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奔馳維權女車主此言:我被道德綁架了,曾試圖跳樓自盡?

陸燕青


為了再次引起大家的注意嗎?

當漸漸從人們的關注中消失的奔馳女車主再次進入了熱搜榜,我們很難相信,她的每一次舉動不是為了炒作。


按照她5月3日接受採訪所言,輿情正盛的時候,她差點會選擇跳樓。而現在一切歸於平靜,她為什麼會再次挑起人們的議論呢?

只有一個答案一一想當網絡紅人,哪怕像鳳姐一樣,譭譽參半也在所不惜。不管是贊也好,罵也好,鐵粉也好,黑粉也罷,凡是有關我的話題就好。

我們再聯想到今年炒起來的另一位網絡紅人一一“流浪大師"沈巍,就在沈巍大師紅得發紫之時,奔馳女車主引擎蓋上的表演搶過了風頭,從此,沈大師幾乎銷聲匿跡,而女車主成為了網絡紅人,出盡了風頭。


不久,北大高材生吳謝宇弒母案成了熱點,人們將沈巍和王倩似乎都忘得一乾二淨了。但是,他們絕不會善罷甘休、銷聲匿跡、人間蒸發的,他們會拼了命的出來刷存在感。

我們先看“流浪大師"沈巍,一會兒跑到新疆,一會兒又跑到西湖了,一會兒拒絕“沈師孃"的表白,一會兒又去見八十歲的老母。真像一個跳樑小醜,躥上躥下的。

在這種情況下,奔馳女車主自然也不甘寂寞。為了刷存在感,拋出了“自殺"的噱頭,好一個可憐人!既然怕人打擾,為什麼在平靜之後,再次挑起來呢?


對與錯,是“維權聖鬥士"還是大騙子,人們都沒興趣討論了,過季就過季吧。就像那丁香樹,就香那麼幾天,香過之後,那樹與普通的樹沒什麼區別了。


愛河北人


66萬奔馳女維權背後的心酸,曾試圖想跳樓自殺,解決所有的委屈的背後的恐嚇與威脅。

奔馳漏油事件舉國震驚,就算不關注網絡的人,對此事也有耳聞。

原本這件事已經落幕,慢慢平息下來,但還是有我們不為人知的故事。

我們看到了奔馳女維權成功,看到了他犀利言辭,霸道維權受人追捧的一幕,但卻看不到她內心的脆弱和委屈。

4月9日,在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內,爬上引擎蓋哭訴維權前。

下面來自王女士的專訪原話:

我先和他們理論,但那麼多人就是不理我,很委屈。突然之間,我像神經病一樣,一激動就爬上了引擎蓋,一通哭訴。

激動完後,我回家躺了兩天,感覺很累,之後再沒去過那家4S店。
當天很多人從不同角度在拍視頻,其中一段火了,其他人也紛紛上傳。據我所知,最開始視頻是被髮進車友群的。中間具體如何發酵,我完全不知情。4月11日上午9點,我才看到自己維權的視頻,很害怕,也有點緊張。
很多人來問我,是不是你,我都否認了,這是一種出於本能的自我保護吧。
那天情緒爆發的點有很多。其中有自身壓力大的因素,畢竟,創業壓力很大。
但我是有底線的,沒觸及底線前,你的一切行為我都會容忍,我甚至會換位思考。但利之星奔馳4S店觸碰了我的底線,我自覺未被公平對待。

