唐古特”、“圖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間起稱“西藏”至今。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叛亂平定後,中央政府開始對西藏進行全面直接管轄。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

西藏以其雄偉壯觀、神奇瑰麗的自然風光聞名。它地域遼闊,地貌壯觀、資源豐富。自古以來,這片土地上的人們創造了豐富燦爛的民族文化。

人口

從7世紀到18世紀,由於天災頻仍,疫病不斷,醫療條件差,加之占人口相當比例的僧尼不從事人口生產,西藏的人口長期處於負增長,甚至持續銳減。而從18世紀到20世紀中葉的200年間,由於農奴制的殘酷剝削壓迫,西藏地區人口又驟降了約80萬。 [39]

1951年和平解放以來,西藏人口,尤其是藏族人口進入有史以來增長最快的時期,自1956年以來,西藏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長率均高於全國的平均水平。根據1%人口抽樣調查資料推算,2006年末,西藏總人口為281萬人,其中藏族人口占總人口的92%以上。與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時的114.09萬人相比,人口增加166.91萬人,人口出生率為17.4‰,死亡率為5.7‰,自然增長率為11.7‰。人口平均壽命從35.5歲提高到了現在的67歲。 [39]

據《西藏自治區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時,西藏自治區常住人口為3002166人,同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時的261632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85837人,增長14.75%。年平均增長率為1.39%。 [40]

截至2017年末,西藏自治區常住人口總數為337.15萬人,比2016年淨增加6.61萬人。其中:城鎮人口104.14萬人,佔總人口的30.9%;鄉村人口233.00萬人,佔總人口的69.1%。人口出生率為16.00‰,死亡率為4.95‰,自然增長率為11.05‰。 [41]

民族

據《西藏自治區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主要數據公報》,截至2010年11月1日零時,西藏自治區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為2716389人,其他少數民族人口為40514人,漢族人口為245263人。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口占91.83%(其中:藏族人口占90.48%,其他少數民族人口占1.35%);漢族人口占8.17%。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289221人,其他少數民族人口增加9923人,漢族人口增加86693人。

舊西藏經濟十分落後,交通閉塞,沒有現代工業,只有牧業和少量農業、手工業。自1959年民主改革後,特別是1978年實施改革開放以來,西藏自治區的經濟建設步伐不斷加快,不僅建立了現代工業、交通通訊業,原有的農牧業、商業也有了長足的發展。 [53]

1994年以來,西藏地區生產總值連年保持兩位數增長。洛桑江村在西藏自治區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披露的“十三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顯示,未來五年,西藏地區生產總值仍將保持年均兩位數增長的態勢。 [7]

2015年,西藏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026.39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2014年增長11.0%。人均地區生產總值31999元。在全區生產總值中,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所佔比重分別為9.4%、36.7%、53.9%。 [54]

2017年,西藏實現全區生產總值1310.63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2016年增長10.0%。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122.80億元,增長4.3%;第二產業增加值514.51億元,增長11.9%;第三產業增加值673.32億元,增長9.7%。人均地區生產總值39259元,增長8.0%。按年平均美元匯率折算,人均地區生產總值5814.6美元。在全區生產總值中,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所佔比重分別為9.4%、39.2%、51.4%,與2016年相比,第一產業比重提高0.2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提高1.7個百分點,第三產業下降1.9個百分點。 [41]

第一產業

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西藏自治區

雅魯藏布江谷地

西藏的耕地面積絕大部分分佈在江河干、支流的河谷階地、山麓斜坡、沖積扇地和湖泊平原一帶。而且大部耕地是由草甸土、亞高山草原土、亞高山草甸土等開墾而來的。土壤類型因分佈環境條件不同,在質地上有很大差異。大部分耕地的有機質含量低,即使有少數土地含腐植質較多,亦因溫度低,微生物繁殖慢、數量少、分解緩慢,很少被作物所吸收。部分耕地還存在著地面不平整、耕層較淺、砂性重、石礫多、質地偏粗、易漏肥等現象。在複種區耕作土壤的潛在肥力和較大肥力較高,供氮和供磷能力也較強。到1998年為止,包括部分原有的梯田,西藏已建成梯田、園田和平整土地100多萬畝,按農業人口的勞動力平均,每人接近一畝。在土質改造方面,進行黏摻沙、沙摻粘,種植豆科作物,多施有機肥料,使部分土壤質地得到改良。 [36]

