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失足从楼上掉下来正好砸在一辆豪车上死了,你认为家属会告车主还是整楼户主?

三个禽兽也不是我对手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问题,真不知道该不该回答,又该怎样回答。因为这个问题很可能携带很多负面信息,让人不爽,可是,类似奇葩的事情要是真实上演了,那才是真的悲哀。

就在不久前,也发生过类似的真实案例,事情发生在广西桂林。黄某在深夜私自闯入陈某的租房处,被陈某发现后两人发生纠缠,结果陈某为了防止黄某逃跑,将其压在了地上,导致黄某心脏病发作死亡。最终,死者家属向陈某索赔81万。

这样的事情让人大呼不解,不要说当事人陈某想不通了,就是我们这些局外人也想不明白。难道发现小偷还得先问清楚对方有没有心脏病吗?

以前也看到过小偷行窃坠楼向整栋楼住户索赔的新闻,不过最终结果是不支持小偷家属的索赔。

看了这样的案例,那么问题中这个看似可笑的出发点倒是真有成立的可能性。如果小偷失足从楼上掉下来正好砸在一辆豪车上死了,那么家属是告车主还是告整栋楼的住户呢?

只要小偷家属敢索赔,那么他们不仅敢向车主索赔,也敢向整栋楼的住户索赔。反正是开口讹诈,多要一点是一点,大不了索赔不成偃旗息鼓就好。

类似的事情不免让人产生错觉,难道小偷也是一种有保障的职业吗?偷盗成功了大发不义之财,失败了还能留给家属一个借机讹诈的机会。

很显然,这是不正常的,小偷盗窃时坠亡完全是咎由自取,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小偷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况且,小偷的偷盗行为是违法犯罪,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小偷摔死也没有证据证明住户和豪车车主对其死亡造成了影响,之间并没有任何因果联系。

建议针对小偷家属的索赔行为,可以按照敲诈勒索来做出相应处罚,因为此举已经不是正当维权了,而是借机碰瓷敲诈,于法于理都讲不通。对于类似的开口讹诈行为,需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才能让其不敢无视公序良俗胡乱狮子大开口。


夜雨如书


本地一个真实案例,有一个大工厂,扩建的过程中,圈了一大块盐碱地作为货场。结果随着回填土方的进程,盐碱地水洼里的鱼越来越集中。周围几个村子的闲散人员就去抓鱼,因为里面特别泥泞,工厂怕出事,专门找了一帮子保安严防死守,就怕有人掉进去。有一个六十多岁老汉,基本天天去,被保安抓了,就在保安室撒泼打滚,家里人也不管。时间久了,保安看了就头痛,这个老汉就公然宣称谁也拿他没办法,整天得意洋洋去抓鱼。结果,不出意外,有一天凌晨,真的陷进淤泥里窒息死了。家里人又去单位堵门,发动了七大姑 八大姨,巨额索赔。


江影疏雪


若是小偷的话,那估计车主和户主都难免被诉。

这社会难免有些奇葩的案件,也难免有些奇葩的思维,总是以“我死我伤我有理”为由而蛮不讲理,肆意索赔。

小偷失足死亡提起诉讼索赔这种案件,在现实中还真的发生并存在。

例如: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例,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逃跑中坠楼身亡,事后小偷父母认为儿子进入李先生家,李先生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所以将死亡责任归到了李先生身上,要求赔偿丧葬费1.6万余元、死亡赔偿金60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67万余元。

法院最后认为李先生不存在在任何过错,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驳回小偷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合理合法的维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是法治社会所鼓励并倡导的维权方式。但实践中存在大量无理取闹之人,毫无事实及依据的滥用诉权进行诉讼,也就是网上所谓的“按闹分配”,而实践中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也有不少和稀泥的裁判,进一步导致这些人无理取闹。对于无理取闹,滥用诉权这类人员不仅需要其承担自身的诉讼费及律师费,同时也应当要求其承担被诉人员因为遭受无理诉讼而遭受的损失或支出,比如律师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赔偿,以此警示这类人员滥用诉权。


叶律师


不难想象,按照当下的社会环境,小偷家属不光不会灰溜溜地收尸走人,反而会理直气壮地要求户主和家属赔偿损失,俨然小偷是门正当职业,也像其他千千万万的职业一样,有工伤保险的严格保护。


如题所述,一小偷在一栋居民楼的外墙上攀爬,意图伺机入室盗窃。也许是老天有眼,小偷在攀爬过程中一不小心失足摔下,正正摔到楼下一辆豪车之上,最终酿成“车毁人亡”的人间惨剧。当然,车毁固然是惨剧,人亡就是喜剧了。