無數風光的背後,總是掩藏著不為人知的心酸,奔馳女火爆全國。

我們都以為她風光無限,卻未曾想,她其實也只是個弱女子。

雖是研究生,但卻也是女孩子。

會害怕,會擔心,會惶恐。

如果不是陪同的母親及時阻攔,可能最近這段時間,又會掀起一陣熱潮。

可能各大頭條,又會被“奔馳女為維權跳樓”等熱點新聞霸佔。

維權不易,不易啊。

果真漂亮,終於找到正面高清照片了。

果斷收藏。



遇我得福


感謝薛春豔,讓我們掌握了一條發家致富的好路子,首先,成立一家註冊資金十萬的皮包公司,自己的情夫佔90%的股份,然後把自己農村可憐的老母親架上法人的位置佔10%的股份,自己就做個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風險的小監事,然後去外面找個商場做二房東,使勁忽悠商戶入局,通過給皮包公司的自己、情夫、老母發放鉅額的工資來合法轉移財產,拿夠錢之後跑路,到時候東窗事發有商戶追債就宣佈公司破產,你們要賠錢就去找情夫和農村的老母吧,按照註冊資金來算法律責任,情夫最多賠九萬,老母親賠一萬,沒事,66萬的奔馳都有實力全款買,區區十萬賠給你們,小意思啦!我拿錢全款買奔馳怎麼啦,你們還能咬我?有本事去告啊!靠實力靠腦子騙到的錢,憑什麼還?再說了,法律保護我們合法破產的權利!

再來說說薛春豔維權奔馳帶來了什麼,通過她的按鬧分配,成功把金融服務費從3提高到6,不知道以後買車多出金融服務費的時候,你們會不會感激她?你們應該感激她,沒有她,你們都不知道自己原來可以交6個點的金融服務費的。


名字很長17


中國有句老話。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66萬奔馳漏油,網友義憤填膺,本著同情弱者(哭的梨花帶雨,又是研究生,還頗有姿色),對抗強者的原則,迅速站隊奔馳女。

在全國網民的一致申討下,奔馳認輸,奔馳女維權成功。

但很快,奔馳女涉嫌詐騙的事情被挖了出來。

一時間,謠言滿天飛。

輿論觀點,無非三種。

(1)奔馳打擊報復,栽贓陷害。

(2)奔馳女實屬心機表。

(3)一分為二,奔馳女可以維權,商戶也可以維權。

我比較贊成第三者。

66萬奔馳漏油,奔馳女維權無可厚非,即使她是詐騙犯,也有權利維權。

商戶口口聲聲說被騙,應該起訴維權。

當然,從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商戶們的維權,通過法律途徑,恐怕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奔馳女所在的公司,叫競集守藝人,屬於餐飲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是她媽,一個退休老太太,註冊資本10萬元,經營地址閔行區愛琴海購物中心,房租7萬每月,加盟商戶按照約定,繳納銷售額25%作為抽成。

這種皮包公司,最大特點就是輕資產,一旦經營不善,或者發生債務糾紛,在法律框架內申請破產倒閉,就合理合法的逃之夭夭了。

說白了,就是二房東(二道販子)。

做實體店的,最厭惡的,恐怕就是二房東了。

二房東有兩個特點。

(1)以小博大。

二房東與一房東簽訂合同,房租交半年,做好消防,辦理經營許可證,然後開始招商。

商戶們繳納房租,自行裝修。(有些商戶還需要繳納進場費)

市場行情好,二房東繼續交房租,商戶繼續經營。

市場行情不好,二房東宣佈破產,逃之夭夭。

二房東賺了房租差價,留下商戶們一地雞毛。

(2)貪婪。

市場行情不好,商場倒閉,商戶虧。

市場行情好,合同結束後加房租。

善一點的二房東,按5-10%加。

狠一點的二房東,按100%加。

商戶們付出了裝修,撤出就損失了裝修費,不撤就只能硬著頭皮加房租。

所以,興,商戶虧,亡,商戶虧。

奔馳女在創辦上海競集守藝人美食街的時候,其實已經把退路都想好了。

所以奔馳女一直聲稱,(商戶)你們去訴訟吧!

(訴訟的結果最大可能性,花時間花精力花律師費,最後一分錢沒要到)

那麼,她自己為什麼要坐在奔馳上哭,而不是訴訟呢?

