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籤勞動合同,怎麼才能要求2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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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我們看員工的工作性質。 如果是非全日制及臨時工就不用跟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目前這種形式的用工很少了,即便有,大多都是被勞務派遣公司收納了的,只要屬於勞務派遣性質的臨時工,與勞務公司也是需要有勞動合同的。





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後應當跟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員工簽訂書面合同。滿一年還未簽訂書面合同,便視為單位與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

員工因單位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書面合同的雙倍工資。可以先找單位友好協商,如今大家的法律意識普遍提高了,很多單位也願意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員工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會申請勞動仲裁,一般都會得到支持的。雙倍工資從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開始計算,算至用工期滿一年為止,最多算11個月。


曾小律


1、不籤勞動合同,還有這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老闆嗎?當然小公司、作坊之類的企業就是不籤勞動合同,也沒啥大事兒。這裡咱們要明白一件事兒,勞動仲裁也是維穩機構幾個分支。企業大了,不差那一點點罰款,罰了就罰了,倒閉不了。假如是個苦苦掙扎的餐飲單位,你還別有這樣的想法,勞動局把企業罰倒閉了和你沒拿到正常勞動合同相比,勞動局肯定傾向輔助前者,畢竟和你一個人相比,有就業機會的企業存活,對穩定還是好處莫大地。

2、如果是效益非常好的企業,幹夠一年再說吧,反正葫蘆僧判葫蘆案地判法,你也會受到保護。

3、勞動法明文有規定,自己度娘一下,就知道你能拿到多少補償了。

4、如果是真有發展前途的企業,勸你現在就和HR談這個問題,畢竟遇到好的企業不容易,早日拿到五險一金早日拿到合同,可以放心大膽地擼起袖子加油幹了!

我在職場多年,從基層員工幹起、經歷中層領導、職業經理人、合夥人、自己也是創業者,深諳人性、職場之道。善於引導,直指問題核心,解決本質問題。歡迎關注、點贊、評論、吐槽。如果對我個人觀點認同和否定,都可以評論、私信等,願和你隨時探討職場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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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擋不住春天的腳步


首先,要滿1個月以上,因為1個月是給公司的緩衝期。

其次,超過1個月,到你離職的這段時間,你向勞動監察部門提出申訴,即可獲得。

最後,給你兩點建議:

如果你對這個公司印象不好,就為了拿這個雙倍,沒必要在這裡硬挨。你的青春不僅僅值這個雙倍。早點找個理想的範圍,提升自己更重要。

如果公司值得你效力,你能得到較大成長,沒必要計較這個。真計較,離開就是。


職涯合夥人


在離職後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時效為一年。


山海潮律師


申請勞動仲裁!


有法無青天


老闆按正常約定工資給你不要計較,如果老闆欺負你二倍工資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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