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锦绣未央》侵权首案宣判后,另有11案等待判决

新京报讯(记者 张赫)5月8日,持续两年的《锦绣未央》侵权首案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宣判,被告周静(笔名秦简)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同时被告周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秦简《锦绣未央》侵权首案宣判后,另有11案等待判决

对此,新京报记者采访了《锦绣未央》维权律师团负责人,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国华律师,对方表示,由于《锦绣未央》侵权案涉及书目数量过多,此案只是首案,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至于其余案件的判决结果,王国华称目前还不好判断,仍需要时间。“但这个案子对权利人来讲,可能会有一个更好的帮助作用,至少可以帮助权利人在维权方面树立一定的信心。另一方面,该案也充分体现了司法在维护版权秩序或者版权市场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因为版权的价值主要就是体现在交易上,体现在许可使用所获得的价值上。只有更好的去维护版权,权利人才能够更好地去创造更多好的作品,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文化产品。”

王国华称,《锦绣未央》侵权案件主要的难点在于侵权行为的认定,即被告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版权的侵权,这部分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判断,“因为本案所涉及的作品数量较多,其中侵权的书籍有近六本,涉及原告的书籍也有上下两册,那么整个案子所涉及的字数将近300多万,所以审查涉及的章节、语句是否构成抄袭,所用的时间是非常多的,特别是涉及到判断个别情节是否构成抄袭,不仅需要考虑单个的语句,还要综合整本书所涉及的人物架构等多方面进行判断。”>>“《锦绣未央》涉嫌抄袭书籍段落对比”报道回放

新京报记者 张赫 编辑 徐美琳 校对 王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