(因為她如果走訴訟途徑,最大的可能性是花時間花精力花律師費,最後換了一個發動機)

所以,商戶們,以後開店,長點心吧!

配圖5,配圖6為某招商項目。?









飛天麻子李小刀


首先,她說她被道德綁架了!這一點我不認同:

1.對於奔馳維權來說,她自己聲稱要公平公正,所以網友才會支持!如果她一開始就要“按鬧分配”的話,誰會支持她?因此,這個事件既然已經上升到一個公眾事件,就需要有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2.事情的結果卻是檢測報告沒有出來,她已經聲明奔馳廠家沒有過錯。既然廠家沒錯,自然就是她自己維權錯了,而維權錯了卻又接受對方的更換新車等和解協議,她接受這些協議的根據是什麼?網友的支持成全了她的“一鬧”,讓網友感覺就像吃了蒼蠅!她利用了網友的正義感,來達到自己的“按鬧分配”。

3.自始至終,網友都沒有要求她做什麼事情,國家已經介入,各大媒體也已介入,她完全可以什麼都不需要做,受到的任何壓力只要曝光,自然就會得到各方的援助,自己只需要靜靜地等待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即可,甚至網友都沒有阻止她與對方的和解,何來道德綁架之說?只是她的和解,充滿了屈辱,枉顧了事實,才讓網友憤怒!



然後,再談談她所謂的壓力巨大想自殺的言論:

1.從她說話的語氣中,我沒有聽出她的壓力,我只看到了她的侃侃而談,看到了她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了與她接觸的所有人。

2.真正想自殺的人,都已經到了另一個世界,那個被頑童摸了屁股,卻被堵醫院,無法接診,最終自殺的醫生;那個由於套路貸逼迫,無法忍受而自殺的年輕女孩;那個被渣男所騙,為情自殺的空姐!那麼多老實的人都成功了,想她一個把諸多商戶玩弄於股掌之中的人物,想要策劃一起自殺,還會被人輕易阻攔?

3.她之所以說自己想自殺,實際上是在用道德綁架網友,她的意思是——我的壓力很大,你們在用輿論逼我,我要是出了問題,你們網民要承擔責任。【你們的議論已經給我帶來了困擾,全國上下都認識我了,知道我的事了,以後怎麼再去騙別人。】

最後,談談我對整個事件的理解:

1.通過奔馳維權,她出名了,被債主(說債主並不恰當,應該說被她坑害的上海商戶)找上門來。

2.做了壞事,總歸是理虧!所以她的第一反應是矢口否認。

3.沒想到網友的力量強大,她的事情被一件件挖了出來,她與商戶的關係已經無法割斷。她只能被迫承認!但是,她卻說她只是公司的員工,公司的債務與她是沒有關係的。商戶追債應該去找公司,不應該找她!

4.有人繼續爆料,她是公司的大股東的情人,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她媽媽,而她則負責運營公司的一切業務,整個公司其實就是她們一家人開的。她們的欺騙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似乎規避了責任,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其中的貓膩。

5.她見到實在推脫不掉其中的責任,於是開始想辦法反擊。所以,她們開始找尋整個事件中對她們有利的地方。因此,才出現了後來的,指責商戶違約,指責裝修公司裝修的不合格,指責傢俱公司拉回了賣出去的傢俱……她的意思很明確,整個事件她才是受害者!

6.以她在奔馳事件中的表現來看,有誰認為她是一個肯吃虧的人?發動機漏油,其實按照三包走,更換了發動機,並不影響車輛的使用。但她覺得自己有理,一點虧都不想吃,才有了爬上車頂哭鬧的一幕。維權有多難,只有親身經歷才會知道,那個同樣為了奔馳維權奔波四年而無果的律師就是真實寫照!

