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解讀:紅橋區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附全文)


一圖解讀:紅橋區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附全文)

《天津市紅橋區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程》(津紅黨辦發〔2019〕8號)已於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是我區關於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出臺的首部制度性文件,立足於簡潔明瞭、務實管用,創造性地規定了全區各部門各單位黨組織如何向區委履行黨內規範性文件的報備審查程序,這將對全區不斷提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的能力和水平產生影響。

開展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是紅橋區樹牢“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一項重大安排,是區委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項具體舉措,更是全區健全治理體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實現形式。

按照相關通知要求,區紀委、區委各部門、各街道黨工委要將本部門本單位今年以來制定的黨內規範性文件於5月31日前,報送至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進行備案審查,隨後逐月報送。其他區委各工委、各局公司黨委(黨組)、區級國家機關各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於7月31日前,完成今年以來制定的黨內規範性文件報備工作,隨後逐月報送。

為了便於各部門各單位進一步熟悉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流程,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製作了一幅流程圖,供同志們工作參考。同時,按照黨務公開要求,將文件全文附後。

一圖解讀:紅橋區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附全文)


附:天津市紅橋區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程全文

天津市紅橋區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規程

(2019年3月23日,經十一屆區委常委會第141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全面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認真做好我區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切實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以及《天津市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制定本工作規程。

第二條 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區委各部門、各街道黨工委以自身名義制發的黨內規範性文件必須向區委履行備案審查程序,適用於本工作規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備案審查範圍分階段、分步驟擴展至區委各工委、各局公司黨委(黨組)、區級國家機關各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

各部門各單位以區委、區委辦公室名義制發的黨內規範性文件,或者需要提交區黨代會、區委全會、區委常委會審議的黨內規範性文件,屬於前置審核範圍,不屬於備案審查範疇。

第三條 本工作規程所稱的黨內規範性文件,是指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普遍約束力、可以反覆適用的文件,包括貫徹執行黨中央、市委決策部署和區委工作要求,以及指導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著力改善黨的領導、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的重要文件。

第四條 開展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政治引領。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備案審查作為維護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重要制度性舉措,把講政治要求貫穿到備案審查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

(二)堅持權責明確。黨內規範性文件的制定部門和單位承擔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應當對文件質量負總責、負全責;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部門負有備案監督職責,在相應的授權範圍內開展備案審查工作。

(三)堅持有錯必糾。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應當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四)堅持規範有序。落實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第五條 報送區委備案的黨內規範性文件範圍:

(一)制定的規則、規定、辦法、規程、細則等制度性文件;

(二)印發的具有普遍適用性、能夠反覆適用的意見、通知;

(三)作出的決議、決定。

第六條 下列文件不屬於備案範圍:

(一)人事調整、內部機構設置、表彰決定、處分決定等方面文件;

(二)請示、報告、批覆、函、會議活動通知、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情況通報、工作要點、工作總結;

(三)內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

(四)其它不具有普遍約束力、不可反覆適用的文件。

第七條 依照本工作規程應當備案的黨內規範性文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由制定部門單位報送區委備案,聯合發佈的黨內規範性文件由主辦部門單位報送區委備案。具體工作由制定部門單位或主辦部門單位所屬辦公室、秘書科或專門的黨內法規工作科室承擔。

第八條 區委辦公室承辦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工作,具體事務由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辦理。依照本工作規程和相關通知要求應當備案的黨內規範性文件,應按時向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報送。

第九條 報送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應當提交備案報告、正式文本和制定說明,並用A4型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同時報送電子文本PDF或Word版式(文本體例格式應當符合區委發文要求)。

備案報告應載明制定部門或單位、印發日期、文件名稱、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備案報告抬頭為中共天津市紅橋區委辦公室,落款為制定或主辦部門單位規範稱謂,並加蓋公章。

正式文本是備案部門單位接受監督指導審查的主要材料,應與印發的黨內規範性文件完全相同(含發佈通知),且電子版應與紙質版一致。

制定說明是對黨內規範性文件制定情況所作的解釋,應包括制定意圖、起草及徵求意見情況、審議情況、主要內容和創新,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重要事項。

第十條 區委辦公室對報送區委備案的黨內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從嚴從實把好政治政策關、法律法規關、語言文字關、體例格式關。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是否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否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牴觸;是否同憲法和法律相牴觸;是否同黨中央、市委決策部署和區委工作要求相牴觸;是否同上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相牴觸。

(二)是否具備制定權限;是否違反相關起草、制定、發佈等程序性規定;是否與其他同位規範性文件對同一事項的規定相沖突;規定內容是否明顯不當,違背公理常識、公序良俗。

(三)主題是否鮮明突出,內容是否完整統一,結構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與工作實際結合不緊密等問題;發文形式是否準確,發文單位標誌、標題、主送機關等格式要素是否存在錯項漏項;語言文字運用是否規範,是否存在錯字、別字、多字、丟字等現象;標點符號、人名、地名、單位名、文件名、時間、數字、段落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十一條 黨內規範性文件的審查,根據文件的重要程度、適用範圍等不同,分為一般性審查、重點性審查、全面性審查。通常情況下,按照事權劃分原則,應當採取一般性審查;結合工作需要,經批准可採取重點性審查或全面性審查。

第十二條 區委辦公室在辦理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事宜時,可綜合運用“提醒、糾正、反饋、通過”等處理方式,強化備案審查工作的實施。

需要報送部門單位說明有關情況的,報送部門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說明。

審查中發現黨內規範性文件存在第十條所列問題的,如問題不大、程度較輕且經調整不改變文意主旨的,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經批准可以直接予以修改,並將結果反饋至報送部門單位;如需要進行較大幅度調整或變動的,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經批准可以對報送部門單位進行指導糾正,報送部門單位應當在30日內作出處理並反饋處理情況。逾期不作出處理的,區委辦公室提出予以糾正或撤銷的建議,報請區委決定。

第十三條 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應當在收到報送備案的黨內規範性文件後30日內完成備案審查工作。

第十四條 經審查符合備案條件的黨內規範性文件,由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存檔。

第十五條 建立備案工作考核評價制度,對備案審查中發現的黨內規範性文件存在的突出問題,在一定範圍內通報,並要求予以整改。

第十六條 對於不報送或者不按時報送應當備案的黨內規範性文件,或者對整改要求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由區委辦公室責令其限期補報或整改,並向所在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通報有關情況。在規定期限內,仍拒不補報或整改的,報請區委依規作出處置。

第十七條 每年1月31日前,各備案部門和單位應當將上一年度發佈文件的目錄,送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備查。

第十八條 建立黨內規範性文件備案聯動審查機制,備案文件涉及其他有關部門職責的,由區委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查。

第十九條 本規程由區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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