不过,更大的喜剧还在后面。可以想象,如今小偷自己及其家属已经把这门职业当做了正当职业,认为小偷也是凭自己的勤劳双手努力致富,当然应当像其他职业一样,受到工伤保险的严格保护。如果小偷在行窃过程中受到伤害,那么就应当获得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所以,毋庸置疑,小偷家属一定会把整楼住户和豪车车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小偷家属肯定会认为,既然小偷是门正当职业,那么作为小偷“客户”的整楼住户,就应当对小偷大开门户、夹道欢迎,热情地让他进屋随便采撷。但是,他们竟然没有开门欢迎小偷,导致小偷只能以身涉险,通过爬墙的危险方式“开展工作”。因此,整楼住户没有对小偷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当然应当承担小偷摔死的赔偿责任。

另外,豪车车主也难辞其咎。毕竟,如果不是这辆豪车,小偷也不一定会直接摔死。所以,这辆豪车是小偷身故的直接原因,豪车车主当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豪车车主肯定会哭晕在厕所,自己的车遭受重创没处索赔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反过来赔小偷家属,实在是忿忿不平啊。

当然,公正之法要捍卫社会的公序良俗,自然不会支持小偷家属的索赔要求的。


冰焰


既然小偷的家属都打算告了,那肯定得把全体住户和车主都告了啊。谁叫住户要关着窗户,谁叫住户不把钱放在窗台上?谁叫车主放台那么结实的汽车在楼下,也不知道在车顶放个靠谱点的床垫啊?

  1. 最好把盖楼的开发商和气象局都告了嘛。因为小偷之所以掉下去,要么是开发商的楼盖的不结实,要么是设计不合理,楼外面既然不设计个攀爬的地方。另外,气象局也是的,也不控制下天气,干嘛吹那么大风。反正小偷已经死了,这还不赶紧的大捞一笔,要不怎么对得起小偷家属这个身份呢?

  2. 搞笑完了该说正事了。要是谁死谁有理,那这社会到处都是高级碰瓷了。如果让碰瓷的人都得逞,那不是天网恢恢,漏洞百出了么?!

  3. 从另外一个角度,我真觉得这个问题是来胡扯,混流量的。反正我没见过这种案子,估摸着小偷家属也没这胆子到处起诉吧。真要是遇到这种家属,法院还是果断驳回起诉的好。

律师独角兽


事情哪里会如此简单,怎么会只告车主和整楼户主呢?我认为这个名单还可以继续扩充,进一步增加追究的范围。

首先需要追究的我认为是地球,如果地球没有吸引力,可以像月球那样飘来飘去,那么根本就不可能发生悲剧,正是因为地球的吸引力,导致小偷自由落体坠亡。所以我认为地球应该负首责。

其二,要追究楼房审批和建筑者的责任,如果没有规划和安排,就不可能有该小区。最关键的是,为什么允许建那么高的楼呢,如果都盖成平房,小偷即使摔下来也不至于死亡,最多全身不遂。

其三,整栋楼的户主。如果他们每家每户都能在窗户搭建个东西的话,小偷在坠落时可能会挂住。最让人气愤的应该是一楼,明知道高楼一旦有人坠楼必死无疑,为什么不提前未雨绸缪做好应对呢?为什么不在楼前铺好一米厚的气垫呢?

其四,物业也要负责任。明知道小偷不敢走正路会爬楼,为什么不提前在楼体立面安装可供攀爬的梯子呢?如果小偷偷完东西后,能够安全的顺着梯子下来,根本不可能发生坠楼事故。

最后,豪车车主必须负责。你为什么把车停在小偷要降落的地方呢,如果没有你的车停在那里,小偷摔在地上时可能会触地反弹。另外,楼下那么多车,为什么不落在人家车上,偏偏要落你车上呢,不是你的问题是谁的问题?


元芳有看法


现在的人做事真的毫无底线的。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我想家属很可能把题目的这些人都会告上去。

首先,如果这个人是从哪一家的阳台上面跳下去的话呢, 他的家人只需要告这个阳台家的主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他是从这栋楼的公共地方跳下去的话,那他们真的可以厚颜无耻到告整栋楼的人的。

然后这台豪车的主人也算是飞来横祸了。因为跳楼的这一个人是摔到他的车上面摔死了。所以这一家人一定会告着来豪车的主人。虽然这台车如果不在那个地方的话,它摔到地上一样会死,但是现在的人确实太过厚颜无耻了。他甚至可以说,如果摔到地上是有不死的可能的。然后如果这台豪车不是停在合法的线内的话,那他更惨。赔是肯定赔定的了。

所以现在做人难呐。我们求神拜佛,都希望不会遇到这样无赖的人。


教你孩子学英语


因工牺牲!!


邻居家的叔叔


如果我是车主,先告其家属赔车。


大侠上官云飞


我高中的时候,我同学家那栋楼进贼。32楼的高层啊!这丫也是头铁,从楼顶上往下爬,目标是24楼一户的厨房。结果反了战略性错误。这家人家的窗户不是没有关,而是贴了膜,所以才看上去黑乎乎的。因为对面大楼的玻璃尖顶正好反光到这个窗户。这丫挂在水管上上也不是下也不是。真哭了!后来打电话找24和25楼的人来开门,消防的才把这家伙弄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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