7.以此女性格,試想,若是上海商戶真如她現在所講違約在先,她會善罷甘休嗎?若是她們是吃虧的一方,她會從一開始就遮遮掩掩嗎?我覺得,往往吃虧的人才不怕曝光,只有做了虧心事的人才怕真相大白。她現在所說的一切,應該是經過研究才拋出來對她們有利的東西,用以混淆視聽,意圖引導輿論。這其中有沒有律師的出謀劃策就不得而知了。

8.在4.25,她從西安的守藝人撤資,更換股東到底是個什麼行為?是為了又一輪的消失而做準備,還是單純的為了迎接後面上海商戶訴訟撤資轉移財產,或者其他目前還不得而知。


願做一顆小小草


沒辦法,這就是網絡成名的代價,你享受了網絡給你帶來的盛名,那麼你自然也要承受網絡帶來的底毀,你接受的幫助有多大,伴隨而來的質疑就有多大,這不是靠你的主觀意志可以轉移的,不管名氣再大能力再強的人,都無法在這個浮躁的網絡中保持一種聲音。

如果沒有網絡上那麼多的人支持和助威,奔馳女別說是坐到奔馳車前蓋,你就是站到奔馳利之星4S店的樓頂,奔馳店也不會鳥你,奔馳利之星之所以服軟,不是向女車主投降,而是向強大的網絡力量臣服。

可以說,在奔馳女車主事件當中,她把網絡的作用展現的淋漓盡致,她因為網絡有所收穫,同樣因為網絡也付出了代價,她通過網絡成功的維護了自己的權益,但也讓別人通過網絡揭露出了她的經濟糾紛,女車主就像硬幣的兩面,在網絡面前,她正反兩面都被一一呈現,毫無個人隱私。

所以說,我認為女車主也沒有什麼可以抱怨的,這就是網絡帶來的附產品,是好是壞你都能勇敢的去接受它,網絡後面有無數雙眼睛,也有無數張嘴,每一雙眼睛都在觀察,每一張嘴都在發聲,每個人的見解不同,立場自然也不同,有褒獎有批評皆是正常之事,你不要有任何情緒。哪怕是你跳了樓,該有的質疑還是會有,這就是網絡的殘酷,只有喧囂,沒有理智。


元芳有看法


看完紅星新聞報道,我咋對這個奔馳女司機同情不起來呢?反倒覺得她是一個心機女、不懂感恩,最可笑的是,她覺得自己被道德綁架了,是網友們把她頂上去的,真是太可笑了如果不是網友們頂你,你還在引擎蓋上哭泣,連人家領導都見不到,哪兒那麼快的維權成功?網友可以不需要你的感恩,但也不需要你這種過河拆橋,忘恩負義的女人,你不想想,沒有網絡、沒有網友們的大力支持和挺你,你還在哪個角落裡哭泣,奔馳維權,人家甩你嗎?沒有發酵之前,甩你你?沒有網絡、沒有網友們的挺,你的車,估計至今也不會得到如今的處理,最基本的說一聲“謝謝”,會死嗎?即便你不說,也請不要幹這種讓人心寒的事情。



全部看完,覺得這個女人就是一個老油條,滿嘴火車,沒有一句真話,典型的戲精。

還有,你說後悔了,後悔什麼了,大家幫你,你後悔了?還是後悔維權,把自己曝光了,讓商戶們找到你,發酵,讓你明確掃地?讓你如今惹上麻煩?


至今不知道這個女人叫什麼名字,王倩、薛女士?wang女士,哪個是你?你跟怕什麼?為何怕用真名?媒體採訪你,都用的是真人頭像了,為何還要用化名王倩,你自己說,真的心裡沒鬼?好好想一下吧,別把媒體當傻子、別把全世界老百姓當傻子。

最後要說,你維權,沒錯,商戶維權,也沒錯,是一碼歸一碼,但是,大家對你的社會評價體系,也是鑑於老百姓對你的客觀評價,大家依然有評價權利,因此,你就要自殺,你維權爬引擎蓋的勇氣哪兒去了?不要給媒體打感情牌,老百姓不是傻子,不會那麼好忽悠了。也不要用自殺的話來威脅老百姓,大家不吃這一套。