2017年,西藏自治區積極推廣青稞優良品種,良種覆蓋率達88%。同時提高青稞質量安全,實施農藥、化肥零增長行動,農藥比2016年減少10.5%。糧食總產達103.7萬噸,連續3年穩定在百萬噸以上。青稞產量達79.5萬噸,比2016年增加6.7萬噸,實現歷史新高,單位面積產量增幅達11.1公斤。 [55]

  • 河谷農業
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西藏自治區

西藏的農業分界圖

素有"西藏糧倉"之稱的雅魯藏布江中游幹、支流河谷地帶,位於喜馬拉雅山脈與岡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脈之間,西起拉孜,東至桑日,東西長約500公里,南北寬處達200公里,窄處僅50公里左右。包括拉薩、山南、日喀則三個地、市的22個縣和5個國營農場,是西藏最重要的河谷農業區和商品糧基地,也是自治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 [36]

第二產業

  • 工業

2017年,西藏全部工業實現增加值103.02億元,比2016年增長10.4%。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14.2%。在規模以上工業中,分經濟類型看,國有控股企業增長47.7%;股份制企業增長14.3%,外商及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增長13.5%。分門類看,採礦業增長10.6%,製造業增長5.3%,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增長36.3%。 [41]

2017年,西藏規模以上工業中,黑色金屬礦採選業下降23.4%,有色金屬礦採選業增長12.1%,農副食品加工業增加值比2016年下降15.5 %,食品製造業下降26.8%,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增長16.4%,醫藥製造業增長8.1%,非金屬礦物製品業增長1.9%,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增長36.4%。六大高耗能行業增加值增長40.3%,佔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為48.8%。能源消費總量466.22萬噸標準煤,比2016年增長6.6%。 [41]

  • 建築業

2015年,西藏自治區建築業實現增加值306.31億元,比2014年增長16.3%。 [54]

2017年,西藏完成建築業增加值411.49億元,按可比價計算比2016增長12.2%。 [41]

第三產業

2017年,西藏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523.32億元,比2016年增長13.9%。按銷售單位所在地分,城鎮消費品零售額438.01億元,增長14.2%;鄉村消費品零售額85.30億元,增長12.6%。按消費形態分,商品零售額435.50億元,增長13.7%;餐飲收入87.82億元,增長15.1%。 [41]

在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零售額中,增長較快的有:石油及製品類增長23.5%,服裝、鞋帽、針紡織品類增長22.2%,書報雜誌類增長31.3%,飲料類增長44.3%,五金、電料類增長28.7%,文化辦公用品類增長2.6倍。 [41]

  • 對外貿易

2017年,西藏進出口總額58.85億元,比2016年增長13.9%。其中:出口總額29.50億元,下降5.5%;進口總額29.35億元,增長43.6%。 [41]

在進出口貿易中,邊境小額貿易23.39億元,比2016年下降21.7%,佔39.7%。其中:出口總額23.18億元,下降21.7%;進口總額0.21億元,下降17.0%。 [41]

2017年,西藏自治區與68個國家和地區開展了雙邊貿易。其中: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為最主要的貿易伙伴,與其貿易總額達到24.08億元,與2016年相比下降21.5%,佔進出口總額的40.9%。除尼泊爾外,與西藏外貿交易居前三位的是法國、比利時和老撾,貿易額分別為11.98億元、6.39億元和2.77億元,比2016年分別增長34.3%、1.1倍和27.7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