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貸”、“民間借貸”,你分得清嗎?

什麼是“套路貸”?

“套路貸”與“民間借貸”有什麼區別!

常見的犯罪手法有哪些?

怎樣嚴懲“套路貸”犯罪?

今天

魯檢君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套路貸”、“民間借貸”,你分得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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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套路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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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貸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民間借貸的出借人是為了到期按照協議約定的內容收回本金並獲取利息,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也不會在簽訂、履行借貸協議過程中實施虛增借貸金額、製造虛假給付痕跡、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行為。

“套路貸”、“民間借貸”,你分得清嗎?

常見的套路手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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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夠“套路”的吧

咱們接著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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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嚴懲“套路貸”犯罪?

一、實施“套路貸”過程中,未採用明顯的暴力或者威脅手段,其行為特徵從整體上表現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財物的,一般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二、對於在實施“套路貸”過程中多種手段並用,構成詐騙、敲詐勒索、非法拘禁、虛假訴訟、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搶劫、綁架等多種犯罪的,應當根據具體案件事實,區分不同情況,依照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數罪併罰或者擇一重處。

三、多人共同實施“套路貸”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所參與的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應當認定為主犯,對其參與或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應當認定為從犯。

“套路貸”、“民間借貸”,你分得清嗎?

明知他人實施“套路貸”犯罪,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相關犯罪的共犯論處。

(1)組織發送“貸款”信息、廣告,吸引、介紹被害人“借款”的;

(2)提供資金、場所、銀行卡、賬號、交通工具等幫助的;

(3)出售、提供、幫助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

(4)協助製造走賬記錄等虛假給付事實的;

(5)協助辦理公證的;

(6)協助以虛假事實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的;

(7)協助套現、取現、辦理動產或不動產過戶等,轉移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

(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規定的情形。

樂檢君

溫馨提醒您

如果你借貸時發現貸款條件特別好,合同金額與實際到手金額不符,讓你無法順利還款時,那就別猶豫了,趕緊撥打舉報電話吧!

來源|樂檢在線(微信號lejianzai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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