另外,看了這個女人的說話,我不知道這些當初頂她的粉絲們是什麼心情,就一句話:我不想出名,是你們把我逼上去的?你們要對我負責,你們把我道德綁架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奔馳女可以申請商標了!再有學你的你可以告侵權!按我分析,你喜憂參半!再分析吃瓜群眾還沒看夠你要退場那能行嗎?再再分析,你這是典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知情和受益人,比你慘的人沒有得到的待遇你得到了,而他們的希望便是你呀!一個買一個賣,學問頗深。一個想方設法賣給你,一個想方設法能省錢。你們矛盾嗎?為什麼?為什麼社會有萬象?而萬象卻不敢是社會?都說正能量,為什麼非要在物極必反之後才有正能量呢?不合理非要不合理的維權才能合理嗎?比如,交規就可以詮釋這個事件,禮讓行人是雙刃劍,強制司機禮讓,而有些人認為行人優先權是天經地義的,只要在人行道上可以倒退自如或直接停下看手機,可是你理解嗎?是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是司機,而是所有人都是行人才給你這個權益!喝酒了,土豪,路怒,不是照樣的發生了?你利用了大眾資源完成了自己的訴求,然後還慶祝一下,瓜苦啊!


聚能雲務公司


再也不敢碰奔馳。做生意的,能買得起五十萬以上車子的,沒人屁股是乾淨的找不到黑點的。

即使你是個本分的生意人,但是一定有得罪的,利益衝突的,或者合作鬧不愉快的。只要是個稍微大點的生意人,都會有這種情況出現。

我買個奔馳,出問題了,錯不在我,我維權了,結果被扒老底。

我哪年和誰合作了個項目,虧本了,你找一下合夥人,保證能說一堆抹黑的話。我做生意,風生水起,日進斗金,你找一下我的競爭對手,保證能讓你認識不一樣的我,一個黑心老闆。

事想搞大點,找個被我開除的員工,再塞點錢,我扣他遲到沒發的獎金能說成我一年沒給工資。

法律上不能打敗我,於是用輿論讓人投降,我只想安心買個車,出了問題我也不想訛人,正常賠償按法律來就行。

但是現在不僅車沒協調好,還被抹黑,風險太大,我寧願蹬三輪出門。


SAP諮詢顧問


奔馳車女車主維權事件,在即將落下帷幕之際再掀風波,使得吃瓜群眾再一次被鬧劇所戲弄。沒有想到我的提問得到了212個回答,可見此事的社會影響很大。

維權事件的持續發酵,凸顯了世俗社會對於消費者權益的不同認知,以及民眾的差異化法制觀念。當初我曾經對於奔馳車主維權事件有所質疑,結果引來了大批噴子的攻擊,被迫刪除了問答題。


當初我對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的質疑基於幾點:一是方式欠妥,此事屬於選擇性維權;二是形跡可疑,女車主根本沒有女性研究生的氣質及書卷氣;而且最終和4S店私了,繞過了支持她的吃瓜群眾,功利性太強。

法制社會的特點就是人人都必須遵紀守法,權益和義務對等。公民在捍衛自己權益的同時,必須尊重他人的權益。耳濡目染社會諸多維權事件以及社會紛爭,都有單向維權的同時侵犯他人權益的事例。

一位公民一邊維權,一邊欠債不還,是不是“一碼歸一碼”?一邊撒謊,一邊扮演受害者,值得不值得社會同情?如果倡導撒潑式維權,及老賴式躲債。這個社會還有法制可言嗎?

然而,奔馳4S店的店大欺客,還是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如果商家沒有枉視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亦不至於被女車主以另類方式維權。

世俗社會勿能以偏概全,感情用事,應該就事論事,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來支持或者譴責某人某事。

插圖選自網絡,侵權必刪。歡迎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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