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鐵路用土,在我們9家農戶的可耕地裡取土後留下的水塘,現在村裡要收為集體,合法嗎?

用戶1154750607482


我國的土地分為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國有土地屬國家所有,另一種是自然村集體所有,農戶個體分包到的土地,是自然村集體按照國家政策,分包給每家農戶的,上面所述國家修建鐵路所需要的泥土是9家農戶分包地上取的土,國家鐵路修建完成後,取土留下的水坑應該歸村集體所有,因為國家修建鐵路前,在9家農戶分包地上取土,一定是和村集體及9家分包地的農戶協商好的,9家分包地農戶的土地徵收費,農田青苗補償費等,國家一定做出了相應的土地賠償費和土地上的青苗補償費,並且9戶土地分包戶也一定收到了國家的賠償費,且在徵收土地合同書上簽名了,其實國家已經完成了對這塊地的徵收工作,這塊地應該是屬於國家的土地了,9戶土地分包戶已經沒權力也沒資格佔有該塊土地了,村集體有權收回這塊土地。


老金15096980119


關於農村的土地關係很雜,我之前也回答了一些問題,首先一個問題必須明確,農村土地都是集體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承包權和經營權,農戶依法承包的土地權益是受法律保護,沒有依法承包的土地權益是不受保護的,現在很多農村土地糾紛中,有很多農戶認為村裡土地是我多年耕種的,就是我的。具體到你這個問題,就有兩種情況。

一、被取土的土地是你們9戶依法承包的承包地,那麼村集體沒有收回的權力,根據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內,不能隨便收回承包地。而且,耕作層被破壞,變成水塘,你們還可以要求賠償或要求責任單位恢復可耕種狀態。如果因為土地被破壞,村集體確認需要做回另用的,也要拿村裡機動地置換,無機動地進行補償。

二、土地不是依法承包,只是由你們幾戶耕種的,那麼現在變成水塘了,村裡要收回進行再利用也是正常的,本身土地就是集體的,沒有承包給你,村集體有權處置。

以上只是個人觀點,農村土地關係複雜,具體可諮詢當地主管部門或律師。





壹卉農業


如果鐵路部門一次性買斷你們九家的承包地取土,並且當時一次性給了你們補償款,現在留下的坑塘就不屬於你們的了!因為你們已經得到了土地的永久補償款!現在只不過鐵路部門沒法把這些坑塘拿走,只好留在你們村;鐵路部門是無法恢復原來土地的面貌!既然這些坑塘不屬於你們的了,村裡收為集體所有也是合理的。


彎彎的長河


村幹部大家大戶,兄弟眾多,你單門獨戶就算了吧。你要是大家大戶,他單門獨戶是不可能有這種情況的。


手機用戶52028210280


所謂的收歸集體,最後無非是成了村幹部的私產而已!


用戶涿鹿中袁


我敢說這個地你已經把他賣給了取土的商人!!這一點不用懷疑。因為不給錢你會讓破壞自己的地,只是人家走了你想把地在要回來而已哈哈,沒想到村裡想收回去


過客254459523


改變土地性質了,那肯定是經過上級部門同意並徵收了的,也就是說這塊地是屬於國有土地。也可能是地方違規操作只賣了土。不管哪種情況都是付了徵收款的,村集體收回是很正常的。不過你們幾家應該有租賃優先權,同樣價格你們先承包。


散人97202


30年以後可以收走,30年的合同沒到期就是你們自己的


愚愛27755512


好象有點不合法,我也不知老百姓回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