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湖北发改委、交通厅擅自缩减整治范围

新京报快讯(记者 邓琦)5月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指出,湖北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情况。其中,湖北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中,湖北省发改委擅自缩减整治范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擅自缩减国家关于长江“黑码头”清理整治范围。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湖北发改委、交通厅擅自缩减整治范围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荆州市检查时发现,当地为应对督察临时封堵排污口导致污水倒灌城市街面。来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

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湖北一些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工作主动性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抓得不紧。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未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制定磷化工产业准入和产能置换相关政策以及具体实施要求,荆门、襄阳仍有磷化工产业新增产能项目违规通过备案或审批。省水利厅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对退垸还湖既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也没有完成时限。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改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除了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擅自缩减国家关于长江“黑码头”清理整治范围,放松对非法码头的排查整治。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共有108个非法码头,其中61个位于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但宜昌市前期仅摸排上报19个。

另外,整改责任落实存在差距。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武汉市洪山区未按期完成巡司河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却于2017年12月擅自将未完工项目剔除后进行评估,并在公众测评中弄虚作假,上报巡司河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武汉市水务局未认真审核把关就直接将洪山区提供的情况上报。至“回头看”时,巡司河仍未消除黑臭。武汉市黄孝河明渠、随州市南郊1号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际未完成,水体依然黑臭,但均上报已完成治理,弄虚作假。

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湖北发改委、交通厅擅自缩减整治范围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武汉市检查污水直排情况。来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

值得关注的是,填湖占湖仍有发生。2017年以来,经武汉市江夏区政府批准,武汉鸿信世纪、美加置业两家公司填占汤逊湖湖边塘水域约40亩,用于房地产开发。咸宁市对填湖占湖行为打击不力,嘉鱼县金色年华生态养生谷项目违规侵占蜜泉湖湖泊保护区水域100余亩,用于建设旅游设施,直到此次“回头看”时才紧急拆除相关设施。

督察强调,湖北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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