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企业被“点名”限期整改

生态环境部公布123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单位和处罚整改情况

12月1日记者从国家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了解到,近日,该部向社会公布123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单位和处罚整改情况,我省兰石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在名单之列;此外,生态环境部还对28家屡查屡犯、长期超标的排污单位进行公开挂牌督办,我省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名列其中。

我省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严重超标问题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企业2018年第二季度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8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26天,氨氮超标26天。督办要求:对企业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整改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督办期限: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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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布的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罚整改情况,涉及到我省的4家单位具体如下:

1.甘肃省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情况:2018年8月1日,兰州新区环保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环罚告字(2018)6号〕,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3.6万元。整改情况:企业决定将厂区2号门废水排口与厂区西南角排口并管,合为一个排污口,并增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一座。项目计划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

2.甘肃省永昌县供热公司,处罚情况:2018年4月25日,永昌县环保局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永环连罚字(2018)03号〕,共处罚款531万元整,并要求企业冬季供暖结束后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企业西南热源厂风机房主体和3台布袋除尘器基础已完成,布袋除尘器及SCR脱硝设备已完工,于2018年10月15日开始调试运行。

3.甘肃省武威市供排水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罚情况:2018年5月29日,凉州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凉环责改字(2018)98号〕,要求提升改造,6月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镇环罚(2018)37号〕,处罚金额10万元整。整改情况:企业正在提标改造,出水水质将由一级B提升至一级A,已完成1#、2#、3#、4#氧化沟的改造并投入试运行。

4.甘肃省镇原县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罚情况:2018年6月15日,镇原县环保局下达镇环函(2018)36号文件,要求提标改造,6月2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镇环罚(2018)17号〕,处罚款60.9万元。整改情况:企业聘请技术人员检修设备,结合提标改造更换部分老化设备,截至目前,已完成部分土方转移,预计2019年3月底整改完成。

来源 |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李辉 实习生张裕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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